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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前期役制继承了唐末、五代役制的发展成果,表现出新的特征,包括主体役种由力役向职役的更迭,征役对象由人丁的年龄向资产的迁移,服役范围也由中央用役向地方用役为主转变.这些特征的出现不仅根基于唐末、五代中央与地方的分权背景,也与唐宋之际财政和赋税制度的变化息息相关.北宋前期役制的变迁有利于减轻百姓负担,实现役制公平,也代表了中国古代社会后期役制发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