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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高中学习阶段,宪法中的自然法思想在政治以及历史课程中都有所涉及,并偶尔出现在高考试卷中。所以对于高中学习来说,加强对宪法中的自然法思想的了解是十分必要的。本文简要的就科克宪法思想中的自然法思想以及现代美国宪法中的自然法思想进行阐述和分析。以期为高中生掌握宪法中的自然法思想提供参考途径。
关键词: 宪法;自然法思想 ;科克宪法思想;现代美国宪法
【中图分类号】 D911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2236-1879 (2017)20-0024-01
自然法思想在宪法制定中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是其法律制定的基础。由自然法发展至自然权利理论已经逐渐成为自然法学说的中心,是自然法的现代化发展,改变了传统自然法所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陈旧的思维方式。其在西方国家宪法中的逐渐深入加强了西方国家人权的奠定和深入。但是自然法思想的不断发展以及其在宪法中的深入也是逐渐推进下完成的。
一、科克宪法中的自然法思想
高中学生要想深入地对宪法中的自然法思想进行理解,首先要从其发展的起点进行了解和探索。而科克的宪法思想对于古典宪法理论的创造与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其主要主张了法律原则的创建以及权利保护原则,是美国宪法发展的重要思想引导。其主要是古典自然法思想的初始阶段,与后来发展下的自然法存在一定的区别,其表明了传统的法学以及神学应当处于分离,同时提出了理性思维在法律体系制定中的重要作用,并首先提出了自然权利以及人权。对于后来的美国独立以及《人权宣言》的提出有着重要意义。但同时,其也存在由于传统《大宪章》背景下的传统理论基础下的一定的思想制约,停留在了自然法发展的萌芽阶段。
二、美国宪法中的自然法思想
(一)在自然法背景下催生的美国宪法。
高中阶段学生对于宪法中的自然法思想的学习与深入还应当从对宪法制定与发展的自然法背景进行了解。对于美国宪法来说,其在美国的难以撼动性不仅仅由于该法律的推出为国家实現繁荣提供了基础,更是由于其对自然法的充分融入与注重,所以美国宪法才能在国家内被民众积极服从。继科克的自然法提出之后,洛克所提出的自然法思想突破了前者的思想限制,对自然法的概念进行了全新的诠释,将其引入到民众自身所具备的自然权利保障,提出民众在生命、财产以及自由等方面的权利,实现自然法与民众权利之间的联系与构架。其所表达的“自然状态”,对所处其中的群众提供平等且不被剥夺的美好权利。考文在其所提出的“高级法背景”中对洛克的贡献予以了肯定,也正是洛克实现了向革命中的美国传递了自然法思想,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而后来在进行美国宪法的制定时,都是在充分吸收了洛克的自然法思想作为基础,并将个人权利作为法律制定的基础,建造了全新的宪政结构。
(二)宪法中实体性正当程序促进了自然法思想的发展。
高中学生在对宪法中的自然法思想进行了基础性的了解之后就已经对该内容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这仅仅是基本的概念学习以及意识,要真正的实现对宪法中自然法思想的深入了解,并能将其灵活发展至高中阶段学习和考试中,还应当对宪法中自然法思想的发展有足够的了解。其中宪法中实体性正当程序促进了自然法思想的发展就是学生应当切实了解与掌握的内容。首先学生应当了解到宪法中实体性正当程序的提出并不仅仅是对形式与程序上存在问题进行解决与处理,该条款的提出还在很大程度上明确了宪法中的权利,主要是对行政过程中的政府权利进行了限制。并且在这些条款的支持下,公民权利也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体现。宪法中存在的许多公民宪法权利都是由此发展而来。且公民宪法权利是同时具备程序功能以及实体功能的,对公民的个人权利提供了实质性的保护。
在自然权利哲学家看来,自然权利对于生存是十分重要的,是不可剥夺且在一定程度上对行政者提出制约。该思想理论正式美国宪法建设的根本理论立足点,且在宪法中获得了的更为重要的法律效力。而传统的自然法思想是难以在宪法中进行切实明确的,存在不确定性。但是自然权利的提出又为自然法思想提供了明确的评判准则,两者之间的依存关系加强了自然法思想的确实性并得到长久持续的存在与发展。
而宪法中所提出的关于实体性正当程序的条款是自然法思想发展下的超越体现。在其正式投入到实际宪法中参与法律实践后对宪法条例的执行内容以及执行目的都进行评价,注重既得权利的体现。实质性正当程序的提出从根本上来说其实是自然法思想的发展与不断超越,打开了传统自然法思想存在的局限性。在美国宪法中对正当程序进行了规定和明确,在遵从法律统治精神的基础上,将自然法思想逐渐实现宪法化。所以该条款的提出与推进是宪政结构发展的重大里程碑式制度,真正实现了宪法内自然法思想的发展,为公民的自然权利提供了切实的保障。其所具备的审查性质从根本目的上看是对统治权利客观的反思,对统治权利进行了限制,从而发展人权。
三、结束语:
在高中学习阶段,学生对于宪法中的自然法学习往往面临着一定的困惑,这对高中生的宪法学习造成困扰。明确宪法中的自然法思想是本文的基本目的。学生在学习解决自然法思想问题的过程中,首先要对宪法中的自然法的发展有所了解,其次还应当了解自然法思想在美国宪法中的形成背景以及发展变化。只有这样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加强对宪法中自然法思想的掌握。
参考文献
[1] 赵静.宪法中的自然法思想[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6,04:120-123.
[2] 尹中琪.论自然法与美国宪法的关系[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9,04:91-98.
[3] 刘连泰.自然法理论在宪法解释中的运用——以对美国宪法的解释为例[J].浙江社会科学,2009,09:23-29+125.
[4] 丁晓东.自然法抑或实证法——理性与意志视野下的美国宪法[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2,01:133-144.
关键词: 宪法;自然法思想 ;科克宪法思想;现代美国宪法
【中图分类号】 D911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2236-1879 (2017)20-0024-01
自然法思想在宪法制定中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是其法律制定的基础。由自然法发展至自然权利理论已经逐渐成为自然法学说的中心,是自然法的现代化发展,改变了传统自然法所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陈旧的思维方式。其在西方国家宪法中的逐渐深入加强了西方国家人权的奠定和深入。但是自然法思想的不断发展以及其在宪法中的深入也是逐渐推进下完成的。
一、科克宪法中的自然法思想
高中学生要想深入地对宪法中的自然法思想进行理解,首先要从其发展的起点进行了解和探索。而科克的宪法思想对于古典宪法理论的创造与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其主要主张了法律原则的创建以及权利保护原则,是美国宪法发展的重要思想引导。其主要是古典自然法思想的初始阶段,与后来发展下的自然法存在一定的区别,其表明了传统的法学以及神学应当处于分离,同时提出了理性思维在法律体系制定中的重要作用,并首先提出了自然权利以及人权。对于后来的美国独立以及《人权宣言》的提出有着重要意义。但同时,其也存在由于传统《大宪章》背景下的传统理论基础下的一定的思想制约,停留在了自然法发展的萌芽阶段。
二、美国宪法中的自然法思想
(一)在自然法背景下催生的美国宪法。
高中阶段学生对于宪法中的自然法思想的学习与深入还应当从对宪法制定与发展的自然法背景进行了解。对于美国宪法来说,其在美国的难以撼动性不仅仅由于该法律的推出为国家实現繁荣提供了基础,更是由于其对自然法的充分融入与注重,所以美国宪法才能在国家内被民众积极服从。继科克的自然法提出之后,洛克所提出的自然法思想突破了前者的思想限制,对自然法的概念进行了全新的诠释,将其引入到民众自身所具备的自然权利保障,提出民众在生命、财产以及自由等方面的权利,实现自然法与民众权利之间的联系与构架。其所表达的“自然状态”,对所处其中的群众提供平等且不被剥夺的美好权利。考文在其所提出的“高级法背景”中对洛克的贡献予以了肯定,也正是洛克实现了向革命中的美国传递了自然法思想,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而后来在进行美国宪法的制定时,都是在充分吸收了洛克的自然法思想作为基础,并将个人权利作为法律制定的基础,建造了全新的宪政结构。
(二)宪法中实体性正当程序促进了自然法思想的发展。
高中学生在对宪法中的自然法思想进行了基础性的了解之后就已经对该内容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这仅仅是基本的概念学习以及意识,要真正的实现对宪法中自然法思想的深入了解,并能将其灵活发展至高中阶段学习和考试中,还应当对宪法中自然法思想的发展有足够的了解。其中宪法中实体性正当程序促进了自然法思想的发展就是学生应当切实了解与掌握的内容。首先学生应当了解到宪法中实体性正当程序的提出并不仅仅是对形式与程序上存在问题进行解决与处理,该条款的提出还在很大程度上明确了宪法中的权利,主要是对行政过程中的政府权利进行了限制。并且在这些条款的支持下,公民权利也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体现。宪法中存在的许多公民宪法权利都是由此发展而来。且公民宪法权利是同时具备程序功能以及实体功能的,对公民的个人权利提供了实质性的保护。
在自然权利哲学家看来,自然权利对于生存是十分重要的,是不可剥夺且在一定程度上对行政者提出制约。该思想理论正式美国宪法建设的根本理论立足点,且在宪法中获得了的更为重要的法律效力。而传统的自然法思想是难以在宪法中进行切实明确的,存在不确定性。但是自然权利的提出又为自然法思想提供了明确的评判准则,两者之间的依存关系加强了自然法思想的确实性并得到长久持续的存在与发展。
而宪法中所提出的关于实体性正当程序的条款是自然法思想发展下的超越体现。在其正式投入到实际宪法中参与法律实践后对宪法条例的执行内容以及执行目的都进行评价,注重既得权利的体现。实质性正当程序的提出从根本上来说其实是自然法思想的发展与不断超越,打开了传统自然法思想存在的局限性。在美国宪法中对正当程序进行了规定和明确,在遵从法律统治精神的基础上,将自然法思想逐渐实现宪法化。所以该条款的提出与推进是宪政结构发展的重大里程碑式制度,真正实现了宪法内自然法思想的发展,为公民的自然权利提供了切实的保障。其所具备的审查性质从根本目的上看是对统治权利客观的反思,对统治权利进行了限制,从而发展人权。
三、结束语:
在高中学习阶段,学生对于宪法中的自然法学习往往面临着一定的困惑,这对高中生的宪法学习造成困扰。明确宪法中的自然法思想是本文的基本目的。学生在学习解决自然法思想问题的过程中,首先要对宪法中的自然法的发展有所了解,其次还应当了解自然法思想在美国宪法中的形成背景以及发展变化。只有这样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加强对宪法中自然法思想的掌握。
参考文献
[1] 赵静.宪法中的自然法思想[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6,04:120-123.
[2] 尹中琪.论自然法与美国宪法的关系[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9,04:91-98.
[3] 刘连泰.自然法理论在宪法解释中的运用——以对美国宪法的解释为例[J].浙江社会科学,2009,09:23-29+125.
[4] 丁晓东.自然法抑或实证法——理性与意志视野下的美国宪法[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2,01:133-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