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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健康领域上,出现许多因知识产权的保护而导致人权无法得到保障的局面.是知识产权这个私权让位于人权,还是依旧保护知识产权而舍弃人权?国际社会通过密切合作及共同努力,通过药品的强稍许可、仿制药品、纳入医保等方式来对抗专利制度保护下的高额药物,以保障人的基本生命健康权。本文通过探讨在生命健康权面前药品专利的调整.促使药品中的知识产权与人权达到平衡,减轻两者之间的冲突。促进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