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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绘画是孩子们表达行为的第二种语言。孩子只有在“动”的过程中产生的思维,然后借由书画表达自己的内心情感。就像我国教育家陈鹤琴先生曾说:“凡属人种都有图画之贡献,凡属孩子都有绘画之兴趣。绘画是口语的先导,表达美感之良器。”
关键词:兴趣;创造力;发现美
教育督导制度是国家对教育实行监督和指导的有效机制与有力手段,是现代化教育管理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对促进教育政策的形成与实施,对监督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办学行为及教学质量发挥专业问责的作用,而且在教育发展的方向方面起到制衡与导向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教育管理职能,健全中小学教育督导制度,2013年9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地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加强对中小学校的监督指导,建立责任督学制度以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建立责任督学制度,实行挂牌督导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对学校监督指导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与学校和社会联系的有效方法,有利于延伸教育督导的触角,及时发展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内涵发展。
那么建立责任督学制度与学校发展究竟有何关系,本文从责任督学的职责、职能、督导方式三个角度来分析两者的关系。
责任督学以督学为主的工作职责使学校自我评价与外部督导形成很好的互补
1.在评价结论的合理性上得到互补
一般来说,学校自我评价属于形成性评价,外部督导属于终结性评价。学校自评者由于熟悉学校的发展状况,在评价时容易抓住学校发展的问题及需求,有条件深入了解学校的教育现象的复杂性,因此学校自我评价的结论具有可靠性和可行性。而外部督导限于时间无法对学校进行长期深入的调查,同时由于督学是以专家身份对学校教育质量进行鉴定、评价、检查,常常使被评者出于学校利益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以“非常态”的姿态接受督导,仅凭资料和非常态的短期督导便对学校进行终结性评价,其结论往往存在一定的片面性。
因此建立责任督学制度,使外部督导和内部自评均趋于常态化,评价结论的合理性得到了互补。
2.在评价的客观性和公信力上得到互补
由于学校自评的主客体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既是自评的主体同时又是自评的客体,因此容易在评价中受情感因素的影响,忽视一些客观现象和问题,造成评价结果有失公允。而督学则以专家的视角较客观公正地看待学校的教育现象,尤其是责任督学更能以“旁观者”姿态在长期接触学校的过程中清楚地看待问题。
因此建立责任督学制度,使学校的评价结论在公信力和客观性上得到互补。
3.在评价的专业性方面得到互补
由于学校自评机制不够完善,学校自评的评价者多为学校人员,缺乏评价的专业知识,加之对学校自评的理念不甚理解,往往造成评价结论缺乏专业性。而外部督导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学校评价的原理、方法和技术,具有较强的专业评价能力。教育部《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明确规定,责任督学从基层学校的管理者和教研人员中遴选、聘任,同时加强培训和考核,进一步提高督导的专业技能。
因此建立责任督学制度,使得对学校的评价在专业性上得到互补。
综上所述,学校自我评价和外部督导各有优势和不足,两者的优劣势相对并存,单一的内部评价或外部督导都无法避免其缺点,只有建立一种互补的、内外兼顾的学校评价模式才能解决,而责任督学制度的建立恰恰形成了这种互补模式。
责任督学以监督、检查、指导、宣传为主的基本职能决定了它的价值追求,对学校的发展起到积极影响
学校督导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系统的方法来收集、分析各种相关资料并予描述和判断,以建立学校的绩效责任及促进学校的发展与改进。而责任督学最大的价值追求在于服务学生发展、服务学校发展、服务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1.经常性检查和随机督查相结合的基本职能
责任督学制度的建立搭建了政府和学校联系的桥梁,同时积极挖掘学校办学过程中的成功经验,从而推动形成“全覆盖、全领域、全过程”的教育督导模式。
2.智囊参谋的基本职能
责任督学制度的建立延伸了教育督导的触角,责任督学的角色,由原来专项综合督导检查中的“裁判”演变成学校发展过程中的“谋士”。 责任督学,可以随时深入基层学校,没有以往的迎检过程,展现出来的是学校的“本色”,这样更加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把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学校,帮助学校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利用自己的优势,及时把其他学校的成功做法和优秀案例传授给对接学校,从而促进学校间“取长补短”,利用其他学校的宝贵经验,实现快速发展。
3.舆论宣传的基本职能
责任督学除却对学校的检查、指导外,还肩负着服务、宣传学校的责任。帮助整理学校在管理、教学方法、课程开发及德育活动等方面的特色做法及经验,并在综合督导评估的同时向其他学校介绍,以达到推广宣传的功效,为对接学校扩大影响,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良好的社会口碑。
因此,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和实施挂牌督导,促进了教育督导回归本源,这对加强对学校的监督和学校与社会的联系意义重大,对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有机融合意义重大,对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意义重大。
责任督学以常规督导为主的督导方式有利于激发学校自评,更好为学校发展服务
1.强化学校的自评,使学校自我评价处于常态化
无论作为一种行政压力还是学校发展的自觉要求,常态化的外部督导都将推动学校不断完善和丰富自我评价,并在自我评价中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对于管理者而言,学校自评,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学校的自主性,能够切实地解决问题,为管理者提供提高管理水平及不断创新的环境,学校也将在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稳步前进。对于教职员工而言,学校自评促进自身专业发展和提高自主管理能力。对于学生而言,学校自评促进了学校与家长、社会相关群体的沟通,以教学评价为重心的自评使学生成为学校发展的最大受益者。
2.促使学校自评合法化和客观化
针对学校自评的主观偏见和公信力缺失的问题,外部督导可以通过制度化的规定把学校自评作为整个学校评价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通过专业评价修正学校自我结论的主观性,使学校自评合法化和客观化。
3.改善与学校的关系更好为学校发展服务
在外部督导和学校自评之间建立一种良好的关系,树立责任督学为学校发展服务的新理念。首先沟通与学校的关系,鼓励全体参与;其次营造相互信任的工作环境,师生都在自评中获得了显著的发展成效,对自我评价过程充满信心;更重要的是外部督导对学校自评的监督和再评保证学校发展计划的实施,从而更好地为学校发展服务。
综上分析,责任督学制度的建立,使教育督导对学校督导内容发生了一些变化:一是更加贴近了与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的联系,改变了过去“调查研究隔层纸,政策执行隔座山”的现状;二是转变了政府职能,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切实强化了对学校的督导;三是加强了对学校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使督导形成常态化;四是促进学校改进和生成一种严格的自评文化,保证对学校评价结论的合法化和客观化。由此可见,责任督学制度是教育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责任督学的常态督导和学校的自我评价是一种相互补充、一体两面的学校评价机制,在学校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不可或缺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兴趣;创造力;发现美
教育督导制度是国家对教育实行监督和指导的有效机制与有力手段,是现代化教育管理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对促进教育政策的形成与实施,对监督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办学行为及教学质量发挥专业问责的作用,而且在教育发展的方向方面起到制衡与导向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教育管理职能,健全中小学教育督导制度,2013年9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地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加强对中小学校的监督指导,建立责任督学制度以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建立责任督学制度,实行挂牌督导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对学校监督指导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与学校和社会联系的有效方法,有利于延伸教育督导的触角,及时发展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内涵发展。
那么建立责任督学制度与学校发展究竟有何关系,本文从责任督学的职责、职能、督导方式三个角度来分析两者的关系。
责任督学以督学为主的工作职责使学校自我评价与外部督导形成很好的互补
1.在评价结论的合理性上得到互补
一般来说,学校自我评价属于形成性评价,外部督导属于终结性评价。学校自评者由于熟悉学校的发展状况,在评价时容易抓住学校发展的问题及需求,有条件深入了解学校的教育现象的复杂性,因此学校自我评价的结论具有可靠性和可行性。而外部督导限于时间无法对学校进行长期深入的调查,同时由于督学是以专家身份对学校教育质量进行鉴定、评价、检查,常常使被评者出于学校利益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以“非常态”的姿态接受督导,仅凭资料和非常态的短期督导便对学校进行终结性评价,其结论往往存在一定的片面性。
因此建立责任督学制度,使外部督导和内部自评均趋于常态化,评价结论的合理性得到了互补。
2.在评价的客观性和公信力上得到互补
由于学校自评的主客体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既是自评的主体同时又是自评的客体,因此容易在评价中受情感因素的影响,忽视一些客观现象和问题,造成评价结果有失公允。而督学则以专家的视角较客观公正地看待学校的教育现象,尤其是责任督学更能以“旁观者”姿态在长期接触学校的过程中清楚地看待问题。
因此建立责任督学制度,使学校的评价结论在公信力和客观性上得到互补。
3.在评价的专业性方面得到互补
由于学校自评机制不够完善,学校自评的评价者多为学校人员,缺乏评价的专业知识,加之对学校自评的理念不甚理解,往往造成评价结论缺乏专业性。而外部督导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学校评价的原理、方法和技术,具有较强的专业评价能力。教育部《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明确规定,责任督学从基层学校的管理者和教研人员中遴选、聘任,同时加强培训和考核,进一步提高督导的专业技能。
因此建立责任督学制度,使得对学校的评价在专业性上得到互补。
综上所述,学校自我评价和外部督导各有优势和不足,两者的优劣势相对并存,单一的内部评价或外部督导都无法避免其缺点,只有建立一种互补的、内外兼顾的学校评价模式才能解决,而责任督学制度的建立恰恰形成了这种互补模式。
责任督学以监督、检查、指导、宣传为主的基本职能决定了它的价值追求,对学校的发展起到积极影响
学校督导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系统的方法来收集、分析各种相关资料并予描述和判断,以建立学校的绩效责任及促进学校的发展与改进。而责任督学最大的价值追求在于服务学生发展、服务学校发展、服务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1.经常性检查和随机督查相结合的基本职能
责任督学制度的建立搭建了政府和学校联系的桥梁,同时积极挖掘学校办学过程中的成功经验,从而推动形成“全覆盖、全领域、全过程”的教育督导模式。
2.智囊参谋的基本职能
责任督学制度的建立延伸了教育督导的触角,责任督学的角色,由原来专项综合督导检查中的“裁判”演变成学校发展过程中的“谋士”。 责任督学,可以随时深入基层学校,没有以往的迎检过程,展现出来的是学校的“本色”,这样更加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把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学校,帮助学校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利用自己的优势,及时把其他学校的成功做法和优秀案例传授给对接学校,从而促进学校间“取长补短”,利用其他学校的宝贵经验,实现快速发展。
3.舆论宣传的基本职能
责任督学除却对学校的检查、指导外,还肩负着服务、宣传学校的责任。帮助整理学校在管理、教学方法、课程开发及德育活动等方面的特色做法及经验,并在综合督导评估的同时向其他学校介绍,以达到推广宣传的功效,为对接学校扩大影响,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良好的社会口碑。
因此,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和实施挂牌督导,促进了教育督导回归本源,这对加强对学校的监督和学校与社会的联系意义重大,对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有机融合意义重大,对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意义重大。
责任督学以常规督导为主的督导方式有利于激发学校自评,更好为学校发展服务
1.强化学校的自评,使学校自我评价处于常态化
无论作为一种行政压力还是学校发展的自觉要求,常态化的外部督导都将推动学校不断完善和丰富自我评价,并在自我评价中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对于管理者而言,学校自评,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学校的自主性,能够切实地解决问题,为管理者提供提高管理水平及不断创新的环境,学校也将在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稳步前进。对于教职员工而言,学校自评促进自身专业发展和提高自主管理能力。对于学生而言,学校自评促进了学校与家长、社会相关群体的沟通,以教学评价为重心的自评使学生成为学校发展的最大受益者。
2.促使学校自评合法化和客观化
针对学校自评的主观偏见和公信力缺失的问题,外部督导可以通过制度化的规定把学校自评作为整个学校评价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通过专业评价修正学校自我结论的主观性,使学校自评合法化和客观化。
3.改善与学校的关系更好为学校发展服务
在外部督导和学校自评之间建立一种良好的关系,树立责任督学为学校发展服务的新理念。首先沟通与学校的关系,鼓励全体参与;其次营造相互信任的工作环境,师生都在自评中获得了显著的发展成效,对自我评价过程充满信心;更重要的是外部督导对学校自评的监督和再评保证学校发展计划的实施,从而更好地为学校发展服务。
综上分析,责任督学制度的建立,使教育督导对学校督导内容发生了一些变化:一是更加贴近了与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的联系,改变了过去“调查研究隔层纸,政策执行隔座山”的现状;二是转变了政府职能,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切实强化了对学校的督导;三是加强了对学校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使督导形成常态化;四是促进学校改进和生成一种严格的自评文化,保证对学校评价结论的合法化和客观化。由此可见,责任督学制度是教育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责任督学的常态督导和学校的自我评价是一种相互补充、一体两面的学校评价机制,在学校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不可或缺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