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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是由三个相对独立的部分组成,即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与国际通行的划分与称谓相适应,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统称为政府会计,事业单位会计称为非营利组织会计。政府会计应以政府活动为核算范围,凡是政府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都应纳入政府会计的核算范围,现行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内容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还包括那些并不反映预算收支的政府资金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