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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法在化解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垄断违法风险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反垄断法在维护数字音乐市场有序竞争和高效创新方面却展现出明显优势,奠定了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反垄断法规制的逻辑起点。承认反垄断法规制的正当性并不意味着从根本上否定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模式。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反垄断法规制应以谦抑理念为指导,践行约束与促进并举的规制思路,配合以理性的反垄断分析框架、科学的规制工具和柔性的救济机制,以期在市场竞争规律和反垄断法律规则的双向互动中实现数字音乐市场有序竞争、创新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