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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普洱中支从2008年开始按照人总行、成都分行的安排和要求,组织开展了制度落实年活动、案件治理专项活动、制度执行力建设活动和风险隐患排查等活动,中支机关和辖区9个县支行按照上级行“谁制定、谁完善”的要求,对本单位现行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审查和修订完善。结合辖区实际,积极探索和实践制度执行力长效机制建设,实现了相关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建立了一套能够自我发现、自我纠错、自我完善的工作制度和教育管理、业务管理、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并初见成效,有效堵塞业务和管理风险漏洞,杜绝了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一、制度执行力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人行普洱中支党委充分认识到加强制度执行力长效机制建设对规范业务行为、正确履行基层央行职责的重要性,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和提高执行力作为加强内控管理和案件防控的重点工作来抓,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各层级的职责,狠抓制度执行力长效机制建设。从2008年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以来,探索和建立了以下加强制度执行力长效机制。
(一)建立了有效的教育管理长效机制
中支党委完善了“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干部职工培训学习及考核制度”等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作为全行干部职工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工作汇报、情况通报和绩效考核等长效工作机制。
(二)建立了规范的业务管理长效机制
中支机关和9县支行严格执行上级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县支行基础业务岗位整合和合理兼岗”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守则等制度体系,并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合理设置岗位,防止了违规兼岗,对国库、发行、会计核算等主要的业务系统操作和财务费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管理工作完善了标准化操作流程。利用现有资源和工作平台,按照操作层、管理层和领导层等不同岗位职责,坚持日查、旬查、月查和季查制度,建立了各个层级相互制约、互相监督的内控检查管理机制。建立了风险排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按照岗位操作、部门管理和领导责任等环节把握风险分布,做到定期监测和有针对性地进行评估防范。
(三)建立了科学的县支行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中支对所辖县支行采取“集中监督”模式,制定了“县支行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了对县支行监督的监督原则、办法、内容、范围、措施等。坚持“下查一级”与同级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集中监督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专业监督检查与联合监督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与定期监督检查相结合,重点监督检查与突击监督检查相结合,强制休假与派员代岗相结合,教育与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建立了以纪委牵头,人事、内审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充分整合和运用班子考察、执法监察、县支行监督机制检查、内部审计、专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成果,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监督合力。通过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对领导干部履职审计、廉政谈话等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
(四)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中支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违规违章人员责任追究办法、监督责任追溯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追究对象、追究内容、追究程序等,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防范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完善了问责、奖励与处罚办法,除按照制度要求定期进行责任考核外,对违反纪律和规章制度的人员,特别是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人员,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对号入座,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二、取得的成效
第一,通过制度建设和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规范严密的内控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使每一个部门、岗位,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操作环节都置于严格的制度约束之下,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纠,形成权责分明、互相牵制、共同防范的业务操作机制,使监督检查操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通过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的制度化推动,营造了学制度、用制度、监督制度执行的良好范围。运用正面典型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等教育方法,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基层央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制度观念、执行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明显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
第三,通过相应的协调管理机制建设,对涉及跨部门的综合性工作,达到及时沟通信息,避免了各自为政、相互推诿等现象发生。通过合理的岗位设置,科学的人力配置,落实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监督体系,杜绝了以信任、习惯代替制度,以人情、友情、亲情超越制度和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行为。
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业务操作规程,规范了权力运行和业务操作程序。通过对基础业务流程、规章制度执行、业务风险控制的监督管理,事前的制度保障,事中、事后的监督,业务主管部门、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再监督,以及落实督办制度,内部管理和业务操作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现象和业务差错明显减少。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辖区纪检监察部门在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调研分析、创新工作等方面有待加强。监督部门人员素质和监督检查质量有待提高,有的干部对制度执行力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找不准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陷入无所作为的状态,对制度的监督检查仅仅是走马观花,发现不了问题。
第二,有的基层行在制度创新和建立长效机制方面有待加强,制度执行意识不强,把重心放在建章立制上,即:写在文件上,贴在墙上,念在嘴上,应付上级检查考核,而不去认真贯彻执行。有的制度脱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参照上级行制度,照本宣科。另外,制度出台后没有认真组织学习,一些基层员工因忙于事务,对制度规定一知半解,导致违规操作,屡查屡犯。
第三,问题整改不落实,缺乏奖惩追究。有的基层行对屡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责任不明确、没有细化分解落实到岗到人,整改不追踪,责任追究不严格,使制度执行力失去保障。在建立领导离岗书面授权制度,科技监督的痕迹管理等方面还有待加强和完善。
四、提升制度执行力的对策建议
第一,抓好干部职工学习。把学习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作为重点,做到对全行性制度,人人了解,自觉遵守;对本部门制度,人人熟知,规范执行;对本岗位制度,人人精通,严格操作,使制度学习和严格执行形成一种风气和一种习惯。
第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学制度、用制度、监督制度执行的良好氛围。把制度宣传教育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制度和执行意识,把制度转化为员工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
第三,加强纪检监察、内审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协同监督。整合监督资源,信息共享,进一步发挥监督整体合力的作用,明确各层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监督检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责任,消除业务操作和管理监督环节的风险隐患。
第四,落实好各级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领导干部在学习制度、制度落实、廉洁自律等方面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当好第一责任人。强化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把制度执行力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评、绩效考评和各项监督检查的内容,对违反制度和执行不到位的行为严肃处理和进行责任追究。同时,严格执行监督责任追溯制度,对在履行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中,应发现的问题而未发现,或对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因而引发案件和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进行问责。
第五,不断完善执行力长效机制建设。根据人民银行的职能转换和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力长效机制建设的要求,对案件防控、内部管理等工作机制不断进行科学有效的修订和完善。同时,处理好制度执行与工作效率的关系,通过合理的岗位设置,科学的人力配置,在保证效率的基础上,有效地防控案件和责任事故。
一、制度执行力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人行普洱中支党委充分认识到加强制度执行力长效机制建设对规范业务行为、正确履行基层央行职责的重要性,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和提高执行力作为加强内控管理和案件防控的重点工作来抓,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各层级的职责,狠抓制度执行力长效机制建设。从2008年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以来,探索和建立了以下加强制度执行力长效机制。
(一)建立了有效的教育管理长效机制
中支党委完善了“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干部职工培训学习及考核制度”等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作为全行干部职工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工作汇报、情况通报和绩效考核等长效工作机制。
(二)建立了规范的业务管理长效机制
中支机关和9县支行严格执行上级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县支行基础业务岗位整合和合理兼岗”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守则等制度体系,并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合理设置岗位,防止了违规兼岗,对国库、发行、会计核算等主要的业务系统操作和财务费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管理工作完善了标准化操作流程。利用现有资源和工作平台,按照操作层、管理层和领导层等不同岗位职责,坚持日查、旬查、月查和季查制度,建立了各个层级相互制约、互相监督的内控检查管理机制。建立了风险排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按照岗位操作、部门管理和领导责任等环节把握风险分布,做到定期监测和有针对性地进行评估防范。
(三)建立了科学的县支行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中支对所辖县支行采取“集中监督”模式,制定了“县支行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了对县支行监督的监督原则、办法、内容、范围、措施等。坚持“下查一级”与同级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集中监督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专业监督检查与联合监督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与定期监督检查相结合,重点监督检查与突击监督检查相结合,强制休假与派员代岗相结合,教育与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建立了以纪委牵头,人事、内审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充分整合和运用班子考察、执法监察、县支行监督机制检查、内部审计、专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成果,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监督合力。通过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对领导干部履职审计、廉政谈话等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
(四)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中支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违规违章人员责任追究办法、监督责任追溯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追究对象、追究内容、追究程序等,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防范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完善了问责、奖励与处罚办法,除按照制度要求定期进行责任考核外,对违反纪律和规章制度的人员,特别是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人员,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对号入座,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二、取得的成效
第一,通过制度建设和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规范严密的内控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使每一个部门、岗位,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操作环节都置于严格的制度约束之下,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纠,形成权责分明、互相牵制、共同防范的业务操作机制,使监督检查操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通过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的制度化推动,营造了学制度、用制度、监督制度执行的良好范围。运用正面典型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等教育方法,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基层央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制度观念、执行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明显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
第三,通过相应的协调管理机制建设,对涉及跨部门的综合性工作,达到及时沟通信息,避免了各自为政、相互推诿等现象发生。通过合理的岗位设置,科学的人力配置,落实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监督体系,杜绝了以信任、习惯代替制度,以人情、友情、亲情超越制度和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行为。
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业务操作规程,规范了权力运行和业务操作程序。通过对基础业务流程、规章制度执行、业务风险控制的监督管理,事前的制度保障,事中、事后的监督,业务主管部门、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再监督,以及落实督办制度,内部管理和业务操作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现象和业务差错明显减少。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辖区纪检监察部门在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调研分析、创新工作等方面有待加强。监督部门人员素质和监督检查质量有待提高,有的干部对制度执行力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找不准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陷入无所作为的状态,对制度的监督检查仅仅是走马观花,发现不了问题。
第二,有的基层行在制度创新和建立长效机制方面有待加强,制度执行意识不强,把重心放在建章立制上,即:写在文件上,贴在墙上,念在嘴上,应付上级检查考核,而不去认真贯彻执行。有的制度脱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参照上级行制度,照本宣科。另外,制度出台后没有认真组织学习,一些基层员工因忙于事务,对制度规定一知半解,导致违规操作,屡查屡犯。
第三,问题整改不落实,缺乏奖惩追究。有的基层行对屡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责任不明确、没有细化分解落实到岗到人,整改不追踪,责任追究不严格,使制度执行力失去保障。在建立领导离岗书面授权制度,科技监督的痕迹管理等方面还有待加强和完善。
四、提升制度执行力的对策建议
第一,抓好干部职工学习。把学习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作为重点,做到对全行性制度,人人了解,自觉遵守;对本部门制度,人人熟知,规范执行;对本岗位制度,人人精通,严格操作,使制度学习和严格执行形成一种风气和一种习惯。
第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学制度、用制度、监督制度执行的良好氛围。把制度宣传教育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制度和执行意识,把制度转化为员工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
第三,加强纪检监察、内审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协同监督。整合监督资源,信息共享,进一步发挥监督整体合力的作用,明确各层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监督检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责任,消除业务操作和管理监督环节的风险隐患。
第四,落实好各级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领导干部在学习制度、制度落实、廉洁自律等方面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当好第一责任人。强化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把制度执行力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评、绩效考评和各项监督检查的内容,对违反制度和执行不到位的行为严肃处理和进行责任追究。同时,严格执行监督责任追溯制度,对在履行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中,应发现的问题而未发现,或对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因而引发案件和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进行问责。
第五,不断完善执行力长效机制建设。根据人民银行的职能转换和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力长效机制建设的要求,对案件防控、内部管理等工作机制不断进行科学有效的修订和完善。同时,处理好制度执行与工作效率的关系,通过合理的岗位设置,科学的人力配置,在保证效率的基础上,有效地防控案件和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