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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金融服务;农村金融体系;乡村振兴;农村经济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也是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随着农村金融改革持续推进,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信贷支持,涉农贷款规模有了较大增长,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三农”金融可得性显著提高。“十三五”时期,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相关成绩离不开金融的支持。接下来,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中,农村基础设施的提档升级、农民增收的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等无不需要资金支持。随着农业生产规模化、现代化及产业化程度的逐年提高,农业生产对资金的需求也将逐年上升。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表示,“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地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后,将释放出巨量的消费和投资需求,未来乡村将成为投资兴业的热土、扩大消费的蓝海。
需要注意的是,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短板,农村金融体制机制仍不健全、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底子”较为薄弱、不同地区和不同领域的涉农金融需求差异较大,金融服务也尚未完全形成因地制宜、鼓励创新的环境,这些都阻碍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村金融体系应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改革步伐,更好地适应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需要,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持。
多部门加码金融助推乡村振兴
随着乡村振兴工作的全面推进,巨量的消费和投资需求正被释放出来,成为未来我国金融产业发展的一片蓝海。对此,农业农村部、科技部、农业银行等多部门连续出台政策,聚焦现代农业科技、种业等重点领域不断加大金融支持的力度。
5月7日,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和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召开全国金融服务三农工作视频会议。会议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扶贫)部门要与金融机构紧密合作,健全工作协同机制,共同总结推广成熟管用的金融支农经验,推动探索创新破解金融支农难题的有效模式,持续加大金融支农投入力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会议还发布了《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强调坚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保护好农民根本利益,明确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新型服务业等13个重点领域,提出创新投入方式、打造合作平台、营造良好环境的具体措施。
在出台的系列政策中,金融对农业科技的支持成为一个重点。4月29日,科技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现代农业科技金融服务创新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在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意见》明确了加大现代农业科技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成果转化、重点支持种业科技创新等方面内容。《意见》提出,未来3年,中国农业银行将向现代农业科技和基层创新领域提供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亿元的意向信用额度,强化金融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将更多的金融资源引入农科园区、县域和科技企业,助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此外,各金融机构也在加大对农业重点领域的金融投入力度。今年以来,中国农业银行持续加大对国家粮食安全、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领域的投入力度。截至今年3月末,中国农业银行县域贷款余额近5.7万亿元,较2020年年末增加近3800亿元,增长7.12%;832个脱贫县、原深度贫困地区、定点帮扶县贷款增速均高于全行贷款增速,保持了脱贫县信贷帮扶政策和增速稳定;乡村建设、粮食安全、生猪生产等其他重点领域贷款也实现了较快增长。线上贷款产品“惠农e贷”余额突破4500亿元,比年初增加995亿元。农发行一季度支农贷款投放也近6300亿元,同比多放近1300亿元。农发行副行长徐一丁表示,金融服务“三农”,归根到底要体现在投放量上,2021年农发行力争全年贷款累计投放2万亿元,全年净增5500亿元。
今年4月,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提出了2021年金融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具体要求。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势必会促使农村经济主体释放出巨大的金融需求,如果完全依靠现有涉农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可能无法完全满足,因此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合力。银行业要深入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推动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工作落实落细。从聚焦重点行业、营销重点客户、创新产品模式、倾斜资源配置等方面,促进县域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
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在江苏、安徽、福建等九地启动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探索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因地制宜打造惠农利民金融产品与服务,全面提升农业产业现代化水平、农村金融承载能力和农民金融服务可得性。
在繁荣农村经济方面,今年5月,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快发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创新专属金融产品,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覆盖面、便利度,推动農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业银行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支持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十四五”期间,中国农业银行向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范围内各类经营主体提供1000亿元意向性信用额度,优先保障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信贷需求。通知还强调,要聚焦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对乡村休闲旅游产业链上经营主体提供全覆盖、全方位、全链条金融服务。
据介绍,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计划在2021年联合各金融机构,探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联动试点、乡村建设综合开发投贷结合试点、农业产业供应链金融试点、产业融合项目业务撮合平台试点等工作。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将聚焦重点领域和优势资源,瞄准突出问题,联合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三农”方式方法创新,通过小切口实现大突破。 乡村振兴释放巨大金融需求
完成“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目标任务,需要巨量的资金投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仅需要财政优先支持,而且需要金融和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刘焕鑫表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能够释放出巨量的消费和投资需求,农村可腾挪的空间、可投资的领域、可激发的动能巨大。这也是未来我国金融发展的潜力所在。金融与乡村振兴的紧密关系显而易见,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应聚焦哪些重点领域、如何强化创新驱动不断改进金融服务、如何创新模式让利于农等,都是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所需要明确的问题。
2019年1月,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余欣荣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高峰论坛上曾指出,“初步统计,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未来五年大约需要投资7万亿元以上的资金。这么大的投资,没有金融以及社会力量的参与,就不可能取得成功。同样,金融部门如果不积极、创新、全面地参与到乡村振兴这个伟大事业中来,也难以在激烈的竞争中找到新的增长点和后续发展动力。”
乡村振兴蕴藏着巨大的投资机会。余欣荣表示,从金融投资重点领域和需求角度看,主要体现在三大重点领域:一是乡村产业发展,二是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三是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农业发展正在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大宗农作物的种植、畜禽水产、特色种养等现代种养业不断地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绿色发展成为中国农业发展的一个新的特征。因此,这些产业日益成为优质投资标的,同时也迫切需要金融进一步加力助推。
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又是其中最活跃的引领性群体,他们有知识、懂经营、会管理,是发展乡村产业、带动农民增收、改善乡村面貌、繁荣乡村文化的重要引擎,也是农村金融服务的优质客户。但是,随着生产的发展、规模的扩大、结构的转型,这些新型经营主体所面临的贷款难、贷款贵、保险少等金融问题越来越突出。余欣荣指出,要促进金融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实现资本精准高效落地,变无序为有序。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家庭农场超过70万家,依法注册的农民合作社220.1万家,从事农业生产托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42万个。
在乡村产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外,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也是未来金融需求和资金投向的重点领域。余欣荣表示,良好的生活环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便利的公共服务,是振兴乡村、聚拢人气的硬件要求。当前,城乡差距大,除了收入,最直观地体现在农村的人居环境,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上,补齐这些短板需要大量投入。要达到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农村的现代生活水平,国内投资空间广阔,这也是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本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近日,亚洲金融合作协会创始秘书长杨再平在第十届新型金融机构论坛上指出,要实现乡村振兴,金融机构需关注乡村振兴中的十个金融需求,运用金融科技工具,推进数字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脱贫人口过渡期的金融需求;富起来农民的消费金融需求;农民市民化后的金融需求;种养植业农户的金融需求;家庭农场的金融需求;农村合作社的金融需求;农业产业园的金融需求;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的金融需求;农村专业化服务组织的金融需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需求。
杨再平认为,要满足这十个金融需求,金融机构需依靠信息科技突破传统金融产品的局限,数字金融是做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利器。推进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还需在以下几方面发力: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包括农村的通信覆盖率;加强农村征信体系建设;金融机构增强数字集合能力,真正把数字变成资产;营造良好的信用文化环境。
加强顶层设计补短板强弱项
当前,面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更高要求,农村金融体系应坚持为农服务宗旨,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一个与“三农”需求相适应的、能够跟上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步伐的农村金融体系,形成金融与“三农”发展的良性循环。
全国工商联执委、中国经济和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国家政策研究室中国国情研究中心主任万祥军认为,“近年来,随着农村金融机制的改革和普惠金融的深化,农村金融环境不断改善,金融服务覆盖度和渗透率进一步提高。并且,在农村金融实践发展中,一些地方会同金融机构创新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的成熟模式。”如,甘肃省建立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黑龙江省开展“农业大数据+金融”、浙江省开展“无感授信”服务等,在增加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满足农村信贷需求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农村金融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和短板,农村金融服务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在土地金融服务、农村基础设施融资服务、农业新业态和新型“三农”客户服务等重点领域。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政策分析师何飞表示,“十四五”时期,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快提升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效率,加强顶层设计,系統谋划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及行动方案,尽快形成时间表和路线图。并且进一步加强涉农金融服务模式和金融产品创新,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区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表示,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应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如优化产权交易服务,加快土地整治、储备和土地经营融资创新,积极创新融资工具,不断完善差异化信贷政策。加快布局高科技农业、生态休闲农业、智慧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领域,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同时,加强信贷、产业、财税、投资政策的协调配合,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和财税政策工具,建立健全以激励为导向的普惠金融政策体系,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等。
有分析人士认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村金融体系应加快改革步伐,更好地适应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需要,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持。
首先,应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薄弱,金融服务不足,问题在于机构不足而非机构过多。接下来,应当进一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保持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同时,着力构建大中小金融机构公平竞争、共同发挥各自优势、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农村金融体系。与此同时,还可考虑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增加服务农村的金融机构尤其是小型金融机构的数量,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化竞争机制。
其次,应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环境建设。一方面,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另一方面,还应完善农村支付体系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业灾害风险转移分摊机制,大力建设农村担保体系,加强对农业信贷担保放大倍数的量化考核,提高农业信贷担保规模。此外,还应持续推进农业保险发展,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
再次,应大力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近年来,数字技术在促进农村金融服务成本下降、提高农村金融覆盖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接下来,在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的基础上,金融机构可在涉农领域加大数字技术投入,创新农村服务模式,更好满足“三农”金融需求。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也是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随着农村金融改革持续推进,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信贷支持,涉农贷款规模有了较大增长,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三农”金融可得性显著提高。“十三五”时期,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相关成绩离不开金融的支持。接下来,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中,农村基础设施的提档升级、农民增收的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等无不需要资金支持。随着农业生产规模化、现代化及产业化程度的逐年提高,农业生产对资金的需求也将逐年上升。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表示,“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地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后,将释放出巨量的消费和投资需求,未来乡村将成为投资兴业的热土、扩大消费的蓝海。
需要注意的是,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短板,农村金融体制机制仍不健全、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底子”较为薄弱、不同地区和不同领域的涉农金融需求差异较大,金融服务也尚未完全形成因地制宜、鼓励创新的环境,这些都阻碍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村金融体系应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改革步伐,更好地适应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需要,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持。
多部门加码金融助推乡村振兴
随着乡村振兴工作的全面推进,巨量的消费和投资需求正被释放出来,成为未来我国金融产业发展的一片蓝海。对此,农业农村部、科技部、农业银行等多部门连续出台政策,聚焦现代农业科技、种业等重点领域不断加大金融支持的力度。
5月7日,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和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召开全国金融服务三农工作视频会议。会议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扶贫)部门要与金融机构紧密合作,健全工作协同机制,共同总结推广成熟管用的金融支农经验,推动探索创新破解金融支农难题的有效模式,持续加大金融支农投入力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会议还发布了《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强调坚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保护好农民根本利益,明确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新型服务业等13个重点领域,提出创新投入方式、打造合作平台、营造良好环境的具体措施。
在出台的系列政策中,金融对农业科技的支持成为一个重点。4月29日,科技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现代农业科技金融服务创新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在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意见》明确了加大现代农业科技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成果转化、重点支持种业科技创新等方面内容。《意见》提出,未来3年,中国农业银行将向现代农业科技和基层创新领域提供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亿元的意向信用额度,强化金融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将更多的金融资源引入农科园区、县域和科技企业,助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此外,各金融机构也在加大对农业重点领域的金融投入力度。今年以来,中国农业银行持续加大对国家粮食安全、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领域的投入力度。截至今年3月末,中国农业银行县域贷款余额近5.7万亿元,较2020年年末增加近3800亿元,增长7.12%;832个脱贫县、原深度贫困地区、定点帮扶县贷款增速均高于全行贷款增速,保持了脱贫县信贷帮扶政策和增速稳定;乡村建设、粮食安全、生猪生产等其他重点领域贷款也实现了较快增长。线上贷款产品“惠农e贷”余额突破4500亿元,比年初增加995亿元。农发行一季度支农贷款投放也近6300亿元,同比多放近1300亿元。农发行副行长徐一丁表示,金融服务“三农”,归根到底要体现在投放量上,2021年农发行力争全年贷款累计投放2万亿元,全年净增5500亿元。
今年4月,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提出了2021年金融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具体要求。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势必会促使农村经济主体释放出巨大的金融需求,如果完全依靠现有涉农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可能无法完全满足,因此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合力。银行业要深入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推动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工作落实落细。从聚焦重点行业、营销重点客户、创新产品模式、倾斜资源配置等方面,促进县域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
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在江苏、安徽、福建等九地启动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探索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因地制宜打造惠农利民金融产品与服务,全面提升农业产业现代化水平、农村金融承载能力和农民金融服务可得性。
在繁荣农村经济方面,今年5月,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快发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创新专属金融产品,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覆盖面、便利度,推动農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业银行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支持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十四五”期间,中国农业银行向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范围内各类经营主体提供1000亿元意向性信用额度,优先保障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信贷需求。通知还强调,要聚焦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对乡村休闲旅游产业链上经营主体提供全覆盖、全方位、全链条金融服务。
据介绍,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计划在2021年联合各金融机构,探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联动试点、乡村建设综合开发投贷结合试点、农业产业供应链金融试点、产业融合项目业务撮合平台试点等工作。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将聚焦重点领域和优势资源,瞄准突出问题,联合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三农”方式方法创新,通过小切口实现大突破。 乡村振兴释放巨大金融需求
完成“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目标任务,需要巨量的资金投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仅需要财政优先支持,而且需要金融和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刘焕鑫表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能够释放出巨量的消费和投资需求,农村可腾挪的空间、可投资的领域、可激发的动能巨大。这也是未来我国金融发展的潜力所在。金融与乡村振兴的紧密关系显而易见,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应聚焦哪些重点领域、如何强化创新驱动不断改进金融服务、如何创新模式让利于农等,都是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所需要明确的问题。
2019年1月,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余欣荣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高峰论坛上曾指出,“初步统计,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未来五年大约需要投资7万亿元以上的资金。这么大的投资,没有金融以及社会力量的参与,就不可能取得成功。同样,金融部门如果不积极、创新、全面地参与到乡村振兴这个伟大事业中来,也难以在激烈的竞争中找到新的增长点和后续发展动力。”
乡村振兴蕴藏着巨大的投资机会。余欣荣表示,从金融投资重点领域和需求角度看,主要体现在三大重点领域:一是乡村产业发展,二是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三是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农业发展正在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大宗农作物的种植、畜禽水产、特色种养等现代种养业不断地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绿色发展成为中国农业发展的一个新的特征。因此,这些产业日益成为优质投资标的,同时也迫切需要金融进一步加力助推。
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又是其中最活跃的引领性群体,他们有知识、懂经营、会管理,是发展乡村产业、带动农民增收、改善乡村面貌、繁荣乡村文化的重要引擎,也是农村金融服务的优质客户。但是,随着生产的发展、规模的扩大、结构的转型,这些新型经营主体所面临的贷款难、贷款贵、保险少等金融问题越来越突出。余欣荣指出,要促进金融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实现资本精准高效落地,变无序为有序。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家庭农场超过70万家,依法注册的农民合作社220.1万家,从事农业生产托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42万个。
在乡村产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外,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也是未来金融需求和资金投向的重点领域。余欣荣表示,良好的生活环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便利的公共服务,是振兴乡村、聚拢人气的硬件要求。当前,城乡差距大,除了收入,最直观地体现在农村的人居环境,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上,补齐这些短板需要大量投入。要达到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农村的现代生活水平,国内投资空间广阔,这也是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本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近日,亚洲金融合作协会创始秘书长杨再平在第十届新型金融机构论坛上指出,要实现乡村振兴,金融机构需关注乡村振兴中的十个金融需求,运用金融科技工具,推进数字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脱贫人口过渡期的金融需求;富起来农民的消费金融需求;农民市民化后的金融需求;种养植业农户的金融需求;家庭农场的金融需求;农村合作社的金融需求;农业产业园的金融需求;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的金融需求;农村专业化服务组织的金融需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需求。
杨再平认为,要满足这十个金融需求,金融机构需依靠信息科技突破传统金融产品的局限,数字金融是做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利器。推进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还需在以下几方面发力: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包括农村的通信覆盖率;加强农村征信体系建设;金融机构增强数字集合能力,真正把数字变成资产;营造良好的信用文化环境。
加强顶层设计补短板强弱项
当前,面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更高要求,农村金融体系应坚持为农服务宗旨,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一个与“三农”需求相适应的、能够跟上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步伐的农村金融体系,形成金融与“三农”发展的良性循环。
全国工商联执委、中国经济和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国家政策研究室中国国情研究中心主任万祥军认为,“近年来,随着农村金融机制的改革和普惠金融的深化,农村金融环境不断改善,金融服务覆盖度和渗透率进一步提高。并且,在农村金融实践发展中,一些地方会同金融机构创新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的成熟模式。”如,甘肃省建立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黑龙江省开展“农业大数据+金融”、浙江省开展“无感授信”服务等,在增加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满足农村信贷需求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农村金融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和短板,农村金融服务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在土地金融服务、农村基础设施融资服务、农业新业态和新型“三农”客户服务等重点领域。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政策分析师何飞表示,“十四五”时期,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快提升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效率,加强顶层设计,系統谋划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及行动方案,尽快形成时间表和路线图。并且进一步加强涉农金融服务模式和金融产品创新,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区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表示,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应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如优化产权交易服务,加快土地整治、储备和土地经营融资创新,积极创新融资工具,不断完善差异化信贷政策。加快布局高科技农业、生态休闲农业、智慧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领域,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同时,加强信贷、产业、财税、投资政策的协调配合,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和财税政策工具,建立健全以激励为导向的普惠金融政策体系,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等。
有分析人士认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村金融体系应加快改革步伐,更好地适应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需要,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持。
首先,应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薄弱,金融服务不足,问题在于机构不足而非机构过多。接下来,应当进一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保持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同时,着力构建大中小金融机构公平竞争、共同发挥各自优势、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农村金融体系。与此同时,还可考虑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增加服务农村的金融机构尤其是小型金融机构的数量,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化竞争机制。
其次,应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环境建设。一方面,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另一方面,还应完善农村支付体系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业灾害风险转移分摊机制,大力建设农村担保体系,加强对农业信贷担保放大倍数的量化考核,提高农业信贷担保规模。此外,还应持续推进农业保险发展,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
再次,应大力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近年来,数字技术在促进农村金融服务成本下降、提高农村金融覆盖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接下来,在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的基础上,金融机构可在涉农领域加大数字技术投入,创新农村服务模式,更好满足“三农”金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