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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在全省范围内普通存在承包费、统筹款超规定提取的现象,据统计,1989年全省75个县(市、郊区)中有49个县(市、郊区)超规定提取承包费、统筹款,占统计县(市、郊区)的65.3%。个别县提取比例达12.9%,超规定标准4.9%。全省村合作经济组织提取承包费、统筹款89,841万元,占上年承包收的9.05%,超过《黑龙江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规定标准(8%)的1.05%,只此一项理农民负担10,424万元,人均8.8元,户均41.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