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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开是二战后行政发展的一个新趋势,它是指行政主体应将相关的信息告之社会公众或相关人,在我国称之为加强行政的透明度.对于相对人而言,行政公开是其了解和参与行政事务的权利.随着秩序行政时代的逝去和福利行政时代的到来,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关系由传统的"命令--服从"关系转变为现代的"服务--合作"关系,这一新型的法律关系要求相对人扩大对行政的参与和监督,并要求行政主体创造必要条件和提供一切可能的便利.行政公开是这一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国家权力向公民权利回归的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