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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历史研究法考察最密切联系原则的产生和形成过程,指出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核心问题是自由裁量权的问题。然后从立法权与司法权关系的角度,用比较方法分析在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运用上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不同制约机制,指出:以两大法系的经验为借鉴,在我国移植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关键是要由立法机关运用这一原则为审判机关设定冲突规范,以确保审判机关正当地行使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