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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铁路局石济客专引入石家庄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河北石家庄 050000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在不断的发展,信用和约定成为了当今社会运行的基石,合同的出现则是基石的最基本组成部分。合同的制定、执行无疑成为了市场经济运行的关键。无论何种形式的业务都要与合同息息相关。同样,铁路工程建设也离不开合同。当前,在铁路工程项目合同中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带来的风险是不容忽视。本文将探讨铁路工程项目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并提出可行的解决对策,为铁路工程项目合同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关键词:铁路工程建设;合同风险;管理对策
1引言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经济不断的飞速发展。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其国民生产总值在2014年达10.4万亿美元。在市场经济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经济制度要不断完善,合同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存在的意义更显得尤为重要。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发生效力的前提是双方签订意愿一致,无一方强迫,必须合理合法,否则视为无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应用十分广泛,有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租赁合同等数十种形式,涉及范围广,涉及行业多,一旦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那么合同就是一纸废纸,毫无用武之地,还会对签订合同一方或者双方造成损失,后果严重。所以制定起来需要严格认真,合理合法,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2铁路建设工程的相关概念
铁路建设工程的特点显著,且专业性较强。其特点如下(1)铁路建设工程涵盖范围广泛,涉及工程种类多样。铁路工程项目包括各种与铁路有关的工程,轨道的铺设,桥梁的搭建,信号的接通,机车的建设等多种形式的建设都属于铁路工程项目的子集。随着高铁和动车在我国的普及,各种技术搭建,轨道建设等工程形式更有了新的变化。(2)铁路建设工程一般工程量大,资金额高,建设周期长。铁路建设工程不同于一般的建筑工程,涉及工程量大。一般铁路线路比较长,中国最长的京九铁路长达2370公里;使用资金额巨大,如新建的石济铁路客运专线投资额就达400多个亿,修建一公里就花费高达一个亿资金,而且随着征地拆迁费用的增加,技术问题需要不断突破,资金的需求就更要不断增加;建设周期长,铁路建设需要一年及以上时间,甚至数年。例如,中国第一条自主研发和自主施工的铁路京张铁路,1905年9月4日开工直至1909年8月11日完成,历时4年。在这样的建筑项目中,资金的流动性也比较大。(3)铁路建设面临的环境多变,技术性较强。铁路建设面临的施工环境跟地形有很大的关系,高原、山地、丘陵、平原等多种地形的变换需要铁路建设不断的更换修建方法。此外,气候的原因也会增加铁路建设的难度。正是铁路建设工程的这些特质决定了铁路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需要更加谨慎、严密,保证铁路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3铁路建设工程合同的现状及风险研究
建设工程合同就是一纸协议,在这张协议上规定了承包方和施工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设工程合同也是按照双方自愿意志,合理合法签订的,对双方具有同等效力的约束力。建设工程合同不仅是确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法律责任的依据,根据工程合同,完成指定工程,若有纠纷,更是解决问题的“一剂良药”,施工中产生纠纷,要依据签订的合同解决。因此,合同是一切经济关系确立的基础,是保证工程能够顺利实施的重要凭证。因此,识别、判断和预防合同风险成为目前一个研究的热门话题。下面我们就研究一下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风险问题。
铁路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在铁路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签订的合同。目前,铁路工程合同一般采用国家制式合同,根据国家法律、行业规范和双方自主增加条款来制定。但是这些在合同的制定和签订过程中,存在着潜在的风险。只能清楚认识和辨别存在的风险,我们才能做到预防风险,并在工作中合理规避。下面我们将对合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探讨。合同中的风险包括多种,这些风险的存在有时就好像“定时炸弹”一样,随时有可能让铁路工程建设主体人饱受“痛苦”。一般包括法律法规风险、市场价格风险、技术风险、工程量风险和一些人为主观风险等。
3.1法律风险
我国法制建设还不够完善,加之铁路建设周期长,法律法规在合同设计、签订之初到最终工程完成可能有所变化,这样的变化所带来的风险或者损失都是不可估计和预料的。法律法规风险一般不可避免,只能是接受或者尽可能将损失降到最小。
3.2市场价格风险
这和金融、经济等市场因素有关。铁路工程建设特点中还包括了涉及单位广泛,例如资金筹集的形式多种,就涉及到了金融行业,因此合同中也存在这样的风险。一般铁路签订的合同不允许价格有所变动,但是随着物价、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干扰,价格風险也随之增加。如合同规定价格不可以更改,那么施工单位有可能因为资金短缺而不能完工,从而违约。
3.3技术风险
铁路建设工程的特点要求其技术要过硬,要能不断的创新,适应市场的需求。然而,合同制定之初有时并没有考虑到合同的技术计价问题,计价系统往往单一稳定,不能很快的适应新技术的变革,这就增加了合同中技术风险问题,甚至有时不能及时采用新技术或者新设备造成铁路工程成本的加重,工期的延长等问题。
3.4工程量风险
在合同中,工程量的预算和设计必然是一个定数,然而,铁路建设设计范围广,面对的地理环境复杂,又容易受到地形、气候影响。这些问题也必然是合同中所需要面临和解决的。
3.5人为主观风险
人为主观风险是合同中的一项常见的风险,由人为因素引起,这些风险一般能够控制或者规避,也是我们讨论研究的主要内容。首先,在谈判之初,合同建立双方由于所处的地位和环境不同,导致了签订的合同有时是不公平的。有利地位一方将一些隐含风险,有利于自己的附加条件强加于对方,对方迫于无奈或者种种原因,被迫接受。这样的合同就存在极大风险,对于以后的工程建设也埋下了隐患。其次,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尤其是铁路工程建设合同,合同订立双方往往只重视某些条款,忽略了其他条款。一般往往只重视价格和工期,忽略了其他必要内容,如建造环境等因素,增加了主观人为风险。最后,在订立合同时,由于人员素质的不够专业,或者专业知识有限导致无法全面预测环境的变化,制定的具体条款不够完善,或者不能在合同中完全体现,这就容易日后引起纠纷、造成损失。在这种专业性较强的合同制定时,需要多元化人才,既要对铁路建设工程了解,又要对合同法熟练掌握,还要对宏观经济的准确把握,在法律制定的预测上有所见解,这样的“多面手”人才往往比较匮乏。 此外,在合同运作的过程中,合同的履行也是重要的方面,往往出现问题是在合同的执行的中后期。铁路工程建设活动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活动,在合同履行方面也要用动态的眼光来看,不能用“一成不变”的眼光来看待。在合同履行时,往往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问题所产生的风险更要及时的识别和规避,一味的墨守成规只能是增加违约的可能性。在合同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我们又要追本溯源,严格把握合同的定义,防止出现不合规风险。例如,在中铁某局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中就出现了签订双合同的现象,这样的违规合同的出现更是引发纠纷的“罪魁祸首”。同时,无效合同也是合同风险构成的一部分。铁路建设工程合同中存在无效合同。无效合同形式多种,例如违反招标程序的合同无效,违法分包的合同无效,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无效。这些无效的合同的识别和处理也是合同风险评估管理的一部分。
4探讨铁路工程建设合同风险的防范对策
对于铁路工程建设合同中出现的风险,我们要进行识别、评估并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案。要认真研究合同,预测工程风险。项目管理人员首先要对合同进行完整、全面、详细的研究分析,切实了解自己和对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进行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要贯穿于合同制定、执行、完成的全过程。
4.1合同制定前要加强合同风险分析和预测
首先,要对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进行资质审核。在铁路工程建设行为发生中,往往采用招投标的形式,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进行,剔除不合格施工单位,避免无效合同的出现。可以采用多种手段检验施工单位的资质,现场勘查,以往施工案例分析等方式要结合使用,因为这样的充分调查可以避免铁路工程项目合同的风险,不具备良好資质的施工单位往往会出现停工、窝工、不能及时完工的违约风险。这样的分析能够在合同订立之初就能遏制住风险的源头。
4.2制定合同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制定合同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草签合同、阴阳合同等问题的出现。不合规的合同风险要及时规避。在合同谈判时,要保证合同签订双方出于自愿意志,避免违约合同的出现。在合同的设计上要全面考虑,将宏观经济、金融、法律环境考虑进来,及时规避因外部环境变化造成的合同风险。在具体的设计中,有如下借鉴方式(1)对于工程价款设计要详细。工程金额是合同的重中之重,工程价款的设计不能过于单一、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在不断的发展,信用和约定成为了当今社会运行的基石,合同的出现则是基石的最基本组成部分。合同的制定、执行无疑成为了市场经济运行的关键。无论何种形式的业务都要与合同息息相关。同样,铁路工程建设也离不开合同。当前,在铁路工程项目合同中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带来的风险是不容忽视。本文将探讨铁路工程项目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并提出可行的解决对策,为铁路工程项目合同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关键词:铁路工程建设;合同风险;管理对策
1引言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经济不断的飞速发展。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其国民生产总值在2014年达10.4万亿美元。在市场经济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经济制度要不断完善,合同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存在的意义更显得尤为重要。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发生效力的前提是双方签订意愿一致,无一方强迫,必须合理合法,否则视为无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应用十分广泛,有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租赁合同等数十种形式,涉及范围广,涉及行业多,一旦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那么合同就是一纸废纸,毫无用武之地,还会对签订合同一方或者双方造成损失,后果严重。所以制定起来需要严格认真,合理合法,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2铁路建设工程的相关概念
铁路建设工程的特点显著,且专业性较强。其特点如下(1)铁路建设工程涵盖范围广泛,涉及工程种类多样。铁路工程项目包括各种与铁路有关的工程,轨道的铺设,桥梁的搭建,信号的接通,机车的建设等多种形式的建设都属于铁路工程项目的子集。随着高铁和动车在我国的普及,各种技术搭建,轨道建设等工程形式更有了新的变化。(2)铁路建设工程一般工程量大,资金额高,建设周期长。铁路建设工程不同于一般的建筑工程,涉及工程量大。一般铁路线路比较长,中国最长的京九铁路长达2370公里;使用资金额巨大,如新建的石济铁路客运专线投资额就达400多个亿,修建一公里就花费高达一个亿资金,而且随着征地拆迁费用的增加,技术问题需要不断突破,资金的需求就更要不断增加;建设周期长,铁路建设需要一年及以上时间,甚至数年。例如,中国第一条自主研发和自主施工的铁路京张铁路,1905年9月4日开工直至1909年8月11日完成,历时4年。在这样的建筑项目中,资金的流动性也比较大。(3)铁路建设面临的环境多变,技术性较强。铁路建设面临的施工环境跟地形有很大的关系,高原、山地、丘陵、平原等多种地形的变换需要铁路建设不断的更换修建方法。此外,气候的原因也会增加铁路建设的难度。正是铁路建设工程的这些特质决定了铁路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需要更加谨慎、严密,保证铁路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3铁路建设工程合同的现状及风险研究
建设工程合同就是一纸协议,在这张协议上规定了承包方和施工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设工程合同也是按照双方自愿意志,合理合法签订的,对双方具有同等效力的约束力。建设工程合同不仅是确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法律责任的依据,根据工程合同,完成指定工程,若有纠纷,更是解决问题的“一剂良药”,施工中产生纠纷,要依据签订的合同解决。因此,合同是一切经济关系确立的基础,是保证工程能够顺利实施的重要凭证。因此,识别、判断和预防合同风险成为目前一个研究的热门话题。下面我们就研究一下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风险问题。
铁路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在铁路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签订的合同。目前,铁路工程合同一般采用国家制式合同,根据国家法律、行业规范和双方自主增加条款来制定。但是这些在合同的制定和签订过程中,存在着潜在的风险。只能清楚认识和辨别存在的风险,我们才能做到预防风险,并在工作中合理规避。下面我们将对合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探讨。合同中的风险包括多种,这些风险的存在有时就好像“定时炸弹”一样,随时有可能让铁路工程建设主体人饱受“痛苦”。一般包括法律法规风险、市场价格风险、技术风险、工程量风险和一些人为主观风险等。
3.1法律风险
我国法制建设还不够完善,加之铁路建设周期长,法律法规在合同设计、签订之初到最终工程完成可能有所变化,这样的变化所带来的风险或者损失都是不可估计和预料的。法律法规风险一般不可避免,只能是接受或者尽可能将损失降到最小。
3.2市场价格风险
这和金融、经济等市场因素有关。铁路工程建设特点中还包括了涉及单位广泛,例如资金筹集的形式多种,就涉及到了金融行业,因此合同中也存在这样的风险。一般铁路签订的合同不允许价格有所变动,但是随着物价、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干扰,价格風险也随之增加。如合同规定价格不可以更改,那么施工单位有可能因为资金短缺而不能完工,从而违约。
3.3技术风险
铁路建设工程的特点要求其技术要过硬,要能不断的创新,适应市场的需求。然而,合同制定之初有时并没有考虑到合同的技术计价问题,计价系统往往单一稳定,不能很快的适应新技术的变革,这就增加了合同中技术风险问题,甚至有时不能及时采用新技术或者新设备造成铁路工程成本的加重,工期的延长等问题。
3.4工程量风险
在合同中,工程量的预算和设计必然是一个定数,然而,铁路建设设计范围广,面对的地理环境复杂,又容易受到地形、气候影响。这些问题也必然是合同中所需要面临和解决的。
3.5人为主观风险
人为主观风险是合同中的一项常见的风险,由人为因素引起,这些风险一般能够控制或者规避,也是我们讨论研究的主要内容。首先,在谈判之初,合同建立双方由于所处的地位和环境不同,导致了签订的合同有时是不公平的。有利地位一方将一些隐含风险,有利于自己的附加条件强加于对方,对方迫于无奈或者种种原因,被迫接受。这样的合同就存在极大风险,对于以后的工程建设也埋下了隐患。其次,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尤其是铁路工程建设合同,合同订立双方往往只重视某些条款,忽略了其他条款。一般往往只重视价格和工期,忽略了其他必要内容,如建造环境等因素,增加了主观人为风险。最后,在订立合同时,由于人员素质的不够专业,或者专业知识有限导致无法全面预测环境的变化,制定的具体条款不够完善,或者不能在合同中完全体现,这就容易日后引起纠纷、造成损失。在这种专业性较强的合同制定时,需要多元化人才,既要对铁路建设工程了解,又要对合同法熟练掌握,还要对宏观经济的准确把握,在法律制定的预测上有所见解,这样的“多面手”人才往往比较匮乏。 此外,在合同运作的过程中,合同的履行也是重要的方面,往往出现问题是在合同的执行的中后期。铁路工程建设活动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活动,在合同履行方面也要用动态的眼光来看,不能用“一成不变”的眼光来看待。在合同履行时,往往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问题所产生的风险更要及时的识别和规避,一味的墨守成规只能是增加违约的可能性。在合同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我们又要追本溯源,严格把握合同的定义,防止出现不合规风险。例如,在中铁某局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中就出现了签订双合同的现象,这样的违规合同的出现更是引发纠纷的“罪魁祸首”。同时,无效合同也是合同风险构成的一部分。铁路建设工程合同中存在无效合同。无效合同形式多种,例如违反招标程序的合同无效,违法分包的合同无效,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无效。这些无效的合同的识别和处理也是合同风险评估管理的一部分。
4探讨铁路工程建设合同风险的防范对策
对于铁路工程建设合同中出现的风险,我们要进行识别、评估并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案。要认真研究合同,预测工程风险。项目管理人员首先要对合同进行完整、全面、详细的研究分析,切实了解自己和对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进行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要贯穿于合同制定、执行、完成的全过程。
4.1合同制定前要加强合同风险分析和预测
首先,要对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进行资质审核。在铁路工程建设行为发生中,往往采用招投标的形式,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进行,剔除不合格施工单位,避免无效合同的出现。可以采用多种手段检验施工单位的资质,现场勘查,以往施工案例分析等方式要结合使用,因为这样的充分调查可以避免铁路工程项目合同的风险,不具备良好資质的施工单位往往会出现停工、窝工、不能及时完工的违约风险。这样的分析能够在合同订立之初就能遏制住风险的源头。
4.2制定合同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制定合同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草签合同、阴阳合同等问题的出现。不合规的合同风险要及时规避。在合同谈判时,要保证合同签订双方出于自愿意志,避免违约合同的出现。在合同的设计上要全面考虑,将宏观经济、金融、法律环境考虑进来,及时规避因外部环境变化造成的合同风险。在具体的设计中,有如下借鉴方式(1)对于工程价款设计要详细。工程金额是合同的重中之重,工程价款的设计不能过于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