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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高校在人们心目中是远离是非纷扰之地,是圣洁的象牙塔,然而近年来高校也频频被推上被告席,尤其被自己的学生提起诉讼,在这些案件中,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案及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拒绝颁发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案尤为典型。高校被学生提起诉讼,除了暴露出目前我国高校在管理中普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外,还暴露了我国高等教育方面的法学理论的薄弱及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笔者试从通过具体案例所暴露出来的法律问题,对当前高校从管理行为而引发行政诉讼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