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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楚政办通[2012]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根据2011年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2011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经认真组织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知如下:一、2011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一等奖:永仁县、南华县、姚安县、牟定县、武定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