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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方案国务院批转交通部等《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8月2日对社会公布。今后,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根据该《方案》,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