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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其劳动权益受侵犯的现象比较突出。受相关法律不完善、用人单位偏见、传统观念等因素的影响,与男性农民工相比,女性农民工劳动权益受侵犯的现象尤其严重。女性与男性天然的性别差异决定了女性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应该有更特殊的保护,应多方面采取措施切实保护女性农民工的劳动权益,稳妥、快速推进女性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