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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技术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及发展历程作了阐述,指出了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面临的现状和存在的技术问题。笔者结合一起实例分析了加装电梯技术的关键点和检测方法,为该技术进一步发展和完整验收方案的研究打下了基础。
关键词: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浅底坑;可移动止停装置;检验检测
1、绪论
然而随着生活水平的改善,电梯不再是高层建筑的代步必备品,部分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需求正在逐渐增加。但是由于我国早期的房屋建筑标准不够完善,部分建筑物的结构、基础并不符合我国现行的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要求。基于此,如果需要加装电梯,如何才能通过验收,电梯及其承运人员、维护保养人员的安全如何保证,加装电梯全面推行这个工作如何得到完全保障,亟待新的电梯制造技术和安全规范来解决此类问题。
2、实际情况
在实际安装施工现场,国家标准已经对电梯的安装做出了强制规定,但因建筑物本身条件的限制,需要把电梯这个庞然大物安装到目标建筑物中,在加装电梯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以曳引驱动电梯为例)。
2.1減小的底部空间
电梯的底坑必须满足GB7588-2003的要求:
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下面三个条件:
a)底坑中应有足够的空间,该空间的大小以能容纳一个不小于0.50m×0.60m×1.0m的长方体为准,任一平面朝下放置即可。
b)底坑底和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0.50m,下述之间的水平距离在0.15m之内时,这个距离可最小减少到0.10m。
1)垂直滑动门的部件、护脚板和相邻的井道壁;
2)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
c)底坑中固定的最高部件,如补偿绳张紧装置位于最上位置时,其和轿厢的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30m,上述b)1)和b)2)除外。
2.2减小的顶部间距
电梯的顶部空间必须满足GB7588-2003的要求:
曳引驱动电梯的顶部间距应满足下列要求。当对重完全压在它的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下面四个条件:
a)轿厢导轨长度应能提供不小于0.1+0.035v2(m)的进一步的制导行程;
b)轿顶应有一块不小于0.12m2的站人用的净面积,其短边不应小于0.25m,符合此尺寸要求的轿顶最高面积的水平面(不包括c)所述的部件面积,与位于轿厢投影部分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包括梁和固定在井道顶下的零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0+0.035v2(m);
c)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
1)固定在轿厢顶上的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包括下面2所述及的部件),不应小于0.3+0.035v2(m)。
2)导靴或滚轮、曳引绳附件和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的最高部分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1+0.035v2(m)。
d)轿厢上方应有足够的空间,该空间的大小以能容纳一个不小于0.50m×0.60m×0.80m的长方体为准,任一平面朝下放置即可。对于用曳引绳直接系住的电梯,只要每根曳引绳中心线距长方体的一个垂直面(至少一个)的距离均不大于0.15 m,则悬挂曳引绳和它的附件可以包括在这个空间内。
2.3在实际的施工和设计时,常遇到电梯安装位置的基础地面下存在有煤气管道、自来水管道、消防管道、电力管道、污水管道等,同时也由于建筑结构很难再有改变(如文物建筑等),造成底坑不能深挖(即浅底坑条件),顶部不能延伸给设计和施工带来很大的麻烦,根本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其中以浅底坑不能满足要求的现象尤为突出。
为了解决此类问题,主管部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发布了GB/T28261-2012《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该标准适用于现有的,已经建成两年以上,正在使用或订购电梯之前已经使用过的建筑物。
3、检测方法探讨
鉴于上述情况和市场需求的日益增加,一些电梯企业结合GB/T28261进行探索性的研发并试制了适用于浅底坑安装条件的样品。笔者结合对某电梯企业设计制造的加装电梯的委托检测为例,对该加装电梯保证底坑安全空间的装置部分检测方法进行探讨。
GB/T28621第5.7.2.1对可移动止停装置的作出三条要求:a)安装在底坑并机械制停轿厢;b)设置符合要求的缓冲器;c)自动操作的应能防止在完全收回和完全伸展位置之间移动时因任何撞击而造成的损坏。
可移动止停装置的操作分为自动操作和手动操作(见图1)的两种,要求是在电源故障的情况下,自动操作的可移动操作装置应动作且在电源恢复前保持动作状态,手动操作的可移动止停装置,保持轿厢停止的机械安全装置应动作,至少在电源恢复前保持在动作状态。
按照标准GB/T28261的上述要求,自动操作和手动操作的可移动止停装置都应该安装在底坑,且具备机械制停轿厢的能力,不仅缓冲器应满足设计要求,可移动止停装置的机械部分也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对于此项目的检测的关键点之一应考虑可移动止停装置整体的强度,手动操作的仅考虑完全动作位置即可,自动操作的还要考虑在任何动作位置下的抗撞击能力,那么作为此项检测应考虑最不利的因素,如轿厢在额定速度且额载或者是承载125%倍额载,在井道封闭的情况下,除轿厢撞击以外的其他因素可以不予考虑。此项目检测的关键点之二,即可移动止停装置在电源故障的情况下的动作和动作保持。在电源故障的情况下,现场模拟断电,验证其动作方式和保持方式,在此,自动操作的可移动止停装置的动作状态比较好理解,只要符合标准原文就行。但是对于手动操作的可移动止停装置必须和保持轿厢停止的机械安全装置形成组合保护功能来保护进入底坑人员的安全。并且两者必须有电气安装装置监测其完全伸展位置和完全收回位置。
4、结束语
随着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市场需求日益增加,电梯浅底坑技术的问题会逐渐凸显。可移动止停装置目前并无固定的型式,其结构、功能是否可靠,控制安全系统是否稳定,都是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本文由重庆市质监局科技计划项目(项目号:CQZJKY2016032)支持。
参考文献
[1]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S];
[2]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S];
[3]GB/T28261-2012《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S];
[4]GB 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S]。
(作者单位: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关键词: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浅底坑;可移动止停装置;检验检测
1、绪论
然而随着生活水平的改善,电梯不再是高层建筑的代步必备品,部分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需求正在逐渐增加。但是由于我国早期的房屋建筑标准不够完善,部分建筑物的结构、基础并不符合我国现行的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要求。基于此,如果需要加装电梯,如何才能通过验收,电梯及其承运人员、维护保养人员的安全如何保证,加装电梯全面推行这个工作如何得到完全保障,亟待新的电梯制造技术和安全规范来解决此类问题。
2、实际情况
在实际安装施工现场,国家标准已经对电梯的安装做出了强制规定,但因建筑物本身条件的限制,需要把电梯这个庞然大物安装到目标建筑物中,在加装电梯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以曳引驱动电梯为例)。
2.1減小的底部空间
电梯的底坑必须满足GB7588-2003的要求:
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下面三个条件:
a)底坑中应有足够的空间,该空间的大小以能容纳一个不小于0.50m×0.60m×1.0m的长方体为准,任一平面朝下放置即可。
b)底坑底和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0.50m,下述之间的水平距离在0.15m之内时,这个距离可最小减少到0.10m。
1)垂直滑动门的部件、护脚板和相邻的井道壁;
2)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
c)底坑中固定的最高部件,如补偿绳张紧装置位于最上位置时,其和轿厢的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30m,上述b)1)和b)2)除外。
2.2减小的顶部间距
电梯的顶部空间必须满足GB7588-2003的要求:
曳引驱动电梯的顶部间距应满足下列要求。当对重完全压在它的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下面四个条件:
a)轿厢导轨长度应能提供不小于0.1+0.035v2(m)的进一步的制导行程;
b)轿顶应有一块不小于0.12m2的站人用的净面积,其短边不应小于0.25m,符合此尺寸要求的轿顶最高面积的水平面(不包括c)所述的部件面积,与位于轿厢投影部分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包括梁和固定在井道顶下的零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0+0.035v2(m);
c)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
1)固定在轿厢顶上的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包括下面2所述及的部件),不应小于0.3+0.035v2(m)。
2)导靴或滚轮、曳引绳附件和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的最高部分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1+0.035v2(m)。
d)轿厢上方应有足够的空间,该空间的大小以能容纳一个不小于0.50m×0.60m×0.80m的长方体为准,任一平面朝下放置即可。对于用曳引绳直接系住的电梯,只要每根曳引绳中心线距长方体的一个垂直面(至少一个)的距离均不大于0.15 m,则悬挂曳引绳和它的附件可以包括在这个空间内。
2.3在实际的施工和设计时,常遇到电梯安装位置的基础地面下存在有煤气管道、自来水管道、消防管道、电力管道、污水管道等,同时也由于建筑结构很难再有改变(如文物建筑等),造成底坑不能深挖(即浅底坑条件),顶部不能延伸给设计和施工带来很大的麻烦,根本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其中以浅底坑不能满足要求的现象尤为突出。
为了解决此类问题,主管部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发布了GB/T28261-2012《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该标准适用于现有的,已经建成两年以上,正在使用或订购电梯之前已经使用过的建筑物。
3、检测方法探讨
鉴于上述情况和市场需求的日益增加,一些电梯企业结合GB/T28261进行探索性的研发并试制了适用于浅底坑安装条件的样品。笔者结合对某电梯企业设计制造的加装电梯的委托检测为例,对该加装电梯保证底坑安全空间的装置部分检测方法进行探讨。
GB/T28621第5.7.2.1对可移动止停装置的作出三条要求:a)安装在底坑并机械制停轿厢;b)设置符合要求的缓冲器;c)自动操作的应能防止在完全收回和完全伸展位置之间移动时因任何撞击而造成的损坏。
可移动止停装置的操作分为自动操作和手动操作(见图1)的两种,要求是在电源故障的情况下,自动操作的可移动操作装置应动作且在电源恢复前保持动作状态,手动操作的可移动止停装置,保持轿厢停止的机械安全装置应动作,至少在电源恢复前保持在动作状态。
按照标准GB/T28261的上述要求,自动操作和手动操作的可移动止停装置都应该安装在底坑,且具备机械制停轿厢的能力,不仅缓冲器应满足设计要求,可移动止停装置的机械部分也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对于此项目的检测的关键点之一应考虑可移动止停装置整体的强度,手动操作的仅考虑完全动作位置即可,自动操作的还要考虑在任何动作位置下的抗撞击能力,那么作为此项检测应考虑最不利的因素,如轿厢在额定速度且额载或者是承载125%倍额载,在井道封闭的情况下,除轿厢撞击以外的其他因素可以不予考虑。此项目检测的关键点之二,即可移动止停装置在电源故障的情况下的动作和动作保持。在电源故障的情况下,现场模拟断电,验证其动作方式和保持方式,在此,自动操作的可移动止停装置的动作状态比较好理解,只要符合标准原文就行。但是对于手动操作的可移动止停装置必须和保持轿厢停止的机械安全装置形成组合保护功能来保护进入底坑人员的安全。并且两者必须有电气安装装置监测其完全伸展位置和完全收回位置。
4、结束语
随着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市场需求日益增加,电梯浅底坑技术的问题会逐渐凸显。可移动止停装置目前并无固定的型式,其结构、功能是否可靠,控制安全系统是否稳定,都是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本文由重庆市质监局科技计划项目(项目号:CQZJKY2016032)支持。
参考文献
[1]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S];
[2]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S];
[3]GB/T28261-2012《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S];
[4]GB 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S]。
(作者单位: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