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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是在继承和整合相关思想和实践的基础上,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而期待创立的以改进与发展为取向,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的理论和实践体系。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就是要在和谐教育、建构主义、人本主义理论支持下建构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体系。
【关键词】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理论根基;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体系
1.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的由来
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不是概念的主观臆造或翻新,而是在整合借鉴相关思想、理念,结合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1 “第三状态”或“亚健康”
前苏联N·布希赫曼于20世纪80年代将介于健康和患病之间的一种状态命名为“第三状态”,这种状态在我国常被称为“亚健康”,是指人的身体功能虽无明显或明确的疾病表现,但却表现出活力较低,生理功能和代谢功能低下,对外界适应能力呈不同程度减退的生存状态。在“亚健康”的高发人群中,大学生是重要的部分。
1.2 危险行为
行为是个体在生存空间中外显的一切活动,危险行为也可称为危险健康行为,是指个体中存在的不符合或违反社会标准与行为规范,或不能良好地适应社会生活,从而对自身、他人或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或危害的行为。主要包括意外伤害和有意伤害行为、自杀行为、吸烟行为、酒精和非法麻醉品及其他毒品的滥用行为、过早不安全的性行为、不当的减肥行为等。
1.3 大学生危险行为
大学生危险行为是在危险行为理论基础上的发展,主要指六类对其健康危害较大的行为,即:非故意和故意伤害行为;吸烟、酒精和其他药物的滥用;导致非意愿妊娠和性病(包括HIV感染)的性行为;不健康的饮食行为和缺少体育活动。
1.4 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
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是在继承和整合以上各方面思想和实践的基础上,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而期待创立的以改进与发展为取向,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的理论和实践体系。危险行为是疾病的早期预警、行为监测,所获得的信息可以指导干预措施的制定,连续性的行为监测可以观察行为的变化,而且可以主体干预措施的效果。大学生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的重要时期,也是各种危险行为高发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开展危险行为教育对于保护其健康成长,促进其正确认识自我与社会,适应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的理论根基
2.1 和谐教育
和谐教育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已提出来,最早全面阐述和谐教育思想的是柏拉图。在现代教育史上,人类对和谐教育的追求进一步拓展,和谐教育被广泛实施,以民主主义、实用主义为代表的各个思想从各个角度发展和扩充了和谐教育的内涵。教育的民主化、个性化被强调,教育社会化、国家化取代了宗教化,和谐教育成为重要的教育目标,推动了各级各类教育改革的健康发展。
和谐教育是人类历来追求的教育目标之一,是以促进人的和谐发展,从而造就其和谐个性为目的的教育。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正是体现了和谐教育的根本,注重通过教育发挥教育要素相关各个层面的合力,促进学生和谐、健康地成长。将教育置于平等思想的的引导下,汲取大自然的生存和发展智慧,使教育中各子系统之间以及各子系统内部不同部分之间良性互动、协调共进,使教育能不断优化,为不断发展积蓄能量,特别是不削弱未来能力的发展。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即是在和谐教育理论的基础上,将大学生纳入和谐发展的氛围,使其在发展过程中,内在与外在关系能处于和谐状态,从而令其获得最佳发展。
2.2 建构主义
建构主义也译作结构主义,最早提出者是瑞士的皮亚杰。在皮亚杰的理论基础上,科尔伯格在认知结构的性质与认知结构的发展条件等方面做了进一步的研究;斯腾伯格和卡茨等人则强调了个体的主动性在建构认知结构过程中的关键作用,并对认知过程中如何发挥个体的主动性作了认真的探索;维果斯基创立的“文化历史发展理论”则强调认知过程中学习者所处社会文化历史背景的作用,在此基础上以维果斯基为首的维列鲁学派深入地研究了“活动”和“社会交往”在人的高级心理机能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建构主义理论的各个层面都为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理论提供了建构的基点,大学生关于危险行为的认知通过同化与顺应过程逐步建构起,把外部环境的信息吸收进自己已有的认知结构中,当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原有认知结构无法同化新环境提供的信息时就引起认知结构发生重组与改造,使学生在“平衡——不平衡——新的平衡”的循环中得到丰富、提高和发展。同时建构主义理念不只是对学生的危险行为进行被动控制,更重要的是让学生的主动参与,自觉在活动和交往中实现教育的发展,认同是行为的基础,教育行为体与结构之间存在着互为构成关系。建构主义理论为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提供了行动上的理论支撑。
3.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体系的构建
3.1 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的目标与功能
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目标可以划分为三级:一级为普及教育阶段,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正确地认识行为与危险行为;二级目标以预防为主,面向的仍是全体学生,注重理论与生活的结合;三级目标以解决问题为主,针对大学生中的危险行为进行辅导,帮助解决。长期以来,危险行为实践的重心一直在三级目标上,对一级目标和二级目标缺乏足够的重视,只注重宣传,未注重到学生的掌握,理解与认可,致使大学生危险行为率居高不下。因此,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的目标就是要强化一级二级目标,兼顾三级目标,实现三级目标之间的有机结合,使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落实到全体学生,体现在学生成长的各个方面。
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的功能不仅包含发展性功能、预防性功能和补救性功能,还能致力于使人具有积极的心理机制、较好的社会功能、高效率的工作状态、建设性的人际关系、独立自主的人格和丰富多彩的精神生活。对大学生来说,此教育尤其突出提高调节功能,能帮助学生有效地学会生活,改善其综合能力。
3.2 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的对象与原则
传统的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对象主要聚焦在少数学生身上,而此教育的对象在指向问题学生和学生的问题基础上,特别强调面向全体学生,并且还包括教师和家长的参与,使所有人既是自我教育的主体,又是接受教育的对象。
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在尊重传统教育原则的基础上,着重强调“三重”:重学生,重能力,重心理。具体而言,就是开发学生的潜能,使其自身成为自我控制、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主体;使其学会应对、提高生活及学习的效能;扬长避短,发挥多元智能优势;同时以预防和发展为主,修复为辅,全员参与为基础。
3.3 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的途径与方法
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提倡全方位、全过程、全面渗透、全员参与的途径。形成以学校分管领导为统领,以学生为主体,以辅导员为核心,以学科教师为生力军,以家长为后援,以面向校园文化、社会环境和媒体宣传为积极氛围建构。在具体方法的选择和运用上,注重灵活与多元化,注重与学生特点的结合,与教育的目标与功能及对象结合起来。
3.4 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的成效与评价
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的成效除了表现为传统教育所追求的大学生危险行为的控制,约束以外,更着重于学生正确认识的形成,危险行为的积极预防以及危险行为的自我控制,能力的提升。
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的评价则必须与教育的全过程结合起来,除表现在大学生危险行为的有效控制外,更要注重正确认识的形成,主观认同的建立,最核心的是把评价做为促进其正确处理自己行为的有效手段,崇尚形成性的评价,质性的评价,激励性的评价。
参考文献
[1]【美】伊里亚斯,梅里安.成人教育的哲学基础[M].高志敏译.北京:职工教育出版社,1990.
[2]魏克芹.中职生危险行为与家庭功能的关系[J].商场现代化,2005,(11).
[3]陈振业.广东工业大学814名学生健康危险行为分析[J].中国学校卫生,2006,(5).
[4]翟蕾,孙冰洁,王晓智,张莉,申跃峰.北京市1138名大学生健康危险行为状况[J].中国学校卫生,2007,(3).
[5]周水波.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相关因素分析综述[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7,(12).
[6]卓杰先.高专院校大学生健康危险行为的现状分析[J].教育与职业,2007,(27).
[7]甄志平.社会分层视角下大学生健康危险行为特征与管理研究[J].中国体育科技,2008,(2).
作者简介:陈甜(1982—),女,重庆人,硕士,贵州省毕节学院讲师。
【关键词】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理论根基;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体系
1.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的由来
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不是概念的主观臆造或翻新,而是在整合借鉴相关思想、理念,结合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1 “第三状态”或“亚健康”
前苏联N·布希赫曼于20世纪80年代将介于健康和患病之间的一种状态命名为“第三状态”,这种状态在我国常被称为“亚健康”,是指人的身体功能虽无明显或明确的疾病表现,但却表现出活力较低,生理功能和代谢功能低下,对外界适应能力呈不同程度减退的生存状态。在“亚健康”的高发人群中,大学生是重要的部分。
1.2 危险行为
行为是个体在生存空间中外显的一切活动,危险行为也可称为危险健康行为,是指个体中存在的不符合或违反社会标准与行为规范,或不能良好地适应社会生活,从而对自身、他人或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或危害的行为。主要包括意外伤害和有意伤害行为、自杀行为、吸烟行为、酒精和非法麻醉品及其他毒品的滥用行为、过早不安全的性行为、不当的减肥行为等。
1.3 大学生危险行为
大学生危险行为是在危险行为理论基础上的发展,主要指六类对其健康危害较大的行为,即:非故意和故意伤害行为;吸烟、酒精和其他药物的滥用;导致非意愿妊娠和性病(包括HIV感染)的性行为;不健康的饮食行为和缺少体育活动。
1.4 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
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是在继承和整合以上各方面思想和实践的基础上,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而期待创立的以改进与发展为取向,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的理论和实践体系。危险行为是疾病的早期预警、行为监测,所获得的信息可以指导干预措施的制定,连续性的行为监测可以观察行为的变化,而且可以主体干预措施的效果。大学生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的重要时期,也是各种危险行为高发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开展危险行为教育对于保护其健康成长,促进其正确认识自我与社会,适应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的理论根基
2.1 和谐教育
和谐教育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已提出来,最早全面阐述和谐教育思想的是柏拉图。在现代教育史上,人类对和谐教育的追求进一步拓展,和谐教育被广泛实施,以民主主义、实用主义为代表的各个思想从各个角度发展和扩充了和谐教育的内涵。教育的民主化、个性化被强调,教育社会化、国家化取代了宗教化,和谐教育成为重要的教育目标,推动了各级各类教育改革的健康发展。
和谐教育是人类历来追求的教育目标之一,是以促进人的和谐发展,从而造就其和谐个性为目的的教育。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正是体现了和谐教育的根本,注重通过教育发挥教育要素相关各个层面的合力,促进学生和谐、健康地成长。将教育置于平等思想的的引导下,汲取大自然的生存和发展智慧,使教育中各子系统之间以及各子系统内部不同部分之间良性互动、协调共进,使教育能不断优化,为不断发展积蓄能量,特别是不削弱未来能力的发展。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即是在和谐教育理论的基础上,将大学生纳入和谐发展的氛围,使其在发展过程中,内在与外在关系能处于和谐状态,从而令其获得最佳发展。
2.2 建构主义
建构主义也译作结构主义,最早提出者是瑞士的皮亚杰。在皮亚杰的理论基础上,科尔伯格在认知结构的性质与认知结构的发展条件等方面做了进一步的研究;斯腾伯格和卡茨等人则强调了个体的主动性在建构认知结构过程中的关键作用,并对认知过程中如何发挥个体的主动性作了认真的探索;维果斯基创立的“文化历史发展理论”则强调认知过程中学习者所处社会文化历史背景的作用,在此基础上以维果斯基为首的维列鲁学派深入地研究了“活动”和“社会交往”在人的高级心理机能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建构主义理论的各个层面都为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理论提供了建构的基点,大学生关于危险行为的认知通过同化与顺应过程逐步建构起,把外部环境的信息吸收进自己已有的认知结构中,当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原有认知结构无法同化新环境提供的信息时就引起认知结构发生重组与改造,使学生在“平衡——不平衡——新的平衡”的循环中得到丰富、提高和发展。同时建构主义理念不只是对学生的危险行为进行被动控制,更重要的是让学生的主动参与,自觉在活动和交往中实现教育的发展,认同是行为的基础,教育行为体与结构之间存在着互为构成关系。建构主义理论为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提供了行动上的理论支撑。
3.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体系的构建
3.1 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的目标与功能
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目标可以划分为三级:一级为普及教育阶段,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正确地认识行为与危险行为;二级目标以预防为主,面向的仍是全体学生,注重理论与生活的结合;三级目标以解决问题为主,针对大学生中的危险行为进行辅导,帮助解决。长期以来,危险行为实践的重心一直在三级目标上,对一级目标和二级目标缺乏足够的重视,只注重宣传,未注重到学生的掌握,理解与认可,致使大学生危险行为率居高不下。因此,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的目标就是要强化一级二级目标,兼顾三级目标,实现三级目标之间的有机结合,使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落实到全体学生,体现在学生成长的各个方面。
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的功能不仅包含发展性功能、预防性功能和补救性功能,还能致力于使人具有积极的心理机制、较好的社会功能、高效率的工作状态、建设性的人际关系、独立自主的人格和丰富多彩的精神生活。对大学生来说,此教育尤其突出提高调节功能,能帮助学生有效地学会生活,改善其综合能力。
3.2 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的对象与原则
传统的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对象主要聚焦在少数学生身上,而此教育的对象在指向问题学生和学生的问题基础上,特别强调面向全体学生,并且还包括教师和家长的参与,使所有人既是自我教育的主体,又是接受教育的对象。
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在尊重传统教育原则的基础上,着重强调“三重”:重学生,重能力,重心理。具体而言,就是开发学生的潜能,使其自身成为自我控制、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主体;使其学会应对、提高生活及学习的效能;扬长避短,发挥多元智能优势;同时以预防和发展为主,修复为辅,全员参与为基础。
3.3 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的途径与方法
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提倡全方位、全过程、全面渗透、全员参与的途径。形成以学校分管领导为统领,以学生为主体,以辅导员为核心,以学科教师为生力军,以家长为后援,以面向校园文化、社会环境和媒体宣传为积极氛围建构。在具体方法的选择和运用上,注重灵活与多元化,注重与学生特点的结合,与教育的目标与功能及对象结合起来。
3.4 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的成效与评价
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的成效除了表现为传统教育所追求的大学生危险行为的控制,约束以外,更着重于学生正确认识的形成,危险行为的积极预防以及危险行为的自我控制,能力的提升。
大学生危险行为教育的评价则必须与教育的全过程结合起来,除表现在大学生危险行为的有效控制外,更要注重正确认识的形成,主观认同的建立,最核心的是把评价做为促进其正确处理自己行为的有效手段,崇尚形成性的评价,质性的评价,激励性的评价。
参考文献
[1]【美】伊里亚斯,梅里安.成人教育的哲学基础[M].高志敏译.北京:职工教育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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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卓杰先.高专院校大学生健康危险行为的现状分析[J].教育与职业,2007,(27).
[7]甄志平.社会分层视角下大学生健康危险行为特征与管理研究[J].中国体育科技,2008,(2).
作者简介:陈甜(1982—),女,重庆人,硕士,贵州省毕节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