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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路工程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是一些质量问题也不断出现。公路工程质量监理是保证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本文将对公路工程质量监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以及解决措施展开全面的分析探讨。
关键词: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误区;解决措施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economic development, road works has also been a rapid development, but some quality problems are also emerging. Highway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is an important system to ensure the quality of highway construction; this article will analyzes some of the problems and solutions in highway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Key words: highway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misunderstanding; 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3-0020-02
我国从1985年实行监理制度以来,走过了十几年的艰难历程,其间的经验和教训,对我们今天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面对新世纪,新的时期,加入WTO后如何与国际接轨,是摆在我们每一个公路建设者、监理工作者面前的重要任务。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是我国为确保公路工程数量,提高公路建设水平而先后实施的一种制度,是我国公路建设三级质量保证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于公路工程质量监理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使人们对这种制度的实施存在一些不同看法和错误认识,在实际运作中就产生了一些问题,给监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1、当前监理工作的误区
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已经被国际承包市场普遍可和广泛应用,对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的责任、权利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是工程建设项目有序进行的保证书。我国也开始参照执行。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起步较晚,计划经济的体制决定了我国监理制度从一建立就有其自身的特点,没有形成社会化的监理模式,至今仍存在着一些误区。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对工程质量实施全方位、全天侯的微观控制,道道工序检查,层层把关签字对工程质量监督全面严格。施工监理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等级签定更为确切、符合实际。
(2)、施工监理是监理单位根据合同文件及监理服务合同的要求,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对工程质量、费用、进度和合同事宜进行的监督和管理。
2、监理制度仅局限于施工阶段
(1)、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只能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尤其是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规模相对较大,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战线较长,影响因素很多,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监理单位必须接受质监机构对其监理资格、监理质量控制体系及监理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同时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对公路工程质量的宏观控制也有赖于施工监理日常检查的微观控制。
(3)、施工监理是监理工程师利用业主对业主行为无规范业主行为规范是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有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人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其实,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者,业主委托了监理,就应由监理工程师去实现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而业主所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
业主不规范,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熟悉监理委托合同,审时度势,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从大局出发,顾客第一,为业主服务,对业主负责。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业主的信任,以利于监理工作的开展,规范业主的行为,使业主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观念,是確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可以通过对业主招投标或业主代理招标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3、人力资源管理是监理行业实现现代化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谓人力资源管理就是“通过对人和事的管理,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事的配合,以充分发挥人的潜能,并对人的各种活动予以计划、组织、指挥和控制,以实现组织的目标。”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管理工作,它决不仅仅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活动,而是企业各个组成部分的整体活动,是公司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1)、监理公司要做好监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就必须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吸纳大批高素质人才,培养造成就一支政治思想过硬、精通专业技术的监理工程师队伍,认真去研究监理工作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这是我们做好监理工作的首要条件。
4、把监理工程师当作质检员
(1)、监理是受业主委托,代表业主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及合同进行监控的,是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的公正的第三方。监理工程师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不是承包人的质检员。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还涉及到验收程序。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人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人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人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人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要全面。虽然监理制度的推行在保证工程质量、控制投资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目前监理的“三控两管一协调”的功能和作用由于受一些不良意识、不良行为、不良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还远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2)、工程质量是监理出来的,监理工程师的任务是要求承包商建立健全的质量体系,对采购的材料、配件、设备的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妥善保管及按照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绝对不许使用,否则,监理可责令停工。
(3)、监理工程师不仅要进行检查,而且还应对其生产厂家的资质、生产工艺、生产主要设备、产品的质量控制和检测手段等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对产品的包装、标志进行了解,以防假冒伪劣产品进入现场。
现在,有一种说法,“工程建设中有事情找监理”,工程有问题,监理首当其冲,这种认识未免偏颇。监理是按照业主的授权,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监理的质量责任可以理解为,在设计阶段有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施工阶段,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到和发现承包人的不合格产品,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因为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人需向业主提供产品的质量标准,这需要“三方”端正思想意识。
(4)、监理工程师在具体项目实施中除完善自身的质量保证资料外,更重要的责任是对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资料实施全过程跟踪,并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及时、准确地做好各种施工记录、工序自检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材料设备检验记录等技术资料,充分发挥并落实施工技术人员、试验检测人员各自的作用与职责,杜绝质量保证资料不真实、不可靠现象的发生。
质量监督部门实施对参加工程建设主体的全过程质量监控。为使质量保证资料发挥其应有作用,以防将不合格工程当成合格工程鉴定,必须加强质量保证资料的监控力度。要求记录系统完整,内容真实、签证齐全、内容符合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及检评标准要求的规定。对伪造资料的人员责令清退出场。严格把住质量鉴定关,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对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缺乏最基本的数据或有伪造涂改资料者,不予检验评定。资料不全者应按要求予以扣分。
5、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明确定义:实现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监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目前监理工程师只是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而这一阶段主要是质量控制。从目前情况看,让一个监理单位同时具备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能力还比较困难,大多数监理公司也达不到这一水平。结合现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应重点体现在施工招投标管理和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两个方面,并向设计监理发展。
监理工程师在具体项目实施中除完善自身的质量合格证资料外,更重要的责任是对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资料实施全过程跟踪,并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及时、准确地做好各种施工记录、工序自检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材料设备检查记录等技术资料,充分发挥并落实施工技术人员、试验检测人员各自的作用与职责,杜绝质量保证资料不真实、不可靠现象的发生。
质量监督部门实施对参加工程建设主体的全过程质量监控。为使质量保证资料发挥其应有作用,以防将不合适工程当成合格工程鉴定,必须加强质量保证资料的监控力度,要求记录系统完整,内容真实、签证齐全、内容符合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及检评标准要求的规定。对伪造资料的人员责令清退出场。严格把住质量鉴定关,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对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缺乏最基本的数据或有伪造涂改资料者,不予检验评定,资料不全者应按要求予以扣分。
6、监理单位的权利问题
监理单位的权利问题也即监理工程师的权利问题,是一个较为敏感的话题,容易引起监理单位与业主之间及承包人之间的矛盾。处理不好,势必造成工程管理的混乱。因此,关于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应在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1)、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权:㈠在工程承包合同议定的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签认;㈡结算工程款的复核与否定,没有监理工程师的确认,业主不得支付工程款;㈢对索赔事项的审核,确认。㈣对设计、施工总包单位选定的分包单位的批准或否决。
(2)、监理工程师的审批权:㈠审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㈡发布工程施工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㈢对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施工质量检验,㈣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对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延误期限的签定。
7、当前监理工作应解决的问题
①规范业主行为,是“三制”良性发展的先决条件,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
②工程款应该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工程计量应按照投标书中的工程量清单中表列序号对照计量,对工程变更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计量、计价方法予以确认。工程预付款的扣除应按照计量、计价方法予以确认。工程预付款的扣除应按照规定予以计量并扣除。目前,监理工作很难做到这一点,但是,随着投资主体多元化,监理工程师必须胜任此项工作。
③加强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核,严禁转包。严格招行监理程序,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并请业主进行认定总承包人承包分包人的责任并对业主负责,工程报验由总承包人组织并填写相应监理表格,报请监理验收,监理一般不宜对分包人直接发布指令,监理要加强对分包人现场情況的检查,做到对分包人有效控制许;不许承包人对工程进行转包,严禁分包人再次分包。
④监理人员要加强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对合同进行管理。
⑤监理表格要规范化,统一化。目前,监理行业都有自己不同的监理表格,各地区又有各地区的监理表格,监理市场应有一套统一的监理表格,并应有一套与相配套的监理应用软件,正如同财务软件一样,能够使承包人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及时核定、整理、并向业主报告,并能与工程建设其他部门紧密。
⑥承包人应加强监理知识的学习,提高承包人对“监理”的认识,懂得监理程序与要求等,便于工程项目的实施。
8、结语
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财经纪律。质量第一,质量重于泰山。工程建设单位要加强工程管理的“三级监理”制度,监理单位严格按合同执行,严格工程质量关,每道工序的验收接都要做到严谨、高效、公正无私。同时,严格财经纪律,节约不必要的开支,杜绝一切腐败,将有限的资金用到条条旗县通油路的建设上。
关键词: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误区;解决措施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economic development, road works has also been a rapid development, but some quality problems are also emerging. Highway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is an important system to ensure the quality of highway construction; this article will analyzes some of the problems and solutions in highway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Key words: highway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misunderstanding; 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3-0020-02
我国从1985年实行监理制度以来,走过了十几年的艰难历程,其间的经验和教训,对我们今天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面对新世纪,新的时期,加入WTO后如何与国际接轨,是摆在我们每一个公路建设者、监理工作者面前的重要任务。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是我国为确保公路工程数量,提高公路建设水平而先后实施的一种制度,是我国公路建设三级质量保证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于公路工程质量监理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使人们对这种制度的实施存在一些不同看法和错误认识,在实际运作中就产生了一些问题,给监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1、当前监理工作的误区
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已经被国际承包市场普遍可和广泛应用,对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的责任、权利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是工程建设项目有序进行的保证书。我国也开始参照执行。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起步较晚,计划经济的体制决定了我国监理制度从一建立就有其自身的特点,没有形成社会化的监理模式,至今仍存在着一些误区。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对工程质量实施全方位、全天侯的微观控制,道道工序检查,层层把关签字对工程质量监督全面严格。施工监理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等级签定更为确切、符合实际。
(2)、施工监理是监理单位根据合同文件及监理服务合同的要求,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对工程质量、费用、进度和合同事宜进行的监督和管理。
2、监理制度仅局限于施工阶段
(1)、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只能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尤其是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规模相对较大,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战线较长,影响因素很多,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监理单位必须接受质监机构对其监理资格、监理质量控制体系及监理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同时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对公路工程质量的宏观控制也有赖于施工监理日常检查的微观控制。
(3)、施工监理是监理工程师利用业主对业主行为无规范业主行为规范是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有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人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其实,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者,业主委托了监理,就应由监理工程师去实现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而业主所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
业主不规范,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熟悉监理委托合同,审时度势,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从大局出发,顾客第一,为业主服务,对业主负责。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业主的信任,以利于监理工作的开展,规范业主的行为,使业主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观念,是確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可以通过对业主招投标或业主代理招标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3、人力资源管理是监理行业实现现代化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谓人力资源管理就是“通过对人和事的管理,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事的配合,以充分发挥人的潜能,并对人的各种活动予以计划、组织、指挥和控制,以实现组织的目标。”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管理工作,它决不仅仅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活动,而是企业各个组成部分的整体活动,是公司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1)、监理公司要做好监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就必须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吸纳大批高素质人才,培养造成就一支政治思想过硬、精通专业技术的监理工程师队伍,认真去研究监理工作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这是我们做好监理工作的首要条件。
4、把监理工程师当作质检员
(1)、监理是受业主委托,代表业主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及合同进行监控的,是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的公正的第三方。监理工程师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不是承包人的质检员。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还涉及到验收程序。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人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人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人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人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要全面。虽然监理制度的推行在保证工程质量、控制投资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目前监理的“三控两管一协调”的功能和作用由于受一些不良意识、不良行为、不良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还远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2)、工程质量是监理出来的,监理工程师的任务是要求承包商建立健全的质量体系,对采购的材料、配件、设备的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妥善保管及按照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绝对不许使用,否则,监理可责令停工。
(3)、监理工程师不仅要进行检查,而且还应对其生产厂家的资质、生产工艺、生产主要设备、产品的质量控制和检测手段等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对产品的包装、标志进行了解,以防假冒伪劣产品进入现场。
现在,有一种说法,“工程建设中有事情找监理”,工程有问题,监理首当其冲,这种认识未免偏颇。监理是按照业主的授权,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监理的质量责任可以理解为,在设计阶段有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施工阶段,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到和发现承包人的不合格产品,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因为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人需向业主提供产品的质量标准,这需要“三方”端正思想意识。
(4)、监理工程师在具体项目实施中除完善自身的质量保证资料外,更重要的责任是对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资料实施全过程跟踪,并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及时、准确地做好各种施工记录、工序自检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材料设备检验记录等技术资料,充分发挥并落实施工技术人员、试验检测人员各自的作用与职责,杜绝质量保证资料不真实、不可靠现象的发生。
质量监督部门实施对参加工程建设主体的全过程质量监控。为使质量保证资料发挥其应有作用,以防将不合格工程当成合格工程鉴定,必须加强质量保证资料的监控力度。要求记录系统完整,内容真实、签证齐全、内容符合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及检评标准要求的规定。对伪造资料的人员责令清退出场。严格把住质量鉴定关,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对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缺乏最基本的数据或有伪造涂改资料者,不予检验评定。资料不全者应按要求予以扣分。
5、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明确定义:实现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监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目前监理工程师只是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而这一阶段主要是质量控制。从目前情况看,让一个监理单位同时具备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能力还比较困难,大多数监理公司也达不到这一水平。结合现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应重点体现在施工招投标管理和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两个方面,并向设计监理发展。
监理工程师在具体项目实施中除完善自身的质量合格证资料外,更重要的责任是对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资料实施全过程跟踪,并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及时、准确地做好各种施工记录、工序自检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材料设备检查记录等技术资料,充分发挥并落实施工技术人员、试验检测人员各自的作用与职责,杜绝质量保证资料不真实、不可靠现象的发生。
质量监督部门实施对参加工程建设主体的全过程质量监控。为使质量保证资料发挥其应有作用,以防将不合适工程当成合格工程鉴定,必须加强质量保证资料的监控力度,要求记录系统完整,内容真实、签证齐全、内容符合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及检评标准要求的规定。对伪造资料的人员责令清退出场。严格把住质量鉴定关,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对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缺乏最基本的数据或有伪造涂改资料者,不予检验评定,资料不全者应按要求予以扣分。
6、监理单位的权利问题
监理单位的权利问题也即监理工程师的权利问题,是一个较为敏感的话题,容易引起监理单位与业主之间及承包人之间的矛盾。处理不好,势必造成工程管理的混乱。因此,关于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应在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1)、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权:㈠在工程承包合同议定的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签认;㈡结算工程款的复核与否定,没有监理工程师的确认,业主不得支付工程款;㈢对索赔事项的审核,确认。㈣对设计、施工总包单位选定的分包单位的批准或否决。
(2)、监理工程师的审批权:㈠审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㈡发布工程施工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㈢对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施工质量检验,㈣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对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延误期限的签定。
7、当前监理工作应解决的问题
①规范业主行为,是“三制”良性发展的先决条件,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
②工程款应该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工程计量应按照投标书中的工程量清单中表列序号对照计量,对工程变更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计量、计价方法予以确认。工程预付款的扣除应按照计量、计价方法予以确认。工程预付款的扣除应按照规定予以计量并扣除。目前,监理工作很难做到这一点,但是,随着投资主体多元化,监理工程师必须胜任此项工作。
③加强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核,严禁转包。严格招行监理程序,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并请业主进行认定总承包人承包分包人的责任并对业主负责,工程报验由总承包人组织并填写相应监理表格,报请监理验收,监理一般不宜对分包人直接发布指令,监理要加强对分包人现场情況的检查,做到对分包人有效控制许;不许承包人对工程进行转包,严禁分包人再次分包。
④监理人员要加强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对合同进行管理。
⑤监理表格要规范化,统一化。目前,监理行业都有自己不同的监理表格,各地区又有各地区的监理表格,监理市场应有一套统一的监理表格,并应有一套与相配套的监理应用软件,正如同财务软件一样,能够使承包人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及时核定、整理、并向业主报告,并能与工程建设其他部门紧密。
⑥承包人应加强监理知识的学习,提高承包人对“监理”的认识,懂得监理程序与要求等,便于工程项目的实施。
8、结语
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财经纪律。质量第一,质量重于泰山。工程建设单位要加强工程管理的“三级监理”制度,监理单位严格按合同执行,严格工程质量关,每道工序的验收接都要做到严谨、高效、公正无私。同时,严格财经纪律,节约不必要的开支,杜绝一切腐败,将有限的资金用到条条旗县通油路的建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