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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几年来,为了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这些措施基本上是零散的,不系统的,并且只涉及一些浅层次的问题,并没有触及经济、社会和政治的深层次体制和制度问题。而后者恰恰是导致我国收入差距扩大的根本原因。所以,要真正解决收入分配失衡问题,扭转收入差距过大的状况,就必须对这些深层次的体制和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改革。
[关键词]深度改革;收入分配失衡;体制和制度;城乡二元分割;行政性垄断
[中图分类号]F01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2)06-0067-04
近10多年来,我国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基尼系数已经逼近0.5。这不但影响了社会稳定,而且制约了经济的持续增长。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央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减免农业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等等。应该说,这些措施是非常必要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收入差距过大的状况。原因何在?笔者认为,导致我国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是复杂的,涉及到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这就决定了缩小收入差距必定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通盘规划、多管齐下。
一、体制和制度缺陷是收入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
导致我国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市场的因素、有体制和制度的因素、有技术的因素、有资本的因素、有产业结构的因素。我们认为,在这些因素中,最主要的还是体制和制度的因素。
(一)城乡二元分割的管理制度是城乡差距过大的主要根源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城乡二元管理制度”,是以二元户籍制度为核心,包括二元就业制度、二元社会保障制度、二元教育制度和二元公共事业投入制度等。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日益完善,这种管理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改革开放以来,对这种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这些改革并没有动摇这种管理制度的根基,城乡二元分割的局面依然存在。
据有关学者研究,在全国收入差距中,城乡收入差距占有相当大的比重。1988年,城乡差距占全国收入差距的比重为37%左右,1995年为42%,2002年为46%,2007年达到50%。而造成城乡收入差距过大的主要根源就是城乡二元分割的管理制度。
1.城乡二元分割的管理制度导致城乡居民就业和创业机会不平等。户籍制度使城市用工单位对农民工存在就业歧视。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和正式部门招聘员工经常是以具有城市户口为先决条件,对农村户口进行政策限制。城市居民可以进入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获得稳定的工作,而农民是很难进入的。农民即使进入这些部门工作,也只能是临时工,即使从事与正式工一样的工作,也不能享受正式工的待遇。农民进城大多只能从事城市居民不愿意干的苦脏累、收入低、工作条件差的工作。另外,各级政府在促进城市就业方面制定了相对完善的就业政策,如对重新创业的下岗人员提供了税收、信贷和职业培训等许多优惠措施,对于雇佣下岗人员的企业也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而对于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政府的引导和扶持是很不够的。据调查,绝大多数农民外出打工是自己寻找机会,有组织的流动比例很低。至于对农民进行的职业培训,那更是寥寥无几。
2.城乡二元分割的管理制度使得城乡居民受教育权利不平等。据李实、赵人伟的实证研究,教育在收入分配中的影响变得越来越重要,个人受教育的程度已经成为导致个人收入差距越来越重要的因素。长期以来,由于政府对农村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我国的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分布是严重不平衡的。大量的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在城市,使得城市的孩子能接受到更好的教育,长大后也能够获得更好的工作岗位。目前,我国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只有7.7年,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比例占到40%左右,接受过各种培训的农村劳动力比例仅为5%左右。近年来,在名牌大学,农村学生所占比重越来越低,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而农民工的子女要在城里就读,也因为户籍的问题,而面临着种种阻碍。
3.城乡二元分割的管理制度形成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权利的不平等。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农民基本上不享受社会保障。近几年来,政府对农村的社会保障进行了大量的投入,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最低社会保障制度,现在又在进行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但是,客观的说,农民所享受的社会保障水平还是非常低的,跟城市居民相比,差距还是很大的。据统计,占全国总人口的75%左右的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支出仅占全国社会保障费总支出的13%,而占总人口的25%的城镇居民却占全国社会保障支出的87%。
(二)行政性垄断是造成行业差距过大的主要因素
据报道,目前我国行业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从大行业划分看,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最低的行业的4.7倍。这样的差距,在国际上比较少见。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工保障研究所提供的资料,2006—2007年最高和最低行业工资差距,日本、英国、法国约为1.6—2倍左右,德国、加拿大、美国、韩国在2.3—3倍之间。日本在经济起飞的后期,上世纪80年代,金融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只是制造业的1.38倍。如果看细分行业,那么我国的行业差距已扩大到15倍。另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国有行业的职工不足全国职工总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却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
这么大的行业差距,不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市场准入方面的行政限制带来的。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编辑出版的《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2008)》分析认为,行政性垄断行业的收入有三分之一是靠各类特许经营权获得的。再深入分析,还有资源税、资源产品价格等问题。另据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任重、周云波的实证研究,垄断及部分垄断对行业收入差距的贡献率合计达65%以上,而且这些年,这个数据基本保持不变。行业人力资本状况和就业规模对行业收入差距不大,只有6%-7%,并且其影响程度正在逐渐缩小。 另外,1994-2007年,国有企业利润一点也没有上缴国家,全部留在企业内。2008年开始上缴,上缴比例为5%-10%,比例过低且范围有限,远不及财政对其补贴。如2008年,两大石油巨头上缴的红利不过区区100多亿元,而同期财政对其补贴却高达660亿元。而国际上许多国家的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为盈利的1/3至2/3,有的甚至高达盈利的80%—90%。再加上我国的资源税制度不完善,央企占据了大量的国有资产和资源,但是却没有为此支付相应的成本。如国企占用了大量的国有土地,但是它们不交地租,有些上市公司虽然交地租,但交得少,而且它们是交给集团公司,而集团公司是不把地租上交给国库的。据有关专家估计,这笔钱大约为每年一万亿以上。再比如,中石油、中石化,只交很少的资源租金,一吨石油只需交24到30元,按正常的情况,应该每吨交三四百元。
让人担忧的是,据有关方面的研究,我国国有经济的垄断,尤其是央企的垄断,还在日益增强。到2010年第三季度,央企上市公司占我国上市公司数量的18.27%,但其营业收入和利润,则分别占全部上市公司的61.63%和70.9%。
(三)要素市场改革不到位和政府体制改革滞后所导致的腐败是收入差距过大的重要原因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商品市场已经基本实现了市场化,现在95%左右的商品的定价是由市场定的,留给政府定价的商品种类已经不到10%了。但生产要素市场化非常滞后,要素市场虽然在形式上已经建立起来,但市场关系远未得到足够的发育,市场机制在要素市场上远未有效地发挥作用。比如劳动力市场的发育问题,市场化程度看起来已经不低了,但其中的制度性歧视很严重;再如土地要素的市场化,土地的产权制度问题还没有解决,交易和交易秩序问题当然还会存在;相对于劳动力和土地要素,更加滞后的是资本要素,90%的金融资源属于国有垄断。所以,行政权力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而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政府体制改革滞后,政府职能还没有实现根本性转变,政府过多地干预经济生活,对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衡,结果就是一些拥有行政权力的政府官员,利用手中的资源配置权力,通过设租寻租,明目张胆地进行贪污受贿、暗箱操作、内幕交易等活动,大量摄取社会财富。原来设想的各种生产要素共同参与的公平的收入分配模式可能就演变为权力参与或者权力与资本勾结共同掠夺社会财富的分配模式,结果必然是少数人的暴富,而不是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权钱交易”成为部分政府官员重要的收入来源。
据我国有的学者研究,我国寻租资金可能要占到GDP的20%-30%,年绝对额高达4万亿到5万亿。中国人民银行2003年曾经做过关于金融腐败课题研究,发现银行在收取贷款正常的利息之外,还有收取企业额外利息的行为。这个额外付出在他们调查范围中间占到了贷款总额的9%,这是非常巨大的数字。另据学者王小鲁研究,2008年中国居民“隐形收入”高达9.3万亿,其中“灰色收入”达5.4万亿。
二、积极推进改革,为解决收入分配失衡奠定体制和制度基础
由上可知,导致收入分配失衡的主要原因是经济、政治、社会层面深层次的体制和制度,所以,如果要从根本上解决收入分配失衡问题,就必须大力推进全方位的深度改革。
(一)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城乡一体化
1.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是城乡二元体制的主要标志,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就必须逐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在有条件的地区取消城乡户籍差别,取消农业户口,以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为依据,实行新户籍管理制度。农民取得城市户口以后,与原城市居民一样,尽同等义务,享受同等权利。逐步取消城市各种消费补贴和城市特有的社会福利,同时逐步加大对农村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较大幅度的提高农村居民的福利水平,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2.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体系。把农村就业纳入整个社会就业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要打破农民就业的身份、户籍和岗位限制,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引导农民在城乡、在不同地区间有序流动。完善农民工培训办法,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学习需求。城乡居民应该享受统一的自主创业优惠政策,返乡创业人员投资新办的企业,可根据国家税收政策,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总之,应该逐步实现城乡劳动者就业服务共享、就业机会平等。
3.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系。要加大农村基础教育的资金投入,尽量缩小城乡教育的差别,保障农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城市应当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经费预算,对农民工子女入学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
4.要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要按照“先建制、再扩面、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最终实现城乡统一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路径,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当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要完善制度,提高水平,农村养老保障要扩大覆盖面。特别要研究解决失地农民、低保农民与市民的养老、低保标准对接问题,让农民享受和市民同等待遇。
(二)加快垄断行业改革
1.要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垄断经营。要继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尽量从竞争性领域退出来,能市场化的就市场化;要继续推进电信、电力、民航、金融、铁道、邮政和公用事业等行业改革,打破垄断,引入竞争;要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切实解决民间资本所面临的准入难、融资难等突出问题;要抓紧完善《反垄断法》的实施细则,为打破垄断提供法律依据。
2.要规范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制度,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提高垄断性行业利润的上交比例,发挥国有资本收益对收入分配调节作用。对它们无偿占有的资源要征收资源税。
3.要强化对垄断行业收入的调节和控制。首先,要全口径调控,不但要调控工资,同时要调控工资外各种收入,包括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和企业年金等延期支付待遇等。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 4.要建立第三方监管制度。目前国企的薪金制度、上缴比例、补贴水平,基本上都由企业与政府协商而定,完全缺乏来自立法机构与全体国民的监督与制约。今后,有必要在政府与企业之外,建立一支第三方监督力量,用以限制国企的经营范围、规范国企的薪金福利、约束财政的补贴行为。在现有条件下,似可让人大来担当此任。
(三)深化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
1.要加快土地要素市场化进程。一是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和房屋的确权登记工作,将土地产权清楚地界定给农民,从而为土地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优化配置奠定制度基础。二是积极完善土地征收制度,严格规范征地行为,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要切实向农村和农民倾斜,探索建立以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换取发展权和保障权的有效机制。三是建立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实现土地供求信息共享,促进土地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的充分流转和合理配置。
2.要加速资本要素市场化进程。一是要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首先,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要稳步发展主板市场,壮大中小板市场,发展创业板市场,增强创业板市场对新兴技术和新兴业态的包容能力和支持作用。要抓紧建设场外市场,推动建立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的场外交易市场。同时,要研究建立国际板市场。其次,要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相对于银行信贷,债券市场具有融资成本低、产业导向强以及市场风险低等优势;相对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具有融资规模大、发展空间高、适用企业广泛等优势。因此,应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显著增加债券融资规模。二是要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利率是资金的价格,是市场经济环境下资源配置的基础;而基准利率又是利率体系中最核心、最关键的基础和参照。因此,就目前来讲,最重要的是要加强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同时,要增强金融机构风险定价的能力,要建立一套适宜而谨慎的管理制度,制定高质量的监管标准,进行严格高效的银行监管,评估银行风险。
3.要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构建城乡统一的就业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从而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为广大农民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待遇。
(四)大力推进政府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1.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要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这一政府职能的总体定位,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要通过改革,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宏观调控体系,进一步退出微观经济领域,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调节经济活动。政府要着力创造有利于社会主体参与和竞争的环境,平等地保护各社会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社会秩序。在加强和改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把精力更多地放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上。
2.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审批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改变政府直接管理和介入经济活动的做法,从直接代替企业决定项目、招商引资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政府只审批关系经济安全、影响环境资源、涉及整体布局的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及限制类项目。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该取消的要坚决取消,能下放的要尽量下放,对必须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透明度。
3.要构建和完善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机制。一是科学配权,实行权力分解。权力过于集中在某些部门或主要领导干部手中,容易导致权力腐败。因此,必须确立分权理念,调整权力结构,科学合理地配置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二是制度管权,规范权力行使。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到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并通过不断完善和创新,确保权力始终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运行。三是公开用权,实施权力阳光。全面推行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是监督制约权力腐败的有效途径。四是民主监权,约束权力运行。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实现权力约束的基础,没有广泛的民主就没有健全的监督。五是责任问权,严格权力追究。要构建公共问责机制,对国家公职人员未履行自己的职责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滥用权力,违反法定职责和义务,由职能部门追究其责任,使权力运行过程始终处于责任状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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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宫秀芬
[关键词]深度改革;收入分配失衡;体制和制度;城乡二元分割;行政性垄断
[中图分类号]F01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2)06-0067-04
近10多年来,我国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基尼系数已经逼近0.5。这不但影响了社会稳定,而且制约了经济的持续增长。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央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减免农业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等等。应该说,这些措施是非常必要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收入差距过大的状况。原因何在?笔者认为,导致我国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是复杂的,涉及到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这就决定了缩小收入差距必定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通盘规划、多管齐下。
一、体制和制度缺陷是收入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
导致我国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市场的因素、有体制和制度的因素、有技术的因素、有资本的因素、有产业结构的因素。我们认为,在这些因素中,最主要的还是体制和制度的因素。
(一)城乡二元分割的管理制度是城乡差距过大的主要根源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城乡二元管理制度”,是以二元户籍制度为核心,包括二元就业制度、二元社会保障制度、二元教育制度和二元公共事业投入制度等。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日益完善,这种管理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改革开放以来,对这种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这些改革并没有动摇这种管理制度的根基,城乡二元分割的局面依然存在。
据有关学者研究,在全国收入差距中,城乡收入差距占有相当大的比重。1988年,城乡差距占全国收入差距的比重为37%左右,1995年为42%,2002年为46%,2007年达到50%。而造成城乡收入差距过大的主要根源就是城乡二元分割的管理制度。
1.城乡二元分割的管理制度导致城乡居民就业和创业机会不平等。户籍制度使城市用工单位对农民工存在就业歧视。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和正式部门招聘员工经常是以具有城市户口为先决条件,对农村户口进行政策限制。城市居民可以进入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获得稳定的工作,而农民是很难进入的。农民即使进入这些部门工作,也只能是临时工,即使从事与正式工一样的工作,也不能享受正式工的待遇。农民进城大多只能从事城市居民不愿意干的苦脏累、收入低、工作条件差的工作。另外,各级政府在促进城市就业方面制定了相对完善的就业政策,如对重新创业的下岗人员提供了税收、信贷和职业培训等许多优惠措施,对于雇佣下岗人员的企业也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而对于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政府的引导和扶持是很不够的。据调查,绝大多数农民外出打工是自己寻找机会,有组织的流动比例很低。至于对农民进行的职业培训,那更是寥寥无几。
2.城乡二元分割的管理制度使得城乡居民受教育权利不平等。据李实、赵人伟的实证研究,教育在收入分配中的影响变得越来越重要,个人受教育的程度已经成为导致个人收入差距越来越重要的因素。长期以来,由于政府对农村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我国的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分布是严重不平衡的。大量的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在城市,使得城市的孩子能接受到更好的教育,长大后也能够获得更好的工作岗位。目前,我国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只有7.7年,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比例占到40%左右,接受过各种培训的农村劳动力比例仅为5%左右。近年来,在名牌大学,农村学生所占比重越来越低,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而农民工的子女要在城里就读,也因为户籍的问题,而面临着种种阻碍。
3.城乡二元分割的管理制度形成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权利的不平等。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农民基本上不享受社会保障。近几年来,政府对农村的社会保障进行了大量的投入,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最低社会保障制度,现在又在进行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但是,客观的说,农民所享受的社会保障水平还是非常低的,跟城市居民相比,差距还是很大的。据统计,占全国总人口的75%左右的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支出仅占全国社会保障费总支出的13%,而占总人口的25%的城镇居民却占全国社会保障支出的87%。
(二)行政性垄断是造成行业差距过大的主要因素
据报道,目前我国行业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从大行业划分看,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最低的行业的4.7倍。这样的差距,在国际上比较少见。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工保障研究所提供的资料,2006—2007年最高和最低行业工资差距,日本、英国、法国约为1.6—2倍左右,德国、加拿大、美国、韩国在2.3—3倍之间。日本在经济起飞的后期,上世纪80年代,金融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只是制造业的1.38倍。如果看细分行业,那么我国的行业差距已扩大到15倍。另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国有行业的职工不足全国职工总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却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
这么大的行业差距,不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市场准入方面的行政限制带来的。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编辑出版的《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2008)》分析认为,行政性垄断行业的收入有三分之一是靠各类特许经营权获得的。再深入分析,还有资源税、资源产品价格等问题。另据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任重、周云波的实证研究,垄断及部分垄断对行业收入差距的贡献率合计达65%以上,而且这些年,这个数据基本保持不变。行业人力资本状况和就业规模对行业收入差距不大,只有6%-7%,并且其影响程度正在逐渐缩小。 另外,1994-2007年,国有企业利润一点也没有上缴国家,全部留在企业内。2008年开始上缴,上缴比例为5%-10%,比例过低且范围有限,远不及财政对其补贴。如2008年,两大石油巨头上缴的红利不过区区100多亿元,而同期财政对其补贴却高达660亿元。而国际上许多国家的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为盈利的1/3至2/3,有的甚至高达盈利的80%—90%。再加上我国的资源税制度不完善,央企占据了大量的国有资产和资源,但是却没有为此支付相应的成本。如国企占用了大量的国有土地,但是它们不交地租,有些上市公司虽然交地租,但交得少,而且它们是交给集团公司,而集团公司是不把地租上交给国库的。据有关专家估计,这笔钱大约为每年一万亿以上。再比如,中石油、中石化,只交很少的资源租金,一吨石油只需交24到30元,按正常的情况,应该每吨交三四百元。
让人担忧的是,据有关方面的研究,我国国有经济的垄断,尤其是央企的垄断,还在日益增强。到2010年第三季度,央企上市公司占我国上市公司数量的18.27%,但其营业收入和利润,则分别占全部上市公司的61.63%和70.9%。
(三)要素市场改革不到位和政府体制改革滞后所导致的腐败是收入差距过大的重要原因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商品市场已经基本实现了市场化,现在95%左右的商品的定价是由市场定的,留给政府定价的商品种类已经不到10%了。但生产要素市场化非常滞后,要素市场虽然在形式上已经建立起来,但市场关系远未得到足够的发育,市场机制在要素市场上远未有效地发挥作用。比如劳动力市场的发育问题,市场化程度看起来已经不低了,但其中的制度性歧视很严重;再如土地要素的市场化,土地的产权制度问题还没有解决,交易和交易秩序问题当然还会存在;相对于劳动力和土地要素,更加滞后的是资本要素,90%的金融资源属于国有垄断。所以,行政权力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而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政府体制改革滞后,政府职能还没有实现根本性转变,政府过多地干预经济生活,对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衡,结果就是一些拥有行政权力的政府官员,利用手中的资源配置权力,通过设租寻租,明目张胆地进行贪污受贿、暗箱操作、内幕交易等活动,大量摄取社会财富。原来设想的各种生产要素共同参与的公平的收入分配模式可能就演变为权力参与或者权力与资本勾结共同掠夺社会财富的分配模式,结果必然是少数人的暴富,而不是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权钱交易”成为部分政府官员重要的收入来源。
据我国有的学者研究,我国寻租资金可能要占到GDP的20%-30%,年绝对额高达4万亿到5万亿。中国人民银行2003年曾经做过关于金融腐败课题研究,发现银行在收取贷款正常的利息之外,还有收取企业额外利息的行为。这个额外付出在他们调查范围中间占到了贷款总额的9%,这是非常巨大的数字。另据学者王小鲁研究,2008年中国居民“隐形收入”高达9.3万亿,其中“灰色收入”达5.4万亿。
二、积极推进改革,为解决收入分配失衡奠定体制和制度基础
由上可知,导致收入分配失衡的主要原因是经济、政治、社会层面深层次的体制和制度,所以,如果要从根本上解决收入分配失衡问题,就必须大力推进全方位的深度改革。
(一)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城乡一体化
1.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是城乡二元体制的主要标志,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就必须逐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在有条件的地区取消城乡户籍差别,取消农业户口,以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为依据,实行新户籍管理制度。农民取得城市户口以后,与原城市居民一样,尽同等义务,享受同等权利。逐步取消城市各种消费补贴和城市特有的社会福利,同时逐步加大对农村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较大幅度的提高农村居民的福利水平,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2.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体系。把农村就业纳入整个社会就业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要打破农民就业的身份、户籍和岗位限制,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引导农民在城乡、在不同地区间有序流动。完善农民工培训办法,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学习需求。城乡居民应该享受统一的自主创业优惠政策,返乡创业人员投资新办的企业,可根据国家税收政策,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总之,应该逐步实现城乡劳动者就业服务共享、就业机会平等。
3.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系。要加大农村基础教育的资金投入,尽量缩小城乡教育的差别,保障农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城市应当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经费预算,对农民工子女入学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
4.要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要按照“先建制、再扩面、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最终实现城乡统一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路径,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当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要完善制度,提高水平,农村养老保障要扩大覆盖面。特别要研究解决失地农民、低保农民与市民的养老、低保标准对接问题,让农民享受和市民同等待遇。
(二)加快垄断行业改革
1.要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垄断经营。要继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尽量从竞争性领域退出来,能市场化的就市场化;要继续推进电信、电力、民航、金融、铁道、邮政和公用事业等行业改革,打破垄断,引入竞争;要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切实解决民间资本所面临的准入难、融资难等突出问题;要抓紧完善《反垄断法》的实施细则,为打破垄断提供法律依据。
2.要规范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制度,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提高垄断性行业利润的上交比例,发挥国有资本收益对收入分配调节作用。对它们无偿占有的资源要征收资源税。
3.要强化对垄断行业收入的调节和控制。首先,要全口径调控,不但要调控工资,同时要调控工资外各种收入,包括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和企业年金等延期支付待遇等。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 4.要建立第三方监管制度。目前国企的薪金制度、上缴比例、补贴水平,基本上都由企业与政府协商而定,完全缺乏来自立法机构与全体国民的监督与制约。今后,有必要在政府与企业之外,建立一支第三方监督力量,用以限制国企的经营范围、规范国企的薪金福利、约束财政的补贴行为。在现有条件下,似可让人大来担当此任。
(三)深化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
1.要加快土地要素市场化进程。一是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和房屋的确权登记工作,将土地产权清楚地界定给农民,从而为土地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优化配置奠定制度基础。二是积极完善土地征收制度,严格规范征地行为,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要切实向农村和农民倾斜,探索建立以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换取发展权和保障权的有效机制。三是建立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实现土地供求信息共享,促进土地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的充分流转和合理配置。
2.要加速资本要素市场化进程。一是要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首先,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要稳步发展主板市场,壮大中小板市场,发展创业板市场,增强创业板市场对新兴技术和新兴业态的包容能力和支持作用。要抓紧建设场外市场,推动建立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的场外交易市场。同时,要研究建立国际板市场。其次,要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相对于银行信贷,债券市场具有融资成本低、产业导向强以及市场风险低等优势;相对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具有融资规模大、发展空间高、适用企业广泛等优势。因此,应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显著增加债券融资规模。二是要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利率是资金的价格,是市场经济环境下资源配置的基础;而基准利率又是利率体系中最核心、最关键的基础和参照。因此,就目前来讲,最重要的是要加强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同时,要增强金融机构风险定价的能力,要建立一套适宜而谨慎的管理制度,制定高质量的监管标准,进行严格高效的银行监管,评估银行风险。
3.要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构建城乡统一的就业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从而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为广大农民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待遇。
(四)大力推进政府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1.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要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这一政府职能的总体定位,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要通过改革,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宏观调控体系,进一步退出微观经济领域,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调节经济活动。政府要着力创造有利于社会主体参与和竞争的环境,平等地保护各社会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社会秩序。在加强和改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把精力更多地放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上。
2.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审批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改变政府直接管理和介入经济活动的做法,从直接代替企业决定项目、招商引资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政府只审批关系经济安全、影响环境资源、涉及整体布局的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及限制类项目。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该取消的要坚决取消,能下放的要尽量下放,对必须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透明度。
3.要构建和完善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机制。一是科学配权,实行权力分解。权力过于集中在某些部门或主要领导干部手中,容易导致权力腐败。因此,必须确立分权理念,调整权力结构,科学合理地配置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二是制度管权,规范权力行使。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到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并通过不断完善和创新,确保权力始终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运行。三是公开用权,实施权力阳光。全面推行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是监督制约权力腐败的有效途径。四是民主监权,约束权力运行。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实现权力约束的基础,没有广泛的民主就没有健全的监督。五是责任问权,严格权力追究。要构建公共问责机制,对国家公职人员未履行自己的职责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滥用权力,违反法定职责和义务,由职能部门追究其责任,使权力运行过程始终处于责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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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宫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