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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现:1.高校对独立学院投入资产的价值变化影响着母体学院与独立学院合作的稳定性;2.母体高校虽然在独立学院申请阶段充当了举办人角色,但在收益分配中,多数高校所获取的收入,并不是与其投入相对应的回报,而是教学与管理技术转让费及特许权使用费;3.小股东权益折价是产生这种独立学院收益模式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