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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应是多元治理主体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展示舞台,多元治理主体之间应建立平等协商、合作互惠的社区治理结构。通过个案研究发现,在城市社区中社区居委会与社区民间“草根组织”之间实际上形成了“互赖式社区治理结构”,但在“强国家、弱社会”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影响下,这种治理结构往往以“垂直型等级性互赖治理结构”呈现。“垂直型等级性互赖治理结构”因其民主性低、高风险性、“互赖空间”不确定性决定了其所能实现社区治理成效的有限性。为了实现社区治理的现代化,社区治理结构应从“垂直型等级性互赖治理结构”向“平行型平等性互赖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