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博弈论是一种处理竞争与合作问题的数学决策方法,本文从侦查讯问的特点及侦查僵局的产生入手,运用合作性博弈和非合作性博弈两个原理,从这两方面去分析侦查讯问僵局产生原因,及其解决对策。
关键词:侦查讯问、博弈、合作博弈、非合作博弈
侦查讯问是指侦查阶段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真相,获取犯罪嫌疑人的真实供述和辩解,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面对面地进行提问和审查的一项侦查措施,是刑事案件的必经法律程序。侦查讯问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一场博弈,在整个讯问过程中,侦查人员必然会采取各种策略来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心底防线。同样犯罪嫌疑人也具有能动性,并不是静待侦查的事物,这就使得侦查讯问的难度增大。
一、侦查讯问的特点
侦查讯问本质性的特点决定了侦查讯问的博弈性,侦查讯问的特点表现以下三个方面:
1.互动性。
侦查讯问是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面对面进行提问和审查的侦查措施,双方的互动体现在言语、行为和心理等多方面的较量上。在整个讯问活动中, 双方都处于察言观色的敏感状态, 提问和应答的语言表达、语气、表情以及细微的肢体动作都会给对方一个强烈的信号, 影响对方的行为策略, 而策略的实施也是一个互动的过程。
2、利益性。
犯罪嫌疑人想尽各种办法掩饰其罪行, 试图在讯问中自圆其说来达到逃避惩罚的目的, 是在追逐逍遥法外的利益; 侦查人员千方百计地揭露犯罪, 希望通过审讯获得线索和证据, 是为了追求侦查破案的利益。
3、信息性。
在侦查讯问中,侦查人员和犯罪嫌疑人对有关案件事实信息和证据掌握信息具有不对称性,在讯问的过程中也隐含或表现出信息的交换, 可以说讯问双方都在紧张地探测和捕捉对方的信息。
侦查讯问的三性是侦查情势在讯问过程中的体现,侦查人员和犯罪嫌疑人都在时刻分析其掌握的信息,根据对方策略的变化而调整自己的策略,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的这种"活力对抗",构成了其在侦查讯问中的战术伙伴关系。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犯罪嫌疑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如逃避刑罚或减少量刑,会绞尽脑汁在讯问中迷惑侦查人员;二,侦查人员利用所掌握的信息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策略,利用各种侦查方法在讯问中,刚柔并济,影响犯罪嫌疑人。讯问的利益性使讯问中的对抗性增强,加之侦查人员信息的有限性,使侦查僵局的出现成为必然。讯问中的侦查僵局主要是指在侦查讯问的过程中对抗双方即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陷入一种相持状态,迫使讯问工作无法进行下去。一旦在讯问中出现僵局,那么此时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的对抗性与博弈性将被推向顶点。
二、侦查讯问中的合作性博弈分析
合作博弈亦称为正和博弈,是指博弈双方的利益都有所增加,或者至少是一方的利益增加,而另一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因而整个社会的利益有所增加。合作博弈采取的是一种合作的方式,或者说是一种妥协。这种妥协必须经过博弈各方的讨价还价,达成共识,进行合作。
在侦查讯问的过程中,由于掌握的犯罪信息的不对称性,犯罪嫌疑人会事先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作出一定的判定,依据 "两害相比取其轻"的原理,做出供述或者拒供的选择。侦查讯问中的合作性博弈指双方都能得到他所期望的最大值,即犯罪嫌疑人有通过主动交代减少刑罚的期望,而侦查人员有获得证据与线索的期望,这就促使侦查讯问的过程中合作性博弈的形成。
但是在合作性博弈中,并非在初讯和第二次讯问中双方就能够达成"合作"。我们可以假设,由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为共同目的而一起行动的个人所组成的一个联盟来说,个人不得不置各自的效用函数于不顾,而创造某个全新的,用于决定他们集体行为的集体效用函数。然而每个局中人都是一个智能而又理性的决策者,不可能完全置各自的效用函数于不顾,这就诞生了合作博弈中的讨价还价。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讯问阶段中的试探摸底,观察侦查人员所掌握的证据信息,试图利用自己手中所掌握的线索,与侦查人员斡旋,为自己谋求利益如减少刑期。
三、侦查讯问中的非合作性博弈分析
在侦查讯问的中,并非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有与侦查人员"合作"或"讨价还价"意向,他们的个人支付期望与侦查人员的支付期望无任何交点,这就促成了完全性的侦查讯问僵局的出现,也就是在侦查讯问中非合作性博弈的出现。非合作博弈指:指一种参与者不可能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协议的博弈类型,这是一种具有互不相容味道的情形。在非合作博弈中最为著名例子的莫过于"囚徒困境"(如表1)
在上图中,假设甲、乙两人共同作案,由上面表格可以得出此结论:双方都不招认或都招认,才是甲乙两人共同利益的最大化。这也就是纳什均衡,它的含义是:一策略组合中,所有的参与者面临这样一种情况:当其他人不改变策略时,他此时的策略是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是说, 此时如果他改变策略,他的支付就会降低。在纳什均衡点上,每一个理性的参与者都不会有单独改变策略的冲动。这就导致在侦查讯问的过程中,尤其是在团伙犯罪的审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往往一问三不知,致使讯问无法进行下去,陷入僵持状态。
(一)在非合作博弈中,混合策略是求解的关键。
混合策略是指参与者采取的不是唯一的策略,而是其策略空间上的概率分布。比如在对一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会通过试探摸底,了解侦查人员掌握线索的情况,从而计算其预期支付的大小,而选择招或者不招。比如:有两个抽奖箱且每一个箱子里边的东西价值是一样的,一个箱子有50%的概率抽中10元,另一个箱子有10%的概率会抽中20元。前者的预期支付是5元,后者的预期支付是2元。我想大多数的人会选择前者,犯罪嫌疑人也不例外,他会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那个策略。另一方面混合策略对于侦查人员来说就是概率推理,要善于利用概率推理引导犯罪嫌疑人积极做出"招供"的认同
(二)侦查博弈中的风险决策。
主要是指纯粹策略意义上的风险决策, 即由于缺乏足够的信息, 判断可能失误而需要承担一定风险的决策。当侦查讯问陷入僵持阶段,犯罪嫌疑人无任何妥协的迹象的时候,侦查人员根据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在这些事件发生的情况下的收益, 计算相应的期望收益, 从而找到一个自认为最合理的策略,这些策略必然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和冒险性。但是这已是寻求突破僵局的重要方法,风险决策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创造性,在特定情况下,必须有打破常规性的决策模式;二是期望值上的非确定性,表现在决策目标实现的风险性;三是价值取向上的科学性,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要以客观规律为基础。符合以上三点的风险决策对于侦查讯问僵局的突破,是有益而无害的!
四、结语
博弈论是应用数学的一个分支,是经济学的分析工具,与生物学、政治学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将博弈论与侦查讯问关联起来,有利于对侦查讯问中僵持双方的活力对抗状态的研究,用新的角度去解析侦查讯问,为讯问僵局的打破提供新的思维模式和方法。
参考文献:
[1]魏鹏.侦查讯问[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2]毕希茜.侦查讯问的博弈性探究[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No4
[3]哈德罗.W. 库恩.博弈论经典[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4]罗杰.B.迈尔森.博弈论矛盾冲突分析[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1
[5]肖文奇.侦查讯问的博弈性探究[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No1
作者简介:段喆斐(1987-),女,陕西华阴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1级侦查学硕士研究生。
关键词:侦查讯问、博弈、合作博弈、非合作博弈
侦查讯问是指侦查阶段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真相,获取犯罪嫌疑人的真实供述和辩解,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面对面地进行提问和审查的一项侦查措施,是刑事案件的必经法律程序。侦查讯问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一场博弈,在整个讯问过程中,侦查人员必然会采取各种策略来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心底防线。同样犯罪嫌疑人也具有能动性,并不是静待侦查的事物,这就使得侦查讯问的难度增大。
一、侦查讯问的特点
侦查讯问本质性的特点决定了侦查讯问的博弈性,侦查讯问的特点表现以下三个方面:
1.互动性。
侦查讯问是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面对面进行提问和审查的侦查措施,双方的互动体现在言语、行为和心理等多方面的较量上。在整个讯问活动中, 双方都处于察言观色的敏感状态, 提问和应答的语言表达、语气、表情以及细微的肢体动作都会给对方一个强烈的信号, 影响对方的行为策略, 而策略的实施也是一个互动的过程。
2、利益性。
犯罪嫌疑人想尽各种办法掩饰其罪行, 试图在讯问中自圆其说来达到逃避惩罚的目的, 是在追逐逍遥法外的利益; 侦查人员千方百计地揭露犯罪, 希望通过审讯获得线索和证据, 是为了追求侦查破案的利益。
3、信息性。
在侦查讯问中,侦查人员和犯罪嫌疑人对有关案件事实信息和证据掌握信息具有不对称性,在讯问的过程中也隐含或表现出信息的交换, 可以说讯问双方都在紧张地探测和捕捉对方的信息。
侦查讯问的三性是侦查情势在讯问过程中的体现,侦查人员和犯罪嫌疑人都在时刻分析其掌握的信息,根据对方策略的变化而调整自己的策略,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的这种"活力对抗",构成了其在侦查讯问中的战术伙伴关系。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犯罪嫌疑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如逃避刑罚或减少量刑,会绞尽脑汁在讯问中迷惑侦查人员;二,侦查人员利用所掌握的信息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策略,利用各种侦查方法在讯问中,刚柔并济,影响犯罪嫌疑人。讯问的利益性使讯问中的对抗性增强,加之侦查人员信息的有限性,使侦查僵局的出现成为必然。讯问中的侦查僵局主要是指在侦查讯问的过程中对抗双方即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陷入一种相持状态,迫使讯问工作无法进行下去。一旦在讯问中出现僵局,那么此时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的对抗性与博弈性将被推向顶点。
二、侦查讯问中的合作性博弈分析
合作博弈亦称为正和博弈,是指博弈双方的利益都有所增加,或者至少是一方的利益增加,而另一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因而整个社会的利益有所增加。合作博弈采取的是一种合作的方式,或者说是一种妥协。这种妥协必须经过博弈各方的讨价还价,达成共识,进行合作。
在侦查讯问的过程中,由于掌握的犯罪信息的不对称性,犯罪嫌疑人会事先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作出一定的判定,依据 "两害相比取其轻"的原理,做出供述或者拒供的选择。侦查讯问中的合作性博弈指双方都能得到他所期望的最大值,即犯罪嫌疑人有通过主动交代减少刑罚的期望,而侦查人员有获得证据与线索的期望,这就促使侦查讯问的过程中合作性博弈的形成。
但是在合作性博弈中,并非在初讯和第二次讯问中双方就能够达成"合作"。我们可以假设,由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为共同目的而一起行动的个人所组成的一个联盟来说,个人不得不置各自的效用函数于不顾,而创造某个全新的,用于决定他们集体行为的集体效用函数。然而每个局中人都是一个智能而又理性的决策者,不可能完全置各自的效用函数于不顾,这就诞生了合作博弈中的讨价还价。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讯问阶段中的试探摸底,观察侦查人员所掌握的证据信息,试图利用自己手中所掌握的线索,与侦查人员斡旋,为自己谋求利益如减少刑期。
三、侦查讯问中的非合作性博弈分析
在侦查讯问的中,并非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有与侦查人员"合作"或"讨价还价"意向,他们的个人支付期望与侦查人员的支付期望无任何交点,这就促成了完全性的侦查讯问僵局的出现,也就是在侦查讯问中非合作性博弈的出现。非合作博弈指:指一种参与者不可能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协议的博弈类型,这是一种具有互不相容味道的情形。在非合作博弈中最为著名例子的莫过于"囚徒困境"(如表1)
在上图中,假设甲、乙两人共同作案,由上面表格可以得出此结论:双方都不招认或都招认,才是甲乙两人共同利益的最大化。这也就是纳什均衡,它的含义是:一策略组合中,所有的参与者面临这样一种情况:当其他人不改变策略时,他此时的策略是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是说, 此时如果他改变策略,他的支付就会降低。在纳什均衡点上,每一个理性的参与者都不会有单独改变策略的冲动。这就导致在侦查讯问的过程中,尤其是在团伙犯罪的审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往往一问三不知,致使讯问无法进行下去,陷入僵持状态。
(一)在非合作博弈中,混合策略是求解的关键。
混合策略是指参与者采取的不是唯一的策略,而是其策略空间上的概率分布。比如在对一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会通过试探摸底,了解侦查人员掌握线索的情况,从而计算其预期支付的大小,而选择招或者不招。比如:有两个抽奖箱且每一个箱子里边的东西价值是一样的,一个箱子有50%的概率抽中10元,另一个箱子有10%的概率会抽中20元。前者的预期支付是5元,后者的预期支付是2元。我想大多数的人会选择前者,犯罪嫌疑人也不例外,他会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那个策略。另一方面混合策略对于侦查人员来说就是概率推理,要善于利用概率推理引导犯罪嫌疑人积极做出"招供"的认同
(二)侦查博弈中的风险决策。
主要是指纯粹策略意义上的风险决策, 即由于缺乏足够的信息, 判断可能失误而需要承担一定风险的决策。当侦查讯问陷入僵持阶段,犯罪嫌疑人无任何妥协的迹象的时候,侦查人员根据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在这些事件发生的情况下的收益, 计算相应的期望收益, 从而找到一个自认为最合理的策略,这些策略必然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和冒险性。但是这已是寻求突破僵局的重要方法,风险决策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创造性,在特定情况下,必须有打破常规性的决策模式;二是期望值上的非确定性,表现在决策目标实现的风险性;三是价值取向上的科学性,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要以客观规律为基础。符合以上三点的风险决策对于侦查讯问僵局的突破,是有益而无害的!
四、结语
博弈论是应用数学的一个分支,是经济学的分析工具,与生物学、政治学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将博弈论与侦查讯问关联起来,有利于对侦查讯问中僵持双方的活力对抗状态的研究,用新的角度去解析侦查讯问,为讯问僵局的打破提供新的思维模式和方法。
参考文献:
[1]魏鹏.侦查讯问[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2]毕希茜.侦查讯问的博弈性探究[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No4
[3]哈德罗.W. 库恩.博弈论经典[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4]罗杰.B.迈尔森.博弈论矛盾冲突分析[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1
[5]肖文奇.侦查讯问的博弈性探究[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No1
作者简介:段喆斐(1987-),女,陕西华阴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1级侦查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