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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精简优化高速公路审批,取消和下放节能评估、压覆矿审批等手续,将高速公路审批前置要件从17项减为选址、用地、环评等7项,对具备条件的报建手续推行“先建后验”。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说,高速公路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审批效率低、周期长,已经成为制约扩大有效投资的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