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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代末以来,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为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当下这种定位必须加以改变。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住宅一经建造,也将长久存在。因此,必须转变只将住宅作为商品的观念,彻底改变从纯经济角度看待房地产,即必须将“房和地”看作是公共资源和社会财富。惟其如此,才能科学合理地设计房地产税收体系。对房地产占用量多、占用时间长,就必须多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