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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为落实相关精神,浙江省委农办结合当地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浙江省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清单(试行)》,并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征求了部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党组织书记意见,已于近日正式印发。本刊现将该责任清单全文刊发,供各地交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