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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所创造的无边界的虚拟空间催生着侦查信息化的发展,使侦查方式由传统趋于现代。侦查的核心是信息,而互联网恰能让各种与侦查相关的信息得到高效的管理和应用,进而提高办案效率。运用网络信息侦查破案已成为诸多国家刑事侦查的重要途径。然而,当网络监控、网络通缉、IP地址查找、网络侦查陷阱等一系列高科技的侦查手段赋予侦查机关强大的侦破能力时,公民的隐私权却遭受着前所未有的打击。网上侦查与公民隐私权存在着天然的冲突性,但二者又必须在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真实与程序正义的相互冲突的价值之间寻求动态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