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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以来,远安县委、县政府积极推行“一事一议”制度,不断完善农民群众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取得明显成效。全县通过“一事一议”共筹集资金1000多万元,投工投劳15万人次,完成兴建、维修、改造农村公益事业项目2000多个。国家民政部、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先后授予远安县“村民自治模范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等荣誉称号。我们推行和完善“一事一议”的主要作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