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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共享经济模式的蓬勃发展,我国自2016年11月首次把网约车的相关经营办法纳入到国家法律层面上,出台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网约车管理制度。网约车作为共享经济的典型代表模式,目前网约车平台公司出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消费者安全权难以保障等问题。为保障稳健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尽最大程度的保户消费者的利益,应当明确以下三点:一是网约车平台构成垄断的认定标准,二是网约车乘客受损的保险理赔,三是私家车模式下的劳动法律关系和责任主体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