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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领域的专利申请中常见"处理器+功能"类权利要求,此类权利要求既容易与计算机程序流程类权利要求相混淆,又容易引发能否得到说明书支持的疑问,目前在该类权利要求的理解以及审查处理方式上存在一定差异。以两个实际案例为切入点,从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不支持法条的立法本意及技术领域的实际需求,探讨该类权利要求的理解,并给出优选的审查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