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谁来种地”,这个已经成为未来中国必须面对和解决好的重大问题,正在得到破解。2012年12月14日,农业部在安徽蚌埠召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试点启动暨研讨班,从会上获悉,农业部决定在全国31个省(市、区)选择100个试点县,每个县根据农业产业分布选择2~3个主导产业,力争通过3年试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万人。农业部将在总结各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经验的基础上,形成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等互相衔接配套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全面推动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突出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在会上指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保障国家粮食长期安全的战略选择,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是着力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基础。中央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这是中央在“三农”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行动指南,更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
农业部组织实施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将通过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三项制度,即教育培训制度、认定管理办法和支持扶持政策,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目标、任务和路径,全力构建中国特色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制度体系。张桃林强调,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需要从环境、制度、政策等层面引导和扶持,重点要构建包括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等相互衔接、有机联系的国家制度体系。首先要构建教育培训制度。近期职业农民培育的重点对象是种养大户、合作组织带头人,各地应在教育培训机制、教育培训方式、教育培训内容、教材建设、师资遴选等方面系统设计,形成优势互补,技术、师资、条件和能力相配套的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格局,协同开展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其次要加强认定管理。各地农业行政部门要负责组织开展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工作,保证认定管理的权威性和连续性。根据农民从业年龄、能力素质、经营规模、产出效益,分产业、分区域构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指标体系,制定认定标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进行认定。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要建立信息档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定期考核评估,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第三要制定扶持政策。一是土地流转,在自愿基础上,创新土地流转机制,鼓励成片土地向新型职业农民流转;二是生产扶持,在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基础上,将新增的农业补贴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三是金融信贷,持续增加农村信贷投入,建立担保基金,解决新型职业农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融资困难;四是农业保险,扩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农业保险险种和覆盖面,给予政策优惠;五是社会保障,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参加社会保险比例,提高公共服务标准等。
在谈到教育培训主体建设时,张桃林特别强调了要充分发挥农广校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农广校是组织完整、体系健全、覆盖面广、贴近基层、经验丰富的农民教育培训队伍,从中央、省、市、县组织网络都很健全,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重要平台,各地农广校要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作为重中之重的中心工作来抓,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探索实践,努力加强师资队伍和教学媒体资源的建设,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基础能力建设,充分依托阳光工程、农村实用人才、百万中专生计划等工程项目,形成合力,发挥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一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农广校作为特殊的教育机构,和一般学校不一样,有专职师资队伍建设,也有兼职师资队伍建设,更大程度上讲,农广校是一个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安排的枢纽。兼职教师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的教师和专家,也包括种养大户、合作社的领头人、创业带头人,这些都是重要教育资源、教师资源。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过程中,要重视把专职教师队伍,尤其是兼职教师队伍的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二是各级农广校要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管理服务上发挥积极作用。随着培育工程的推进,以后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将是一个越来越大的群体,相关的认定、认证、研究出台管理办法、施行动态管理等都将产生大量的具体工作,需要有专门的、公益性机构承担,农广校一直是国家和各级农民教育培训项目的管理者、参与者和实施者,要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继续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管理、实施和服务,扎实地发挥好助手及支撑作用。三是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广校的领导,更好地发挥农广校的作用。要像抓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一样,抓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要加强县域农民教育培训专业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实训基地建设。要积极创造条件,构建以农广校系统为基础的试点工作模式。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事关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全局和方向,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基础性战略任务。张桃林要求,要加强领导、抓好落实,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各地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目标、任务、阶段进展、政策措施和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和整体规划,各试点县农业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各县政府要积极组织协调财政、土地、金融、保险等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大投入力度。要逐步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方投入为辅的多元投入机制。各地要争取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要积极争取农民接受职业教育的免学费和助学政策。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争取在土地流转、财政项目、信贷发放、税收减免、农业保险等方面取得突破,给予新型职业农民倾斜支持,逐步建立健全职业农民扶持政策体系。三是及时跟踪总结。各地要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农村劳动力结构特点、产业特色、经济水平和有比较优势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路径,加快形成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竞相发展、各具特色、稳步推进的良好格局。四是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大力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农业和关心农民的社会氛围,使广大农民有尊严地工作,过上体面的生活,营造出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良好氛围。
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在会上指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保障国家粮食长期安全的战略选择,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是着力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基础。中央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这是中央在“三农”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行动指南,更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
农业部组织实施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将通过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三项制度,即教育培训制度、认定管理办法和支持扶持政策,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目标、任务和路径,全力构建中国特色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制度体系。张桃林强调,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需要从环境、制度、政策等层面引导和扶持,重点要构建包括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等相互衔接、有机联系的国家制度体系。首先要构建教育培训制度。近期职业农民培育的重点对象是种养大户、合作组织带头人,各地应在教育培训机制、教育培训方式、教育培训内容、教材建设、师资遴选等方面系统设计,形成优势互补,技术、师资、条件和能力相配套的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格局,协同开展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其次要加强认定管理。各地农业行政部门要负责组织开展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工作,保证认定管理的权威性和连续性。根据农民从业年龄、能力素质、经营规模、产出效益,分产业、分区域构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指标体系,制定认定标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进行认定。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要建立信息档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定期考核评估,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第三要制定扶持政策。一是土地流转,在自愿基础上,创新土地流转机制,鼓励成片土地向新型职业农民流转;二是生产扶持,在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基础上,将新增的农业补贴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三是金融信贷,持续增加农村信贷投入,建立担保基金,解决新型职业农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融资困难;四是农业保险,扩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农业保险险种和覆盖面,给予政策优惠;五是社会保障,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参加社会保险比例,提高公共服务标准等。
在谈到教育培训主体建设时,张桃林特别强调了要充分发挥农广校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农广校是组织完整、体系健全、覆盖面广、贴近基层、经验丰富的农民教育培训队伍,从中央、省、市、县组织网络都很健全,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重要平台,各地农广校要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作为重中之重的中心工作来抓,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探索实践,努力加强师资队伍和教学媒体资源的建设,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基础能力建设,充分依托阳光工程、农村实用人才、百万中专生计划等工程项目,形成合力,发挥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一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农广校作为特殊的教育机构,和一般学校不一样,有专职师资队伍建设,也有兼职师资队伍建设,更大程度上讲,农广校是一个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安排的枢纽。兼职教师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的教师和专家,也包括种养大户、合作社的领头人、创业带头人,这些都是重要教育资源、教师资源。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过程中,要重视把专职教师队伍,尤其是兼职教师队伍的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二是各级农广校要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管理服务上发挥积极作用。随着培育工程的推进,以后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将是一个越来越大的群体,相关的认定、认证、研究出台管理办法、施行动态管理等都将产生大量的具体工作,需要有专门的、公益性机构承担,农广校一直是国家和各级农民教育培训项目的管理者、参与者和实施者,要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继续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管理、实施和服务,扎实地发挥好助手及支撑作用。三是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广校的领导,更好地发挥农广校的作用。要像抓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一样,抓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要加强县域农民教育培训专业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实训基地建设。要积极创造条件,构建以农广校系统为基础的试点工作模式。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事关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全局和方向,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基础性战略任务。张桃林要求,要加强领导、抓好落实,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各地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目标、任务、阶段进展、政策措施和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和整体规划,各试点县农业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各县政府要积极组织协调财政、土地、金融、保险等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大投入力度。要逐步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方投入为辅的多元投入机制。各地要争取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要积极争取农民接受职业教育的免学费和助学政策。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争取在土地流转、财政项目、信贷发放、税收减免、农业保险等方面取得突破,给予新型职业农民倾斜支持,逐步建立健全职业农民扶持政策体系。三是及时跟踪总结。各地要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农村劳动力结构特点、产业特色、经济水平和有比较优势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路径,加快形成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竞相发展、各具特色、稳步推进的良好格局。四是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大力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农业和关心农民的社会氛围,使广大农民有尊严地工作,过上体面的生活,营造出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