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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范冲突的产生原因包括立法权限界分不清、混淆修宪权和立法权的界限、混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依法治国的界限。法律规范冲突并行存在于立法、行政、司法场域,民事审判、刑事审判、行政审判中均面临法律规范冲突问题,各场域法律规范冲突的样式不甚相同。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是解决法律规范冲突的三种主要方法,各种方法在具体适用时均面临一些理论和实践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