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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四川省汉源县唐家乡彭某的丈夫在一次矿难中不聿丧生,矿主给了2万多元抚恤金,彭某用这笔款买了一辆二手农用车,但没过户,就雇人开车挣钱。2004年元月,一位姓周的男子向彭某示意帮她开车,共同生活,一起抚养孩子。彭某见对方一片热诚,便把车交给他开。2005年3月,周某不辞而别,开车远走他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