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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意见是对一名干部政治素养、作风纪律、个人品行、廉洁从政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出具党风廉政鉴定意见是纪委监委的一项重要政治责任,也是强化政治监督的具体工作抓手,对选优配强党的领导干部队伍意义重大。目前基层党风廉政鉴定工作实践中,主要存在程序有待规范、信息渠道单一、综合研判受限、会商机制不畅等问题。
近年来,剑阁县坚持在“八小时内外”监督上聚焦发力,围绕六大纪律,研发“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系统”,设置362项行为负面清单,对干部实行工作、生活全覆盖监督;建立“科级干部信访举报台账”,信访举报、调查结论、谈话函询等方面情况实现可追溯、可倒查;实行“派驻派出机构监督信息回报制”,及时收集干部作风纪律“轨迹图谱”,为综合评价提供较全面的第一手资料。纪检监察机关应重视党风廉政意见的日常收集、综合研判和集体会商,确保选准选优干部。结合基层实践思考提出四点建议。
注重干部日常监督“全天候”
“做深做细日常监督”,是党中央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总结出的重要实践经验,也是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安排部署的重点任务之一。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加强干部八小时内外的日常监督,引入开门监督、强化群众监督,强化与所在单位党组织、组织(人事)、审计、巡视巡察等有关部门,工青妇、社区(街道)、小区物业等社会团体的对接协同,建立定期收集科级领导现实表现工作机制,注重从工作之外了解干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情况,使一些平时不易被察觉的问题“浮出水面”。
擦亮派驻派出监督“探照灯”
充分发挥近距离、高频度的监督优势,加强所驻单位(部门)日常监督,经常性开展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走访座谈等活动,认真倾听对干部的各方面反映评价,特别注重在第一时间了解、发现政治品质、担当作为、作风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建立驻在单位(部门)科级领导干部行为表现正向、负面“两张清单”,驻在部门有干部被纳入组织考察时,为纪委监委报告真实、详实的该名干部现实表现情况,切实解决“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矛盾。
构建信访举报甄别“闭合圈”
全面公开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监督电话,24小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规范建立“科级领导干部信访举报台账”,分类管理,研判规律,及时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加强与政法、公安、司法、群工等信访受理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信访举报双向移送机制,防止信访问题线索流失。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坚持政治视角,紧盯政治问题,严把干部政治关。以案件调查标准开展信访初核工作,注重提高谈话函询质量,坚决杜绝流于形式的“一函了之”,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开展“回头看”,以信访调查处置“大数据”综合研判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主要表现。
写准党风廉政鉴定“体检表”
组织(人事)部门从进入民主推荐程序开始,应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对接,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有充足时间,全过程参与考察工作,使党风廉政鉴定工作介入早,精度高。在全面掌握黨员干部基本信息、问题线索反映及处置、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方面情况基础上,纪检监察机关应主动牵头,加强与组织(人事)、审计、机关党组织、妇联、社区等多部门联动协同,实行干部监督动态台账管理;考察时以联席会议形式组织多部门集体会商,把干部日常表现、作风纪律、廉洁自律和考察中的座谈走访、民主测评、组织评价等情况提交联席会议,现场综合判定被考察干部的党风廉政鉴定意见。推行纪委监委机关内部相关单位“联审联签”制度,审查意见汇总后提交纪委常委会议集体审议,对政治、作风、纪律、廉洁等方面不过关的果断叫停或坚决否决,杜绝党风廉政鉴定“片面化”,有效防止“带病提拔”问题发生。(作者为剑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在全面掌握党员干部基本信息、问题线索反映及处置、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方面情况基础上,纪检监察机关应主动牵头,加强与组织(人事)、审计、机关党组织、妇联、社区等多部门联动协同,实行干部监督动态台账管理。
近年来,剑阁县坚持在“八小时内外”监督上聚焦发力,围绕六大纪律,研发“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系统”,设置362项行为负面清单,对干部实行工作、生活全覆盖监督;建立“科级干部信访举报台账”,信访举报、调查结论、谈话函询等方面情况实现可追溯、可倒查;实行“派驻派出机构监督信息回报制”,及时收集干部作风纪律“轨迹图谱”,为综合评价提供较全面的第一手资料。纪检监察机关应重视党风廉政意见的日常收集、综合研判和集体会商,确保选准选优干部。结合基层实践思考提出四点建议。
注重干部日常监督“全天候”
“做深做细日常监督”,是党中央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总结出的重要实践经验,也是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安排部署的重点任务之一。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加强干部八小时内外的日常监督,引入开门监督、强化群众监督,强化与所在单位党组织、组织(人事)、审计、巡视巡察等有关部门,工青妇、社区(街道)、小区物业等社会团体的对接协同,建立定期收集科级领导现实表现工作机制,注重从工作之外了解干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情况,使一些平时不易被察觉的问题“浮出水面”。
擦亮派驻派出监督“探照灯”
充分发挥近距离、高频度的监督优势,加强所驻单位(部门)日常监督,经常性开展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走访座谈等活动,认真倾听对干部的各方面反映评价,特别注重在第一时间了解、发现政治品质、担当作为、作风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建立驻在单位(部门)科级领导干部行为表现正向、负面“两张清单”,驻在部门有干部被纳入组织考察时,为纪委监委报告真实、详实的该名干部现实表现情况,切实解决“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矛盾。
构建信访举报甄别“闭合圈”
全面公开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监督电话,24小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规范建立“科级领导干部信访举报台账”,分类管理,研判规律,及时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加强与政法、公安、司法、群工等信访受理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信访举报双向移送机制,防止信访问题线索流失。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坚持政治视角,紧盯政治问题,严把干部政治关。以案件调查标准开展信访初核工作,注重提高谈话函询质量,坚决杜绝流于形式的“一函了之”,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开展“回头看”,以信访调查处置“大数据”综合研判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主要表现。
写准党风廉政鉴定“体检表”
组织(人事)部门从进入民主推荐程序开始,应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对接,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有充足时间,全过程参与考察工作,使党风廉政鉴定工作介入早,精度高。在全面掌握黨员干部基本信息、问题线索反映及处置、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方面情况基础上,纪检监察机关应主动牵头,加强与组织(人事)、审计、机关党组织、妇联、社区等多部门联动协同,实行干部监督动态台账管理;考察时以联席会议形式组织多部门集体会商,把干部日常表现、作风纪律、廉洁自律和考察中的座谈走访、民主测评、组织评价等情况提交联席会议,现场综合判定被考察干部的党风廉政鉴定意见。推行纪委监委机关内部相关单位“联审联签”制度,审查意见汇总后提交纪委常委会议集体审议,对政治、作风、纪律、廉洁等方面不过关的果断叫停或坚决否决,杜绝党风廉政鉴定“片面化”,有效防止“带病提拔”问题发生。(作者为剑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在全面掌握党员干部基本信息、问题线索反映及处置、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方面情况基础上,纪检监察机关应主动牵头,加强与组织(人事)、审计、机关党组织、妇联、社区等多部门联动协同,实行干部监督动态台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