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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河北省阜平县黑社会“一号”人物杨瑞平被保定市南市区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五罪并罚判刑十六年;然而在保定中院二审该案时,杨的五个罪名只剩下了一个寻衅滋事罪,刑期也南十六年变成四年。二审判了刚3个月,离2006年春节还有3天时,几辆高级轿车把杨瑞平从清苑看守所接了出去,而此时离其刑满释放的时间还差十个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