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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采煤沉陷区治理的过程中,农村的环境抗争现象此消彼长。本文基于L镇的个案研究发现:政策执行偏差所导致的环境治理失效为政策受众提供了一定的抗争政治空间,政策执行成为理解环境抗争生成问题的有效切入点。此种偏差可在"选择性执行—象征性执行—执行监督缺位"的框架内得到解释。政策执行与环境抗争之间的逻辑链条主要表现为:执行主体的自利性导致政策执行偏差,进而为政策受众发起环境抗争提供了正当性理由,而政策受众的规模又影响着环境抗争的强度。因此,应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不断反思环境治理问题。强化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完善行政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