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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放
42岁的王某与某出租汽车公司签订了2年承包合同,当上了“的哥”。在运营期间,由于分给他的车辆是一辆旧车,反复出毛病,王某对公司很不满意。4000多元的份儿钱压得王某喘不过气来,于是王某想了一个“好办法”一一将出租车藏在自家附近后到派出所报案,谎称出租车停在附近某个加油站时丢失了。王某拿着派出所受理案件的回执单找到了出租公司。该公司决定从当日起暂不计算王某车辆的运营费用。
一个月后,王某见没有什么动静,就将其村附近的一辆正常运营的出租车的牌照摘下挂在自己车上,又当起了“的哥”。三天后,王某在路上“扫活儿”时由于违反了交通法规被交警截住,王某趁交警不备逃之夭夭。后王某被抓获。经鉴定,王某的出租车价值2万余元。
检察官说法
王某为了达到免交每月运营费的目的,使用欺骗手段向公安机关谎称其所运营的车辆丢失,使其单位误认为该车已丢失,财产(车辆)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转移,因此,王某非法占有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产,应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王某报假案的行为是职务侵占犯罪的一种手段,不单独定罪。
(于波杨京瑞)
提前退租引糾纷 租房者能否要回押金
案件回放
徐某承租了某公司一居室楼房一套,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承租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徐某应向某公司支付1600元押金;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某公司应在徐某结清承租期间使用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后,将押金退还。还约定:如徐某中途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某公司,不视作违约,否则视作违约。
半年后,徐某向某公司申请退租,同日签终止协议,约定:自该协议签字之日起,双方再无任何房屋租赁关系及经济关系。之后徐某要求返还押金,双方发生纠纷,故徐某起诉。
徐某认为,“再无任何经济关系”不包括押金法律关系;某公司认为“再无任何经济关系”包括押金法律关系。双方对这一条款的解释截然相反。
法官说法
本案中,徐某既没损坏租赁房屋和屋中物品,也没有应交而未交的费用,更没表示放弃押金权利。该公司不返还押金的理由,在于徐某中途解约的终止协议中有“双方再无任何房屋租赁关系及经济关系”这一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押金,是承租人抵押给出租人的一笔财产,用以保证自己履行租赁合同中的义务。这和合同法中的定金责任是不同的,承租人履行了租赁合同中的义务后,出租人应将押金返还给承租人。
而且本案的房屋租赁承租合同和终止协议,都是某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依合同法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本案中,双方对该条款产生争议,应以非提供条款一方即徐某的理解为准。法院判决某公司向徐某返还押金。
(詹 晖)
42岁的王某与某出租汽车公司签订了2年承包合同,当上了“的哥”。在运营期间,由于分给他的车辆是一辆旧车,反复出毛病,王某对公司很不满意。4000多元的份儿钱压得王某喘不过气来,于是王某想了一个“好办法”一一将出租车藏在自家附近后到派出所报案,谎称出租车停在附近某个加油站时丢失了。王某拿着派出所受理案件的回执单找到了出租公司。该公司决定从当日起暂不计算王某车辆的运营费用。
一个月后,王某见没有什么动静,就将其村附近的一辆正常运营的出租车的牌照摘下挂在自己车上,又当起了“的哥”。三天后,王某在路上“扫活儿”时由于违反了交通法规被交警截住,王某趁交警不备逃之夭夭。后王某被抓获。经鉴定,王某的出租车价值2万余元。
检察官说法
王某为了达到免交每月运营费的目的,使用欺骗手段向公安机关谎称其所运营的车辆丢失,使其单位误认为该车已丢失,财产(车辆)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转移,因此,王某非法占有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产,应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王某报假案的行为是职务侵占犯罪的一种手段,不单独定罪。
(于波杨京瑞)
提前退租引糾纷 租房者能否要回押金
案件回放
徐某承租了某公司一居室楼房一套,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承租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徐某应向某公司支付1600元押金;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某公司应在徐某结清承租期间使用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后,将押金退还。还约定:如徐某中途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某公司,不视作违约,否则视作违约。
半年后,徐某向某公司申请退租,同日签终止协议,约定:自该协议签字之日起,双方再无任何房屋租赁关系及经济关系。之后徐某要求返还押金,双方发生纠纷,故徐某起诉。
徐某认为,“再无任何经济关系”不包括押金法律关系;某公司认为“再无任何经济关系”包括押金法律关系。双方对这一条款的解释截然相反。
法官说法
本案中,徐某既没损坏租赁房屋和屋中物品,也没有应交而未交的费用,更没表示放弃押金权利。该公司不返还押金的理由,在于徐某中途解约的终止协议中有“双方再无任何房屋租赁关系及经济关系”这一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押金,是承租人抵押给出租人的一笔财产,用以保证自己履行租赁合同中的义务。这和合同法中的定金责任是不同的,承租人履行了租赁合同中的义务后,出租人应将押金返还给承租人。
而且本案的房屋租赁承租合同和终止协议,都是某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依合同法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本案中,双方对该条款产生争议,应以非提供条款一方即徐某的理解为准。法院判决某公司向徐某返还押金。
(詹 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