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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运用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俗语,对于我们把握刑法问题有着意想不到的启示。“不知者不怪”能够朴素而生动地说明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的生效方式乃至刑法的宣传教育问题,其所进一步说明的是刑法的预测可能性;“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不仅能够说明罪刑均衡原则及其所包含的刑罚个别化原则,能够说明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甚至能说明自首等刑法奖励制度;“得饶人处且饶人”能够说明刑法的溯及力、刑法的时效制度以及自首制度等具体的刑法问题,其所进一步说明的是刑法的宽容性。俗语对刑法的启示隐含着刑法常识、常理、常情化的一种合理性与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