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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北京地铁呼家楼站,一男子持刀劫持了一名女安检员与警方对峙。在谈判70分钟无果且持刀男子开始伤害人质后,狙击手果断开枪击毙该男子。近年来,每次出现警方击毙劫持人质歹徒的事件,公众都会有一些讨论。主流声音认为,击毙歹徒是对人质生命负责,同时也可以震慑犯罪分子。也有人认为,即便是罪犯也不应未经审判就随意击毙,警方如此快速地击毙歹徒并不合适。
那么,到底警方在处置此类事件时开枪的原则是什么呢?
在国际上,特警的行动有一定的通用规则。近年来,中国的警务规则开始向西方国家靠拢,尤其是作为精锐单位的特警队,经常派人前往西方或者香港地区学习交流,也曾多次引进西方的教官和教材。因此,在处置人质劫持问题上,中国警方的处理手段也源自西方特警队。
在处置人质事件的时候,特警一般会做好以下准备:
首先,普通警员和其他治安单位封锁劫持区域,避免闲杂人等出现,同时避免匪徒同伙从外围攻击警方的突击队;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谈判和准备突击。大部分国家的警方都不认为突击是首选手段,因为和平解决的社会成本和政治压力是最小的,同时也彰显了对人权和法治的尊重。
然而,如果将人质事件完全寄托于谈判却是非常危险的。其结果很可能类似菲律宾劫持香港旅行团事件一样糟糕。特警或者特种部队是保障人质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最好备而不用,但是绝不能没有准备。
那么,到底什么时候应该动用武力解决呢?
这需要由指挥官根据现场情况来做决定,但是基本上应遵循以下这么几个原则:
1.如果匪徒拒绝继续谈判,且情绪暴躁可能失控;
2.匪徒已经开始伤害人质;
3.匪徒虽然没有伤害被劫持的人质,但是正在伤害其他人员或者重大国家财产。例如,开枪攻击现场的警员或者引爆附近的炸药等等;
4.因为人质自身原因(如疾病或者妊娠反应)出现生命危险,匪徒拒绝对人质施救并且阻止医护人员救援。
如果出现以上4种情况,则应该考虑动武。尤其是出现2、3、4类情况则必须马上果断处置。近年来,北京发生的几起人质劫持事件多以狙击手击毙歹徒告终。
武力解决是否就意味着狙击手扣动扳机呢?
在人质被劫持的现场,狙击手最重要的任务是侦察。一名合格的狙击手必然是一个合格的侦察兵,由于狙击手的战位一般视野清晰而且有观瞄设备,可以提供给指挥官直接的情报。
但并不是所有情况都适合使用狙击手。如果劫匪的要害没有暴露给狙击手,或现场出现障碍物导致狙击手无法瞄准目标,则应该选择其他战术。例如,前年浙江发生的劫匪入室绑架富豪全家事件。因为匪徒在屋内,而且将所有门窗封闭,狙击手无法观察。最后,几名突击手同时入室用手枪解决了事件。如果劫匪不想被一枪打爆脑袋,唯一的办法就是要避免脑袋被狙击手看见。
有些读者会说警方也太暴力了,如果没造成伤亡,一枪打爆脑袋未免过分,就不能打掉匪徒手里的武器吗?
在任何国家,劫持人质事件都是严重的暴力犯罪。当然,之所以不打掉武器也有装备的原因。现在的狙击步枪精度已经很高,能够达到1角分的误差,通俗的解释就是100米射击的话,子弹能够保证命中一个直径3厘米的圆圈。这样看来,命中匪徒的手是足够了。
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人手的运动速度比较快,而且射手本身存在误差。因此,在实战中射手很难有把握命中匪徒持有武器的手。
那么,在实战中有无生擒劫匪的办法呢?
在这方面,香港警方的飞虎队应该说是表率。他们成立至今一直行动成功,更难能可贵的是从来没有打死过人,无论是人质还是匪徒都能活下来。能做到这点,除了谈判专家给力之外,聪明的战术部署也是有必要的。飞虎队近年来的原则就是:绝不跟匪徒硬碰硬,宁愿暂时不动,等匪徒睡了再过去拿人,也绝不跟他枪战。逮捕贼王季炳雄的时候,飞虎有多次机会可以当街击毙他,就是没有出手。直到他回到住处,才潜入屋内抓人,也就避免了伤亡。
那么,到底警方在处置此类事件时开枪的原则是什么呢?
在国际上,特警的行动有一定的通用规则。近年来,中国的警务规则开始向西方国家靠拢,尤其是作为精锐单位的特警队,经常派人前往西方或者香港地区学习交流,也曾多次引进西方的教官和教材。因此,在处置人质劫持问题上,中国警方的处理手段也源自西方特警队。
在处置人质事件的时候,特警一般会做好以下准备:
首先,普通警员和其他治安单位封锁劫持区域,避免闲杂人等出现,同时避免匪徒同伙从外围攻击警方的突击队;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谈判和准备突击。大部分国家的警方都不认为突击是首选手段,因为和平解决的社会成本和政治压力是最小的,同时也彰显了对人权和法治的尊重。
然而,如果将人质事件完全寄托于谈判却是非常危险的。其结果很可能类似菲律宾劫持香港旅行团事件一样糟糕。特警或者特种部队是保障人质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最好备而不用,但是绝不能没有准备。
那么,到底什么时候应该动用武力解决呢?
这需要由指挥官根据现场情况来做决定,但是基本上应遵循以下这么几个原则:
1.如果匪徒拒绝继续谈判,且情绪暴躁可能失控;
2.匪徒已经开始伤害人质;
3.匪徒虽然没有伤害被劫持的人质,但是正在伤害其他人员或者重大国家财产。例如,开枪攻击现场的警员或者引爆附近的炸药等等;
4.因为人质自身原因(如疾病或者妊娠反应)出现生命危险,匪徒拒绝对人质施救并且阻止医护人员救援。
如果出现以上4种情况,则应该考虑动武。尤其是出现2、3、4类情况则必须马上果断处置。近年来,北京发生的几起人质劫持事件多以狙击手击毙歹徒告终。
武力解决是否就意味着狙击手扣动扳机呢?
在人质被劫持的现场,狙击手最重要的任务是侦察。一名合格的狙击手必然是一个合格的侦察兵,由于狙击手的战位一般视野清晰而且有观瞄设备,可以提供给指挥官直接的情报。
但并不是所有情况都适合使用狙击手。如果劫匪的要害没有暴露给狙击手,或现场出现障碍物导致狙击手无法瞄准目标,则应该选择其他战术。例如,前年浙江发生的劫匪入室绑架富豪全家事件。因为匪徒在屋内,而且将所有门窗封闭,狙击手无法观察。最后,几名突击手同时入室用手枪解决了事件。如果劫匪不想被一枪打爆脑袋,唯一的办法就是要避免脑袋被狙击手看见。
有些读者会说警方也太暴力了,如果没造成伤亡,一枪打爆脑袋未免过分,就不能打掉匪徒手里的武器吗?
在任何国家,劫持人质事件都是严重的暴力犯罪。当然,之所以不打掉武器也有装备的原因。现在的狙击步枪精度已经很高,能够达到1角分的误差,通俗的解释就是100米射击的话,子弹能够保证命中一个直径3厘米的圆圈。这样看来,命中匪徒的手是足够了。
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人手的运动速度比较快,而且射手本身存在误差。因此,在实战中射手很难有把握命中匪徒持有武器的手。
那么,在实战中有无生擒劫匪的办法呢?
在这方面,香港警方的飞虎队应该说是表率。他们成立至今一直行动成功,更难能可贵的是从来没有打死过人,无论是人质还是匪徒都能活下来。能做到这点,除了谈判专家给力之外,聪明的战术部署也是有必要的。飞虎队近年来的原则就是:绝不跟匪徒硬碰硬,宁愿暂时不动,等匪徒睡了再过去拿人,也绝不跟他枪战。逮捕贼王季炳雄的时候,飞虎有多次机会可以当街击毙他,就是没有出手。直到他回到住处,才潜入屋内抓人,也就避免了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