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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为朋友公开唱一首赞美诗,总比私下为仇家下一个咒语艰难许多,这倒不是因为我们语言中赞美、歌颂的字词没有那些咒骂人的肮脏话语丰富多彩,恰恰相反,我们伟大的汉语除了在骂人上花样百出之外,谀辞的发达可谓源远流长(它们一般送给有权势的人物)。但当两个月前我准备写这篇关于雷平阳的短文时,却一直陷在巨大的犹豫之中,为他这样的好朋友、好兄长、好人,我该使用怎样的赞赏之词,才显出我不是那么谄媚而能不失体面?上个月阿来、吴玄来广州,魏微、我与他们宵夜至凌晨,席间我似乎情绪高涨,为了劝他俩多喝酒,不禁脱口而出:“两个最好的外地朋友来了,得使劲喝……”然后他俩就挤兑我,说我“最好的外地朋友至少有五个,见谁谁谁也这么说”,然后他们就举例,直接举到了雷平阳。我不得不为自己的失言罚酒三杯(这正是我所乐意的),是啊,我怎么能把老雷排除在“最好的朋友”之外呢?
截稿日一再逾期,近日更以天计,我的小文却迟迟未能交出。都等到阿来前晚再一次来广州了,看到我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阿来为了解除我以此为借口少喝酒的全副武装,说喝完后他来口述,我只需记下便好。我知道这当然是一个玩笑,而且写作这种行为在我看来其私密性不亚于某些与性相关的行为,其中的激动、激烈、紧张、快乐、傲慢乃至敷衍、拖沓与颓废都必须自己亲自来进行,任何文字的一连串动作都如同肌肤相亲,一片土地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能轻易放过的。
酒酣之后,回去的路上,阿来果真附在我脑袋边,念叨起雷平阳来,不过我真是没记住几个字,我的耳朵是失聪的。翌日傍晚,在又一次喝酒之前,阿来开始重复口述:
“雷平阳,云南昭通人氏。面黑、心善,怀仁义之心,却常以土匪形象示人,终日流连于茶林酒池……”对不起,由于心智再一次被大酒漫过,我还是没有记住他后面所说的。
说到平阳的面黑,在朋友中我只敢以“第二黑”自黑,在他面前,狂妄如我也不敢以头牌自居。平阳早年生于苦寒之地,又常年游走于云南那片阳光最充足的地方,有时像一个封疆大吏,坐拥他昆明的太阳城堡,以滇池、阳宗海割据自治,更多时候则如一个通山达水的邮差、信使,穿行于乌蒙山、哀牢山、高黎贡、基诺山、南糯山以及莽枝、倚邦、景迈、布朗之间,或沿澜沧江而下,或逆怒江而上,或于盘龙江中段取石,或于独龙江源泉之处汲水。与很多写作者不同,平阳的写作一方面是低到尘埃里去的,另一方面则又腾挪翻身、将面孔朝向天空。太阳给了他光环,也必以自己的暴烈舔舐他。赤日流金,阳光以液体的形态在他的身上完成施洗,并渗入他的底里。一个暴露在尘世之中并与太阳对视的人,太阳也必将还以颜色。“读过清代云南诗人陈佐才写落日的一首诗。他说,太阳从天空落向大地,是为了反过来把天空照亮。要表达这样的诗意,诗人必须参透天机,洞悉太阳的想法,有一颗玉皇大帝的心脏。”在《乌蒙山记》“落日”一篇中,雷平阳写道。洞悉太阳的旨意,这是一个高级写作者的使命,你必须为此展开行动,在我今天谈论的这个人身上,我看到了他常年一以贯之的行动,因而,我尊敬他的黑面,这种男人之间的爱慕,或许就可以称为友谊。
我迟迟不敢动笔,现在想来,主要还是对自己文字的粗俗自惭形秽,害怕自己相形见绌。没有信心的叙述就好比是在一条湍急又宽阔的河流里泅渡,小马总不敢尝试着过河。搬出一大摞他的诗集、随笔集:《云南记》、《出云南记》、《我的云南血统》、《送流水》、《山水课》、《我住在大海上》……我一本本翻看,追忆着最初读到它们时的感受,以及最初拿到它们的情景——其中有好几本是我几年前去他家时他送我的,那次他还送了我好些普洱中的极品“冰岛”。作为我常常调侃的“普洱茶首席专家”,他自然清楚礼物的贵重。我也完全可以证明,当时是这个酒徒在他清醒的状态下拿出来的。我记得当晚他滴酒未沾。那一回我正好去云南出差,住在离他家很远又很偏僻的地方,本来第三日我们就会一起去西双版纳,完全用不着先见一面,但平阳一遍遍打电话来,说他准备做一桌好菜,让我尝尝他的手艺。路上真堵啊,正值周五的昆明下班高峰,出租车司机带着我一点点地前进,感觉我花了快两个小时才抵达他在翠湖边的家,可是我到的时候平阳还系着围兜在炒菜。待饭菜上桌,他才告诉我当晚他并不能饮酒,因为胃痛之故,他预约了第二日去医院做胃镜检查。为了让我放开手脚吃喝,他派出豪爽大气的嫂子与我对酌。那时候我们的酒量真大啊,喝了一瓶据说已有四十年的好酒之后,又接着喝了半瓶。平阳就在旁边看着,带着他一如既往的微笑,好像他也沉醉在酒中一般。而他们家儿子皓程则静静地在厨房里忙碌许久,在快十一点半时为我们做出了一大盘水果沙拉。那是个乖巧、耐心的孩子。平阳曾在《儿子的假想敌》中写道:“谁说我没有/引导过他?阳光、爱心、无欺/甚至揠苗助长,教他背诵一首首古诗/还把他的言行,编进故事,讲给他听/以示修正……有一次,他说:‘活着,真没有意思。’/我被吓坏了,把他搂进怀里/他又接着说:‘哎,我都五岁了/怎么还没有遇上一场战争?’”直到这次读到平阳写我的文字,才知道皓程曾一度迷过我那些乱七八糟的小说。这是我的万般荣幸。每个孩子在成长中都会有一段时间与自己的父亲为敌,他与其是在敌视父亲,不如说是在敌视自己,因为父亲正是他长大后的自己,终有一天他会洞悉父亲的苦心,如同我们今时今日与父亲的和解。在平阳的诗中,曾大量地写到他的父亲母亲,他的亲人与故乡,这使他的诗歌具有了实实在在的匍匐感,而不仅仅是语言修辞的精致表达和虚无建构。多少次,他在欧家营面对故乡的断壁残垣,我在邵阳八字冲面对老父老母的病疾,我们都会通上一段电话,问候彼此亲人的近况。在那时,我们似乎也把对方当成了亲人。
毋庸讳言,事实上很久以来我也一直是平阳的迷弟。这当然首先源于我对他诗歌、随笔乃至杂谈的热爱。我自认我的文字配不上来为他写一段像点样子的专业评析,这是我力不能逮的地方。他笔下丰沛的人性复杂(包括他从不掩饰不美化人类生活的混乱与斑驳),清洁的精神源头却又浑浊、泥沙俱下的江河,藤蔓缠绕瘴气密布却又有猎人出没的山林,以及沉默的菩萨、行走的僧侣、静止的庙宇,还有那些有名的人、匿名的人,还有那些有名的神、无名的鬼,还有那些庞然大虎、微小之物,都是我所欢喜的——我尤其喜欢看他写老虎的段落,听他复述射虎的故事,那不是威廉·布莱克的老虎,不是豪·路·博尔赫斯的老虎,不是另两个酒徒武松与李逵打的老虎,不是完全形而上或完全形而下的老虎,而是雷平阳的老虎,有分身的老虎,会变幻的老虎,养在他心里准备有一天自饲的老虎。
老虎的刚猛之气似乎弥漫于平阳的许多作品中(包括他的书法),就如同他的作品中总有一个“我”在。但他又常常用混沌的文字抹去虎相,如同他又总把“我”化为无形,化为对万物的平等视之与平权悲悯,化为一片混沌,而无需分别神界还是人间。清晰的语言是为了分辨确立事物的法则、真理的出处,那是辩论家、逻辑家、政治家的語言,而混沌的语言才是文学家交通世界的暗号,它们接近于梦话、呓语,却呈现出世界的疆界,或者说呈现出世界的没有疆界。我一向认为,好的文学要有混沌感,我们会特别留意北斗星的清晰,但星云的模糊正因为其辽阔而壮美。这种混沌的模糊总会给我们带来无尽的遐思,这种遐思不是为了让我们觉得人类是多么牛逼的成功者,而不过是渺小的失败者,文学从来就不是让人成功的,而是让人接受失败的。
我迷恋于他作品中乃至他身上这种无所不在的悲观主义气质,引我自己是他这一种主义的同道。主义的同道自然就容易成为生活中的同调了。我并不是一个朋友遍天下的人,在内心那并不宽阔的地方,我放进的朋友很少,但平阳却是异常重要的一个。很多次我们一起出行、见面,我都愿意做他的跟班。前几年多少次喝了酒,不管多晚,也会拨通他的电话,向他倾倒一下内心的垃圾。我从不担心他会骂我神经病,因为我相信这种兄弟般的情谊。有时平阳也在异地的酒局上给我打电话,那种微醺的情谊,让我也跟着醉了。那些年我们总与世界有很多争吵,与自己常常有很多搏斗,我们的病情会定期发作。
现在倒好,我们似乎很少再与世界、与自己吵架了,我们只是看球。我是皇马球迷,他是曼联球迷。我们作为分别有主队的球迷也不彼此吵架了,只是在欧冠开始的凌晨2∶45或3∶45时分,他偶尔会发来微信与我探讨一下球赛。他知道那时我一般是没有睡的。记得几年前有一次在酒桌上,我发了一条朋友圈:“原来喝酒的时候,也喜欢给最好的哥们打电话/现在,当他们打时,我总是看着,听着/眼睛不离电视机,把输赢交给一场球赛/我支持的球队赢,我就赢/他们输了,我就输。”那段文字下面,配的正是我与雷平阳以前一起喝酒的图片。
(责任编辑:丁小宁)
截稿日一再逾期,近日更以天计,我的小文却迟迟未能交出。都等到阿来前晚再一次来广州了,看到我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阿来为了解除我以此为借口少喝酒的全副武装,说喝完后他来口述,我只需记下便好。我知道这当然是一个玩笑,而且写作这种行为在我看来其私密性不亚于某些与性相关的行为,其中的激动、激烈、紧张、快乐、傲慢乃至敷衍、拖沓与颓废都必须自己亲自来进行,任何文字的一连串动作都如同肌肤相亲,一片土地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能轻易放过的。
酒酣之后,回去的路上,阿来果真附在我脑袋边,念叨起雷平阳来,不过我真是没记住几个字,我的耳朵是失聪的。翌日傍晚,在又一次喝酒之前,阿来开始重复口述:
“雷平阳,云南昭通人氏。面黑、心善,怀仁义之心,却常以土匪形象示人,终日流连于茶林酒池……”对不起,由于心智再一次被大酒漫过,我还是没有记住他后面所说的。
说到平阳的面黑,在朋友中我只敢以“第二黑”自黑,在他面前,狂妄如我也不敢以头牌自居。平阳早年生于苦寒之地,又常年游走于云南那片阳光最充足的地方,有时像一个封疆大吏,坐拥他昆明的太阳城堡,以滇池、阳宗海割据自治,更多时候则如一个通山达水的邮差、信使,穿行于乌蒙山、哀牢山、高黎贡、基诺山、南糯山以及莽枝、倚邦、景迈、布朗之间,或沿澜沧江而下,或逆怒江而上,或于盘龙江中段取石,或于独龙江源泉之处汲水。与很多写作者不同,平阳的写作一方面是低到尘埃里去的,另一方面则又腾挪翻身、将面孔朝向天空。太阳给了他光环,也必以自己的暴烈舔舐他。赤日流金,阳光以液体的形态在他的身上完成施洗,并渗入他的底里。一个暴露在尘世之中并与太阳对视的人,太阳也必将还以颜色。“读过清代云南诗人陈佐才写落日的一首诗。他说,太阳从天空落向大地,是为了反过来把天空照亮。要表达这样的诗意,诗人必须参透天机,洞悉太阳的想法,有一颗玉皇大帝的心脏。”在《乌蒙山记》“落日”一篇中,雷平阳写道。洞悉太阳的旨意,这是一个高级写作者的使命,你必须为此展开行动,在我今天谈论的这个人身上,我看到了他常年一以贯之的行动,因而,我尊敬他的黑面,这种男人之间的爱慕,或许就可以称为友谊。
我迟迟不敢动笔,现在想来,主要还是对自己文字的粗俗自惭形秽,害怕自己相形见绌。没有信心的叙述就好比是在一条湍急又宽阔的河流里泅渡,小马总不敢尝试着过河。搬出一大摞他的诗集、随笔集:《云南记》、《出云南记》、《我的云南血统》、《送流水》、《山水课》、《我住在大海上》……我一本本翻看,追忆着最初读到它们时的感受,以及最初拿到它们的情景——其中有好几本是我几年前去他家时他送我的,那次他还送了我好些普洱中的极品“冰岛”。作为我常常调侃的“普洱茶首席专家”,他自然清楚礼物的贵重。我也完全可以证明,当时是这个酒徒在他清醒的状态下拿出来的。我记得当晚他滴酒未沾。那一回我正好去云南出差,住在离他家很远又很偏僻的地方,本来第三日我们就会一起去西双版纳,完全用不着先见一面,但平阳一遍遍打电话来,说他准备做一桌好菜,让我尝尝他的手艺。路上真堵啊,正值周五的昆明下班高峰,出租车司机带着我一点点地前进,感觉我花了快两个小时才抵达他在翠湖边的家,可是我到的时候平阳还系着围兜在炒菜。待饭菜上桌,他才告诉我当晚他并不能饮酒,因为胃痛之故,他预约了第二日去医院做胃镜检查。为了让我放开手脚吃喝,他派出豪爽大气的嫂子与我对酌。那时候我们的酒量真大啊,喝了一瓶据说已有四十年的好酒之后,又接着喝了半瓶。平阳就在旁边看着,带着他一如既往的微笑,好像他也沉醉在酒中一般。而他们家儿子皓程则静静地在厨房里忙碌许久,在快十一点半时为我们做出了一大盘水果沙拉。那是个乖巧、耐心的孩子。平阳曾在《儿子的假想敌》中写道:“谁说我没有/引导过他?阳光、爱心、无欺/甚至揠苗助长,教他背诵一首首古诗/还把他的言行,编进故事,讲给他听/以示修正……有一次,他说:‘活着,真没有意思。’/我被吓坏了,把他搂进怀里/他又接着说:‘哎,我都五岁了/怎么还没有遇上一场战争?’”直到这次读到平阳写我的文字,才知道皓程曾一度迷过我那些乱七八糟的小说。这是我的万般荣幸。每个孩子在成长中都会有一段时间与自己的父亲为敌,他与其是在敌视父亲,不如说是在敌视自己,因为父亲正是他长大后的自己,终有一天他会洞悉父亲的苦心,如同我们今时今日与父亲的和解。在平阳的诗中,曾大量地写到他的父亲母亲,他的亲人与故乡,这使他的诗歌具有了实实在在的匍匐感,而不仅仅是语言修辞的精致表达和虚无建构。多少次,他在欧家营面对故乡的断壁残垣,我在邵阳八字冲面对老父老母的病疾,我们都会通上一段电话,问候彼此亲人的近况。在那时,我们似乎也把对方当成了亲人。
毋庸讳言,事实上很久以来我也一直是平阳的迷弟。这当然首先源于我对他诗歌、随笔乃至杂谈的热爱。我自认我的文字配不上来为他写一段像点样子的专业评析,这是我力不能逮的地方。他笔下丰沛的人性复杂(包括他从不掩饰不美化人类生活的混乱与斑驳),清洁的精神源头却又浑浊、泥沙俱下的江河,藤蔓缠绕瘴气密布却又有猎人出没的山林,以及沉默的菩萨、行走的僧侣、静止的庙宇,还有那些有名的人、匿名的人,还有那些有名的神、无名的鬼,还有那些庞然大虎、微小之物,都是我所欢喜的——我尤其喜欢看他写老虎的段落,听他复述射虎的故事,那不是威廉·布莱克的老虎,不是豪·路·博尔赫斯的老虎,不是另两个酒徒武松与李逵打的老虎,不是完全形而上或完全形而下的老虎,而是雷平阳的老虎,有分身的老虎,会变幻的老虎,养在他心里准备有一天自饲的老虎。
老虎的刚猛之气似乎弥漫于平阳的许多作品中(包括他的书法),就如同他的作品中总有一个“我”在。但他又常常用混沌的文字抹去虎相,如同他又总把“我”化为无形,化为对万物的平等视之与平权悲悯,化为一片混沌,而无需分别神界还是人间。清晰的语言是为了分辨确立事物的法则、真理的出处,那是辩论家、逻辑家、政治家的語言,而混沌的语言才是文学家交通世界的暗号,它们接近于梦话、呓语,却呈现出世界的疆界,或者说呈现出世界的没有疆界。我一向认为,好的文学要有混沌感,我们会特别留意北斗星的清晰,但星云的模糊正因为其辽阔而壮美。这种混沌的模糊总会给我们带来无尽的遐思,这种遐思不是为了让我们觉得人类是多么牛逼的成功者,而不过是渺小的失败者,文学从来就不是让人成功的,而是让人接受失败的。
我迷恋于他作品中乃至他身上这种无所不在的悲观主义气质,引我自己是他这一种主义的同道。主义的同道自然就容易成为生活中的同调了。我并不是一个朋友遍天下的人,在内心那并不宽阔的地方,我放进的朋友很少,但平阳却是异常重要的一个。很多次我们一起出行、见面,我都愿意做他的跟班。前几年多少次喝了酒,不管多晚,也会拨通他的电话,向他倾倒一下内心的垃圾。我从不担心他会骂我神经病,因为我相信这种兄弟般的情谊。有时平阳也在异地的酒局上给我打电话,那种微醺的情谊,让我也跟着醉了。那些年我们总与世界有很多争吵,与自己常常有很多搏斗,我们的病情会定期发作。
现在倒好,我们似乎很少再与世界、与自己吵架了,我们只是看球。我是皇马球迷,他是曼联球迷。我们作为分别有主队的球迷也不彼此吵架了,只是在欧冠开始的凌晨2∶45或3∶45时分,他偶尔会发来微信与我探讨一下球赛。他知道那时我一般是没有睡的。记得几年前有一次在酒桌上,我发了一条朋友圈:“原来喝酒的时候,也喜欢给最好的哥们打电话/现在,当他们打时,我总是看着,听着/眼睛不离电视机,把输赢交给一场球赛/我支持的球队赢,我就赢/他们输了,我就输。”那段文字下面,配的正是我与雷平阳以前一起喝酒的图片。
(责任编辑:丁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