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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资源环境约束需要创新思维,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节资减排管理模式,注重节资减排管理的系统性协调和软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节资减排执法和监管,力促经济发展方式从粗放型向高效清洁循环低碳型转变。
一、资源环境紧约束趋于常态和刚性化是需要破解的发展难题
综合考量发展的阶段性、国内资源保障能力、环境容量制约、以及面临的外部环境新变化,未来较长时期里,我国面临的资源环境紧约束趋于常态化和刚性化,是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需要长期应对并着力破解的难题之一。
一是我国处于快速工业化中期的发展阶段性以及高资源消耗、高排放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巨大惯性,是导致资源环境约束日渐趋紧、经济发展方式转而不快的根本原因。必须充分认识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的紧迫性、艰巨性。
二是我国能源、铁矿石等多种资源的年产量已是数以十亿吨计,原油年产量已接近极限,即便不计经济和环境代价,单纯依靠国内资源无力支撑今后经济长期粗放型增长对资源的新增巨量需求。
三是我国生态环境总体仍呈恶化趋势,水、大气、土壤、重金属等污染严重。京津沪等十多个省区大气污染物排放已超过其环境承载力,因环境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呈多发之势,社会大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资源开采、经济发展面临越来越严苛的环境约束。
四是外部世界对我国崛起的疑虑、担忧和敌意不减反增,加上我国在国际资源贸易中尚不具强悍的定价话语权,致使我国在获取国际资源上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石油、铁矿石等大宗资源性商品进口依存度的节节攀升凸显了资源和经济安全堪忧的境况;温室气体头号排放国的帽子造成我国在气候外交中陷入多方夹击的被动局面。
二、节资减排促推经济转型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要地囿于现行的政府主导型经济体制,加上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全社会尚未就“绿色”优先于“发展”这一理念形成充分共识,以致在实际工作中节资减排被迫为粗放式发展让路、甚至痛失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绝佳时机。
二是政府在节资减排管理模式上属于全能型而非有限型,在管理理念上重管制、轻服务,在管理方式上重行政干预、轻市场机制。
三是节资减排行政管理的系统协调性欠缺,不仅造成管理的低效率与资源浪费,而且加重了企业负担。
四是政府和企业在节资减排实务上重工程、轻软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节资减排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徇情枉法现象还比较严重。
上述问题如不能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不但“十二五”节资减排目标难以实现,还将严重影响到以节资减排促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际效果。
三、破解资源环境紧约束的新思路和具体建议
一是创新资源思维,树立新资源观,将“节能”视为虚拟优质能源资源,与煤炭、油气、可再生能源资源等实物能源资源一并纳入综合能源战略规划,在开发条件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开发节能资源,并相应配置充足的经济资源,辅之以其它必要的保障措施,确保实现对能效煤矿、能效油气田、能效电力资源的大规模系统性优先开发。
二是以绿色新视野调整优化能源供应战略,围绕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开发和有效利用、以及分布式能源的大规模发展要求,变革和创新能源管理体制和市场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国际能源合作,加快构建未来新增能源供应以无碳和低碳能源为主、以煤炭为补充的绿色化格局。
三是贯彻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谋划能源资源开发、运输、利用与区域经济的合理优化布局,落实差别化的政绩评价考核,加快形成有利于节资减排、体现能源资源利用系统效率最优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四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能源资源价格市场化改革,积极构建有利于节资减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和能源资源定价机制,优化和加强节资减排的财政投入方式与绩效管理,探索建立绿色税收体系,全面实行与利用效率指标挂钩的能源资源差别化价格管理。
五是政府节资减排部门要转变管理模式、管理理念,节资减排公权力要回归本位,不搞全能主义,有所为有所不为,将有限的节资减排公共资源更多地用于培育和监管节资减排市场、提供节资减排公共服务,特别是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社会大众的服务。
六是注重有效发挥市场配置节资减排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广创新节资减排投融资市场机制,在节能、节水、节材、废弃物资源化、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领域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资源管理,加快发展节资环保服务业,鼓励和支持节资减排服务输出,着力培育绿色新经济增长点。
七是政府节资减排行政管理要加强组织协调、目标协调、政策协调、区域协调、城乡协调,全面提升节资减排行政管理的系统协调性,提高节资减排行政效率和公共资源的投入绩效。
八是注重节资减排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节资减排电子政务,推动节资减排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和完善节资减排网络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绩效评估体系,加快实现节资减排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透明化、科学化。
九是加快节资减排法治建设,完善节资减排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认证、评价体系;依法节资减排严格行政、加大对节资减排的奖惩力度,加强节资减排执法体系和机构人员能力建设。
(周伏秋,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
一、资源环境紧约束趋于常态和刚性化是需要破解的发展难题
综合考量发展的阶段性、国内资源保障能力、环境容量制约、以及面临的外部环境新变化,未来较长时期里,我国面临的资源环境紧约束趋于常态化和刚性化,是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需要长期应对并着力破解的难题之一。
一是我国处于快速工业化中期的发展阶段性以及高资源消耗、高排放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巨大惯性,是导致资源环境约束日渐趋紧、经济发展方式转而不快的根本原因。必须充分认识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的紧迫性、艰巨性。
二是我国能源、铁矿石等多种资源的年产量已是数以十亿吨计,原油年产量已接近极限,即便不计经济和环境代价,单纯依靠国内资源无力支撑今后经济长期粗放型增长对资源的新增巨量需求。
三是我国生态环境总体仍呈恶化趋势,水、大气、土壤、重金属等污染严重。京津沪等十多个省区大气污染物排放已超过其环境承载力,因环境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呈多发之势,社会大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资源开采、经济发展面临越来越严苛的环境约束。
四是外部世界对我国崛起的疑虑、担忧和敌意不减反增,加上我国在国际资源贸易中尚不具强悍的定价话语权,致使我国在获取国际资源上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石油、铁矿石等大宗资源性商品进口依存度的节节攀升凸显了资源和经济安全堪忧的境况;温室气体头号排放国的帽子造成我国在气候外交中陷入多方夹击的被动局面。
二、节资减排促推经济转型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要地囿于现行的政府主导型经济体制,加上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全社会尚未就“绿色”优先于“发展”这一理念形成充分共识,以致在实际工作中节资减排被迫为粗放式发展让路、甚至痛失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绝佳时机。
二是政府在节资减排管理模式上属于全能型而非有限型,在管理理念上重管制、轻服务,在管理方式上重行政干预、轻市场机制。
三是节资减排行政管理的系统协调性欠缺,不仅造成管理的低效率与资源浪费,而且加重了企业负担。
四是政府和企业在节资减排实务上重工程、轻软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节资减排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徇情枉法现象还比较严重。
上述问题如不能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不但“十二五”节资减排目标难以实现,还将严重影响到以节资减排促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际效果。
三、破解资源环境紧约束的新思路和具体建议
一是创新资源思维,树立新资源观,将“节能”视为虚拟优质能源资源,与煤炭、油气、可再生能源资源等实物能源资源一并纳入综合能源战略规划,在开发条件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开发节能资源,并相应配置充足的经济资源,辅之以其它必要的保障措施,确保实现对能效煤矿、能效油气田、能效电力资源的大规模系统性优先开发。
二是以绿色新视野调整优化能源供应战略,围绕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开发和有效利用、以及分布式能源的大规模发展要求,变革和创新能源管理体制和市场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国际能源合作,加快构建未来新增能源供应以无碳和低碳能源为主、以煤炭为补充的绿色化格局。
三是贯彻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谋划能源资源开发、运输、利用与区域经济的合理优化布局,落实差别化的政绩评价考核,加快形成有利于节资减排、体现能源资源利用系统效率最优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四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能源资源价格市场化改革,积极构建有利于节资减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和能源资源定价机制,优化和加强节资减排的财政投入方式与绩效管理,探索建立绿色税收体系,全面实行与利用效率指标挂钩的能源资源差别化价格管理。
五是政府节资减排部门要转变管理模式、管理理念,节资减排公权力要回归本位,不搞全能主义,有所为有所不为,将有限的节资减排公共资源更多地用于培育和监管节资减排市场、提供节资减排公共服务,特别是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社会大众的服务。
六是注重有效发挥市场配置节资减排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广创新节资减排投融资市场机制,在节能、节水、节材、废弃物资源化、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领域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资源管理,加快发展节资环保服务业,鼓励和支持节资减排服务输出,着力培育绿色新经济增长点。
七是政府节资减排行政管理要加强组织协调、目标协调、政策协调、区域协调、城乡协调,全面提升节资减排行政管理的系统协调性,提高节资减排行政效率和公共资源的投入绩效。
八是注重节资减排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节资减排电子政务,推动节资减排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和完善节资减排网络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绩效评估体系,加快实现节资减排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透明化、科学化。
九是加快节资减排法治建设,完善节资减排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认证、评价体系;依法节资减排严格行政、加大对节资减排的奖惩力度,加强节资减排执法体系和机构人员能力建设。
(周伏秋,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