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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社会救助的政府职能主要体现为"提供",其形式为国民财富的再分配,属于传统消极型救助模式。在后现代社会中,社会救助的改革方向表现出从消极向积极的转变,政府除了需要进行"提供"之外,还需要进行"调节",包括对个人的调节、对经济社会问题的调节以及对制度的调节等。目前政府在社会救助中存在职能缺位现象,而当下农村低保与精准扶贫的制度衔接正是为解决这一问题所作出的探索与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