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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0日,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有关脱硫和凝结水精处理的工程承包合同,灵武公司委聘华电工程就建设脱硫系统及凝结水精处理系统提供若干服务及工作。两项工程所要支付的总代价为8105.05万元。工程合同项下的代价将由灵武公司的内部资源支付。华电国际持有灵武公司65%的股权,灵武公司是前者的附属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