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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云南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省政府召开。记者从会议上获悉,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精神,结合云南实际,决定在做好国家85个试点县工作的同时,把云南省其余44个县列入省级试点,实现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两个“全覆盖”。
省政府副省长高峰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罗崇敏主持会议。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16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处室负责人,昆明、曲靖、玉溪市政府的分管领导和市教育局负责人,省教育厅副处以上干部在昆明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州(市)、县(市、区)政府的主要领导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在设立的145个分会场参加会议。全省共有9 000多人参加会议。
会上,罗崇敏厅长宣读了省委副书记、省长李纪恒的书面批示,李纪恒省长在批示中指出:青少年的营养健康状况不仅关系个人的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而且关系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兴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全覆盖,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全省各族人民的热切期盼,是省政府承诺今年为群众办的两件实事。各地各部门各学校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食品卫生和学生健康安全,确保补足经费足额到位,切实把这两件好事、实事办成“民生工程”、“放心工程”和“阳光工程”。
据了解,云南省有535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其中寄宿制学生有300多万人。让这些孩子在学校吃上营养、可口、卫生、热乎的饭菜,是每个父母最急切的渴望,也是每个家庭最殷切的期盼,更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一件大事。目前云南省有85个县被列入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这一政策将使383.21万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生在校吃饭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省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把云南省其余44个县列入省级试点。同时,在农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方面,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国家原补助云南学生250多万人的基础上,从春季学期开始,将“一补”范围扩大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全部寄宿学生,享受“一补”的学生,可以同时享受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两项相加,寄宿小学生每天能享受7元的补助、寄宿中学生能享受8元的补助,可以基本解决在校膳食问题。
省教育厅副厅长邹平、省卫生厅副厅长徐和平分别在会上发言,对教育和卫生系统下一步所要做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高峰副省长从提高认识、全面推进工作、加强领导和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就当前全省如何抓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营造和谐稳定校园及周边环境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代表省人民政府与曲靖、玉溪两市人民政府签订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责任书。
高峰副省长强调,要加强对学生食堂的管理,所有学校的学生食堂2012年内都必须退出承包经营模式,改由学校直接管理,实行零利润经营,确保国家的补助资金全额用于学生伙食。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专门的办法,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着力抓好审计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罗崇敏厅长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高峰副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罗崇敏厅长指出,云南教育实现两个“全覆盖”,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惠民政策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促进教育公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精神和要求。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主要在一个“餐”字,各地各部门要“餐”出安全、“餐”出营养、“餐”出健康、“餐”出认识、“餐”出水平。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工作要与“四群”教育、“三生教育”、云南教育的“三个共同”目标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这项工作的贯彻落实,要充分体现各级领导干部领导现代教育的能力和水平,要体现出校长管理学校的现代水平,同时也要体现教师、各有关部门的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 王世赋
省政府副省长高峰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罗崇敏主持会议。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16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处室负责人,昆明、曲靖、玉溪市政府的分管领导和市教育局负责人,省教育厅副处以上干部在昆明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州(市)、县(市、区)政府的主要领导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在设立的145个分会场参加会议。全省共有9 000多人参加会议。
会上,罗崇敏厅长宣读了省委副书记、省长李纪恒的书面批示,李纪恒省长在批示中指出:青少年的营养健康状况不仅关系个人的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而且关系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兴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全覆盖,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全省各族人民的热切期盼,是省政府承诺今年为群众办的两件实事。各地各部门各学校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食品卫生和学生健康安全,确保补足经费足额到位,切实把这两件好事、实事办成“民生工程”、“放心工程”和“阳光工程”。
据了解,云南省有535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其中寄宿制学生有300多万人。让这些孩子在学校吃上营养、可口、卫生、热乎的饭菜,是每个父母最急切的渴望,也是每个家庭最殷切的期盼,更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一件大事。目前云南省有85个县被列入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这一政策将使383.21万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生在校吃饭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省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把云南省其余44个县列入省级试点。同时,在农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方面,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国家原补助云南学生250多万人的基础上,从春季学期开始,将“一补”范围扩大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全部寄宿学生,享受“一补”的学生,可以同时享受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两项相加,寄宿小学生每天能享受7元的补助、寄宿中学生能享受8元的补助,可以基本解决在校膳食问题。
省教育厅副厅长邹平、省卫生厅副厅长徐和平分别在会上发言,对教育和卫生系统下一步所要做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高峰副省长从提高认识、全面推进工作、加强领导和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就当前全省如何抓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营造和谐稳定校园及周边环境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代表省人民政府与曲靖、玉溪两市人民政府签订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责任书。
高峰副省长强调,要加强对学生食堂的管理,所有学校的学生食堂2012年内都必须退出承包经营模式,改由学校直接管理,实行零利润经营,确保国家的补助资金全额用于学生伙食。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专门的办法,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着力抓好审计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罗崇敏厅长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高峰副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罗崇敏厅长指出,云南教育实现两个“全覆盖”,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惠民政策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促进教育公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精神和要求。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主要在一个“餐”字,各地各部门要“餐”出安全、“餐”出营养、“餐”出健康、“餐”出认识、“餐”出水平。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工作要与“四群”教育、“三生教育”、云南教育的“三个共同”目标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这项工作的贯彻落实,要充分体现各级领导干部领导现代教育的能力和水平,要体现出校长管理学校的现代水平,同时也要体现教师、各有关部门的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 王世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