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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日益猖獗的食品安全犯罪,我国食品安全刑事立法的不足日益凸显,而且《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也急需刑法作出相应的衔接,《刑法修正案(八)》分别从严密法网和严厉刑罚两个角度对食品安全犯罪予以修订,对于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标准的把握、监管者刑事责任的理解以及罚金刑的具体执行仍然有待从理论上澄清。结合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对立法精神予以阐释,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