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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益概念的模糊化、法益内容的精神化和法益机能的相对化使法益理论在现代社会尤其是风险社会中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面对此种危机,有学者开始寻求用规范概念来替代法益概念来建立一套全新的刑法体系,但这一尝试并不成功。法益理论应当在坚持中加以改良,现代法益论应当吸收规范理论的合理内核,正视法益的精神化及流动性,并承认超个人法益概念存在的独立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