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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成“仁”求“和”的儒家文化,强调安“序”求“和”、崇尚理性、积极有为,与东盟方式在由现实秩序到价值追求、以协调包容促进大局发展、多方互动促进务实合作等方面相契合。充分运用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的契合,以求同存异的和合观建构中国与东盟共同身份,以灵活协调的大局观建构中国与东盟共同利益,以积极参与的务实观促进中国与东盟共同行动,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中国与东盟合作。
关键词:儒家文化;东盟方式;契合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19.06.014
[中图分类号]B222;D81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19)06-0072-07
中国高度重视东盟在中国周边外交中的地位,东盟亦对中国—东盟关系充分认可。然而事实上,中国与东盟的深入合作仍受到多方因素影响与制约。加强中国与东盟在多方领域共有意识的建构,有利于中国与东盟向更紧密伙伴关系发展。儒家文化对中国外交实践影响深远,东盟方式则作为东南亚国家处理国家关系的重要运用,二者都在很大程度影响着本国家和地区处理对外关系的思维方式。探寻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的契合,建构中国与东盟合作的共同文化、共同身份、共同利益,有利于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一、儒家文化及其发展
(一)成“仁”求“和”的儒家文化
儒家文化是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文化流派,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1]。“仁”是儒家文化体系的重要内容。孔子认为“仁”是人内在的道德自觉,具有人的最本质规定性。儒家文化随着时代发展内涵亦不断丰富,形成了以“仁”为价值核心,以“中庸之道”为处事原则,以“隆礼重法”为治理方法,从而达到维系社会安定和平秩序并最终实现和谐的文化体系。儒家文化提倡“仁者爱人”,倡导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作为个人的行为准则,主张和谐互利、和以处世的价值目标,体现了深刻的人文关怀。同时,儒家文化奉行“中庸之道”,寻求“中和”以及适“度”,展现了“不偏不倚”的道德操守与处事原则。儒家文化的“中庸”具有协调融合之意蕴,体现了较为深刻的理性精神。
儒家文化不仅具有“重整体、重系统、重关系”的大局观,还具有“重实用、重国计民生”的实践观[2]14。儒家文化描绘了理想社会蓝图的同时,亦提供了具体实践的方法论指导。儒家文化比较平易合理,平和而有理性,不走向偏激和迷狂[2]170。儒家文化所倡导的“大同社会”并非空中楼阁,其主张个人与家国的积极实践以达到“天下大同”的理想蓝图。在社会政治领域,儒家文化致力于实现“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理想社会。国家内部提倡构建和谐社会,国家间通过“协和万邦”来达到“天下一家”的境界。在国家间交往时,儒家文化奉行“公道”而非“私道”,主张基于基本的道义并照顾他国利益需求,建构国家间友好关系。深受儒家文化“和合”思想影响的中国古代王朝实行适当的和亲政策以及边境互市政策促进国家和平与社会稳定,同时,不强迫周边国家接受中华文化,对于主动要求学习借鉴者,则采取积极帮助的方针策略。东北亚以及东南亚的古代王朝均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儒家文化影响。
(二)儒家文化在东南亚的传播
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山水相连、隔海相望,儒家文化在东南亚地区的传播历史悠久。儒家文化很早以前就已传入越南,再通过越南向东南亚其他地区扩散传播。古代越南民众通过在儒家书院学习、参加科举考试等方式,或是以官方使节往来的方式逐渐受到了儒家文化的影响。儒家文化与先进技术、贸易产品一道,经由打通的贸易通道,以及来往经商的华侨华人的使者作用,得以在东南亚地区得到传播。儒家文化对东南亚文化的形成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不仅体现在文字借鉴、衣食住行上,在东南亚民众的民族特性形成方面亦有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东南亚国家与新中国的关系被赋予了意识形态的面纱,儒家文化在东南亚地区的传播遭遇挫折。冷战结束后国际形势风云变幻,中国与东盟从建立对话关系到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再到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中国与东盟国家联系越来越密切。在当代,儒家文化在东南亚地区的传播途径更加多元化。随着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合作愈加紧密,以文化产品作为承载物的儒家文化随着经贸合作传播到东盟国家,使得东盟国家的民众以丰富新颖的方式领略儒家文化魅力。此外,随着中国影响力逐渐增强,中国也越来越重视对外文化交流,中国政府所实行的优惠留学政策也吸引众多东南亚地区留学生前往中国学习汉语与中国文化。孔子学院在东南亚地区的设立与发展,不仅提供了东南亚民众学习汉语的机会,也为促进儒家文化传播提供平台。在当代,儒家文化与东南亚文化之间互动,有利于促进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文化深入交流。
二、东盟方式及其发展
(一)灵活关切各方利益的东盟方式
学界并没有在嚴格理论框架内对东盟方式下完整定义,一般认为,东盟方式是东盟领导人或组织机构人员长期互动形成的共识,是东盟文化的组成部分。结合学界对东盟方式的既有经验并以建构主义的文化概念为逻辑起点,笔者认为,东盟方式是东南亚国家在认同东盟原则的基础上在国家间交往中采取非正式运作方式的合作文化。
东盟方式以灵活协调与处理各方矛盾为核心,其外在表现为非正式的一系列安排。东盟方式作为东盟的合作文化,其形成符合东盟共同关切。东南亚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民族独立运动中形成维护国家主权独立、维护地区和平环境的共同观念,这为早期东盟地区意识的酝酿与形成具有重要意义。东南亚众多国家虽取得了国家独立,但该地区人种、族群、宗教、政治体制复杂而多元,地区矛盾仍比较突出。因此,东盟建立之初就具有维护主权、维护本地区和平以使东南亚地区免于卷入大国漩涡的共同关切,这种关切逐渐发展为包括相互尊重主权平等、互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争端等在内的东盟原则。东盟方式是东盟原则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的灵活性运用,有利于维护东盟成员国的政治安全以及东南亚地区和平稳定。至20世纪八九十年代,区域经济合作逐渐成为东盟国家合作新引擎。东盟成员国具有发展本国经济,促进东盟内部经济要素流通、协调内部经济发展的共同需求。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促进了东盟内部投资、劳动力以及产品流通,并有利于服务业旅游业等行业发展。区域与次区域合作机制相继建立与开展,东盟成员国的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同时,东盟方式亦在和平、自由和中立区以及无核区倡议的提出,和平解决柬埔寨问题、成立东盟地区论坛以及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等政治安全合作方面发挥了重要角色。因此,东盟方式符合东盟成员国的共同关切,东盟方式与东盟发展相互促进。 东盟方式基于东盟成员国的互动形成了利于国家利益基础上的、加强区域协调与维护地区和平的共有意识,并在此共识上增强其地区意识及东盟成员身份意识,进而促进了东盟加强一致对外、促进东盟务实化发展以推进东盟一体化进程。
(二)东盟方式与东盟同步发展
东盟方式源于1967年东南亚五国政府部长的“高尔夫休闲”。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以及泰国的部长们以早晨打高尔夫、下午开会、晚上举行非正式晚宴的方式达成了建立东南亚国家联盟以应对内外威胁的共识[3]。东盟早期决策人之一的印度尼西亚将军阿里·莫尔托波(Ali Moertupo)首先使用东盟方式作为特定术语,其认为东盟方式以协商为特征,且成为东盟成功之关键[4]。随着东盟系列原则的确立,东盟方式亦得以在成员国交往中实践。从缓解马来西亚与印度尼西亚冲突,到清除马来西亚与菲律宾的沙巴争端,再到和平解决柬埔寨问题,东盟从五国扩员为十国,到如今的东盟一体化进程不断推进,再到提出东亚一体化,东盟方式都具有重要影响力。区内国家的系列争端考验着东盟作为地区组织的治理能力,东盟方式作为东盟原则的具体运作方式也在实践中得到丰富。
东盟方式不仅在协调域内国家的相关利益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在东盟与域外大国建设自由贸易区、区域与次区域合作平台中亦作为国家间合作的默契与共同规范。此外,东盟方式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区域合作实践模式,符合东盟作为发展中国家居多的地区区情,因此一定程度上东盟方式的“柔性合作”成为诸多发展中国家区域合作实践的借鉴方案。东盟方式随着东盟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并致力于提升东盟整体国际影响力。
三、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的契合
(一)安“序”求“和”:由现实秩序到价值追求
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都重视对和谐的追求。儒家文化不仅注重在人际交往中践行“仁”的标准,且在国与国交往中亦强调“和为贵”的天下观,儒家思想和谐论包括天人和谐、社会和谐、家庭和谐、群己和谐[5], 群己和谐亦包涵了国与国间相处和谐。儒家文化强调“以和为贵”,强调治国需要以和作为价值标准。 “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成为了后世中国人处理国际关系的指导性方针。儒家文化主张以德治教化来影响周边诸族,不赞成凭借武力征伐,如子夏提出“四海之内皆兄弟也”的观点,荀子亦提出“四海之内若一家”,强调国与国之间友好相通,安定和平[6]。儒家文化倡导的“大同社会”以肯定差别为前提,强调“和而不同”。“和”要求主体间相互理解、沟通,以化解紧张、抑制冲突以及主体间的协力合作。中国不仅以“和而不同”对待中华民族的多元文化,也以“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和合观对待其他国家与地区的文化。习近平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开幕式上强调,文明因多样而交流,因交流而互鉴,因互鉴而发展。要深化不同文明的交流互鉴,共建亚洲命运共同体[7]。
和谐需要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生态多领域的可持续合作与发展,因而保障地区和平是实现终极和谐的初步目标。东盟强调要建构东盟政治安全、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文化共同体则印证与凸显了其对区域和谐的追求。但和谐毕竟难以一蹴而就,往往存在诸多阻碍因素。因而通过追求和平的稳定秩序来逐步实现多方位和谐就显得尤为重要。
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都强调维系秩序来逐渐实现终极和谐。儒家文化推崇“大一统”,希望拥有强大执行力的中央保障政治清明与社会秩序稳定。儒家文化亦重视礼乐教化在社会秩序建构中的作用,通过守礼来实现守序,守序来实现终极和谐。同时儒家也认为法是社会稳定和谐的最后保障,因而儒家文化强调“隆礼重法”,通过礼法来践行“仁”,实现“和谐”的终极价值。以东盟方式作为区域合作实践模式的东盟亦十分重视营造和平安全的地区环境。菲律宾与马来西亚存在沙巴州的主权争议,经过东盟其他成员国从中协调,双方搁置了争议。东盟区域论坛给区域国家提供了一个开展安全对话的平台,减少猜忌、化解冲突[8]。《东盟宪章》确定的主要目标就包括维护和促进地区和平、安全和稳定,进一步强化以和平为导向的价值观[9]。对于其他国家发生的事件,东盟运用灵活的东盟方式采取具体策略。例如东盟最初对反对马科斯政权事件仅仅表现了温和的关切,东盟也没有对泰国军事镇压亲民主示威者做出回应,东盟在接受越南和缅甸作为其成员国时也不管越南的政治体制以及缅甸的政权合法性问题[10]。这些都释放出东盟在地区事务中采取严格中立态度的信号。东盟通过运用东盟方式有原则地处理地区争端与冲突,进而达到维护地区和平秩序的目的。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都强调求同存异,具有合作而非对抗的和合文化基因。
(二)崇尚理性:以协调包容促进大局发展
儒家文化蕴含“天人和谐”的宇宙观与家国观,体现了儒家文化丰富的大局观。“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舍小家,保大家”等,亦充分凸显了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仁人义士为民族与国家的发展而奉献自己的整体大局思维。东盟方式亦强调集体决策、协商一致、对外一致,这种大局观、整体观致使东盟在具体实践中不采取极端方式对待东盟成员国间纠纷与矛盾,如在马来西亚与印度尼西亚之间的领海争端以及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之间的马六甲海峡通航权等问题上,东盟都发挥了极力调和矛盾的作用,使得事态不向极端化发展。东盟在实践中采取在会议召开轮值国制度以及采取按照字母排序进行人员选派的方式,也采取集体表决的方式。东盟的组织机构具有联系松散、缺乏决策核心的特点,这从制度上保证了成员国的绝对平等地位[11]239,既尊重了各国主权与话语权,也能制衡各国力量,同时亦能维护弱小国家基本关切。面对域外大国在东南亚的政治博弈,东盟成员国不是清一色的“选边站”,而是采取大国间实力制衡的策略,东盟认为这能达到东盟成员国的利益效益最大化目的。
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都推崇“不极端”的理性思维,协调一致是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实现“不极端不偏激”的重要手段。处理事务时儒家文化奉行中庸之道。“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君子处于公心,居中调和各种矛盾,寻找各方皆可接受的中间道路,这就叫做行中庸之道[2]79。同樣,协调一致原则也贯穿东盟成员国互动的始终。处理国家间争端时,东盟方式起到灵活协商、团结成员的作用,对于成员国间的主权领土争端,东盟不采取极端化方式而是呼吁双方保持冷静克制并倡议协商解决。“东盟的成立使成员国之间原来存在的或新产生的紧张关系得以缓解,从而未发展成冲突”[11]3。对于国家间的合作议题,东盟主张以私下交流协商等非正式模式而非经过严格投票程序以现场表决的手段进行裁决。东盟没有建立具体的决策制度,协议的达成多是由东盟各国的领导人事先进行私下的磋商。东盟方式对差异给予包容协调的态度,进而促进成员国之间和平共处、一致对外。 (三)积极有为:多方互动促进务实合作
儒家文化推崇“积极作为”的价值观,主张发挥个体积极作用建构美好理想社会。东盟颇具灵活性的诸多非正式安排体现了东盟对积极参与地区整合与构建东南亚安全秩序的实际努力。东盟成立之初即作为东盟成员国在面对域外大国博弈时维持地区安全和平秩序的屏障。东盟成员国的扩员反映东盟影响力日益增强的同时也体现了东盟对地区秩序的积极作为。随着区域一体化浪潮对东盟经济影响逐渐加深,东盟积极设立东盟自由贸易区,囊括投资、共同关税等优惠政策的合作框架也纷纷达成。东盟积极发展与域外大国的关系,东盟提出的“东南亚地区论坛”“亚欧会议”等合作模式得到域外大国的广泛响应,中国与日本等东亚国家亦支持在东盟主导的合作框架下提高东亚一体化水平。东盟在美国与中国之间推行的“大国平衡”看似是不作为的表现,实际上却因符合现阶段东盟成员国的利益需求,为东盟带来巨大现实利益。
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均重视发挥个体的作用。儒家文化强调人的能动性作用,主张个体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修身齐家治国”实现“内圣外王”之理想理念,强调个体在各自岗位上“各得其所”,维系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东盟方式主要通过东盟领导人之间的互动得以开展,东盟的成立与发展离不开东盟成员国领导人的积极付出与参与。东盟国家领导人保持着良好的私人关系,东盟最初的成立即是五国外长通过“高尔夫外交”努力的结果。东盟的私人外交有利于建立信任、加强互动,促进协议达成与会议顺利开展。
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均强调国家间互动。儒家文化注重国家间礼尚往来,主张“和合”的儒家内涵代之以武力讨伐方式的互动,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中国古代王朝以“朝贡体系”来实现地区秩序和平管理。儒家文化强调对国家使节往来实行高规格礼遇,推崇国家间的友好相处并主张积极帮助弱小国家。在“海上丝绸之路”贸易通道拓展过程中,中国古代王朝与东南亚古国不仅经济贸易互通有无,且在文化与先进科技交流方面也展现了儒家文化兼收并蓄的理念。东盟方式的形成与发展是东盟成员国间积极互动参与之结果。经济合作成为东盟开展合作的最重要领域,而近年来政治安全与文化交流方面合作发展势头迅猛。东盟成员国不仅积极参与区域内合作机制与次区域合作机制,亦积极尝试构建自身的(不包含域外国家)次区域合作机制。东盟在国际上“广交好友”亦促使东盟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
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均强调地方与民间的互动交流。“国之交在于民相亲”,儒家文化具有浓烈的“以民为本”意识,强调人际和谐对国家间交往的重要影响,其倡导民众增强交流互动进而推动国家间交往,实现“天下大同”的理想社会。东盟共同体目标的实现离不开成员国民众普遍参与。东盟通过实行系列优惠政策促进成员国间的投资便利化、签证便利化。东盟成员国间通过政府间以及民间的良性互动,使得东盟成员国间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以及民族差异上有了更为包容的认知,也促使东盟在政治安全、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人文交流等方面取得长足的进展。
梳理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的契合、深挖其契合的内在机理、凝练其文化契合的价值内核,对推动中国与东盟合作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以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的契合推动中国与东盟合作
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建构离不开共有意识的培育,共有意识的培育则需回归文化领域寻找两者的共同元素。笔者从建构主义解读双方契合,并以身份——利益——行动逻辑展望中国与东盟的合作。
(一)以求同存异的和合观建构中国与东盟共同身份
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都具有包容差异、追求和而不同的理念,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中国与深受东盟方式影响的东盟可以此建构具有共同价值追求的共有文化。这种共有的和合文化有利于中国与东盟国家建构朋友关系。
中国在国土面积和人口数量上是东盟十国之和的两倍之多,幅员辽阔的中国是东盟国家搬不走的邻居。中国的各式武器装备更多以自主研发为主,而东盟国家的武器装备基本依靠进口。因此东盟国家最为忌惮中国强大之后实行霸权主义进而威胁东盟国家安全。历史上东盟国家也对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中国存在偏见,视中国为敌人。冷战结束后,中国与东盟的联系逐渐密切,双方的合作也逐渐增多。不同于苏联后期的沙文主义,中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这促使东盟国家进一步了解社会主义中国。1997年金融危机席卷东南亚地区,中国及时伸出援手,同时中国在迈入现代化过程中并没有宣称霸权,而是帮助东盟国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兴修水电、修建铁路与高铁、建立学校等一系列工程,东盟也充分认识到中国的诚意。
东盟对中国的认知随着中国与东盟联系愈加紧密而得到改观。东盟对中国的评价也越来越客观正面。如今,东盟在多个场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认同中国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称赞中国是负责任的大国,中国与东盟的朋友与伙伴关系得到双方确认与深化。新时期,中国与东盟可在追求和平发展的“和合观”基础上寻求更多的利益契合。
(二)以灵活协调的大局观建构中国与东盟共同利益
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都十分注重通过协调来兼顾各方利益。中国与东盟可在多个场合重申共同主张,把共有意识上升为共有文化,并在此共有文化基础上协调各方利益,促进各方利益关切的最大化实现。无论在政治合作、经济合作还是社会人文合作领域,中国与东盟都可以以灵活协调的大局思维建构共有利益。
在政治安全领域,维护地区安全与世界和平是中国与东盟共同的利益需求。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多个场合强调依据国际法相互尊重彼此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及不干涉他國内政原则。中国在积极建构与维护热爱和平的大国形象,表示维护东盟在不断演变的区域架构中的中心地位[12]。然而,政治安全领域的具体合作过程纷繁复杂,牵涉多方敏感利益,这就需要中国与东盟加强相互协调,以理性思维方式处理事务。中国与东盟以追求和平和谐作为共识,坚持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化解争端,减少分歧,共同商讨制定南海行为准则,不仅有利于地区和平发展进程,也有利于构建处理争端的和平典范。中国与东盟可充分利用维系地区稳定和平秩序与实现和谐发展的共同需求推动双方开展更深层次的政治安全领域合作交流。 在经济合作领域,中国与东盟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促进经济互利共赢。中国与东盟关系已成为东盟同对话伙伴关系中最富内涵、最具活力的一组关系,发展前景广阔。中国—东盟自贸区深度发展、中国与东盟战略伙伴关系的不断深化都需要双方协商合作。一方面,中国与东盟在区域合作与次区域合作可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继续增进共识。中国与东盟以务实合作、互利共赢为出发点,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促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蓝图的落实。中国可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以及民心相通五大内容上与东盟开展多层次、多渠道沟通。中国在加强与东盟各国发展规划有效对接时,也需注意照顾当地风俗文化习惯,兼顾各方利益关切。另一方面,中国与东盟可对成功举办的活动项目予以进一步肯定,积极协商进而推广其项目模式。中国—东盟系列活动年的制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创新活动的策划都在寻求利益契合点和最大公约数。当双方在诸如知识产权、关税等问题存在纠纷时,也可以灵活协商的共有意识把双方的分歧置于合理区间商讨,防止演变为过于极端的贸易争端。
在社会人文交流领域,中国与东盟可通过协商交流促进文明互鉴。在日新月异的信息化时代,人们的交流需求早已超出一国或地区范围。东盟以包容差异来促进东盟的文化一体化。东盟的社会文化一体化进程在近年来快速推进,东盟国家也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以及地区发展中愈加开放。东盟在促进东盟成员国文化交流同时,也致力于加强同域外国家的文化交流。儒家文化在东盟国家华侨华人的信仰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而华人则在东盟国家的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东盟国家的儒商发扬立己立人、达己达人的精神艰苦奋斗、诚信经营,为东盟国家创造了巨大的经济财富。东盟国家很多民众与中国民众在思维方式、风俗习惯方面具有趋同性。因此中国与东盟的合作交流有一定的文化基础,众多中国公民前往东盟国家经商旅游,中国也成为东盟国家留学生的心仪目的地。增进文化交流是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共同利益。然而,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文化异彩纷呈,在双方文化交流过程中需要以文化包容互鉴的大局观充分理解尊重各自文化与风俗。中国与东盟可以以灵活协商原则作为合作基础,实现不同文明间的交流互鉴,促进文化交流。
(三)以积极参与的务实观促进中国与东盟共同行动
中国与东盟可在诸多共同利益基础上加强务实合作。一方面,在政府间交往中,中国可明确表明立场,坚决贯彻和平发展路线,尊重东盟在东南亚地区发展之中心地位,更加务实地展开与东盟国家的合作,东盟也可给予中国更多信任与支持。另一方面,在民间交往中,中国与东盟可加强地方高校、地方城市单位、民间团体以及民众多维互动。充分调动多主体参与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之积极性,促进“国交民更亲”真正实现。
在政府间互动方面。在政治安全合作领域,东盟积极推进东盟政治一体化进程,中国可通过与东盟的机制性合作以及非正式领导人外交与东盟国家进行政策沟通,争取东盟理解、支持中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与东盟国家坚持政治互信推动经济互信与文化互信,妥善管控、处理双方在政治、经济领域的分歧。当前“南海行为准则”的磋商与制定驶入快车道,在共同维护南海稳定和开展海上合作过程中,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相互信任明显增强,对彼此关系的预期也更为积极正面[13]。在经济合作领域,促进中国与东盟向更紧密关系迈进。可加强互联网经济在联动中国与东盟国家中的作用,以电子商务的数字化模式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在第一产业的合作升级。同时,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合作,促进中国优质的基础设施在东盟国家落地,促进高新技术特别是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共享。在社会文化合作领域,逐步把政府主导的文化交流项目转为民间主体主导的多元多渠道文化交流。
在民间互动方面。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南宁渠道”的优势与广西、云南、海南以及广东等地区面向西南、东南的“战略支点”地位,积极发展与东盟国家的关系。充分发挥南宁领事馆区、孔子学院、华侨华人商会、中国驻东盟各国文化中心的优势,促进中国与东盟的务实合作。在经济合作领域,抓紧旅游城市合作与中国—东盟旅游数字平台的有机衔接,建设有创新力与精神内涵的文化旅游项目,提升旅游城市智能化以及资源便利化水平;实现签证、出游、互联网购物的真正便利化,提高文化旅游的体验值与满意度;扩大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与文化产业的合作交流,创新文化产品。在社会文化合作领域,促进卫生领域务实合作、促进医药助民,充分重视民心相通的力量;加强人才交流,坚定落实已有良好机制,为中国与东盟在相关领域人才培训提供政策、资金支持;支持与鼓励中国与东盟高校学生与学者进行互动式调研、考察、访学以及留学,培养综合型的跨国交流人才以及复合型的跨语言跨文化研究人才;建设中国—东盟学术资源共享与智能数字化平台,实现网络公开课共享,坚持学术常态化、多元化;此外,可创造一批喜闻乐见的大众文化产品,提高文化产品宣传效应,促进优质影视、资源共享;推动媒体网的建设,紧跟时代脉搏,推出与时俱进的传媒产品,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信息交流务实化与便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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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淮南
关键词:儒家文化;东盟方式;契合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19.06.014
[中图分类号]B222;D81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19)06-0072-07
中国高度重视东盟在中国周边外交中的地位,东盟亦对中国—东盟关系充分认可。然而事实上,中国与东盟的深入合作仍受到多方因素影响与制约。加强中国与东盟在多方领域共有意识的建构,有利于中国与东盟向更紧密伙伴关系发展。儒家文化对中国外交实践影响深远,东盟方式则作为东南亚国家处理国家关系的重要运用,二者都在很大程度影响着本国家和地区处理对外关系的思维方式。探寻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的契合,建构中国与东盟合作的共同文化、共同身份、共同利益,有利于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一、儒家文化及其发展
(一)成“仁”求“和”的儒家文化
儒家文化是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文化流派,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1]。“仁”是儒家文化体系的重要内容。孔子认为“仁”是人内在的道德自觉,具有人的最本质规定性。儒家文化随着时代发展内涵亦不断丰富,形成了以“仁”为价值核心,以“中庸之道”为处事原则,以“隆礼重法”为治理方法,从而达到维系社会安定和平秩序并最终实现和谐的文化体系。儒家文化提倡“仁者爱人”,倡导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作为个人的行为准则,主张和谐互利、和以处世的价值目标,体现了深刻的人文关怀。同时,儒家文化奉行“中庸之道”,寻求“中和”以及适“度”,展现了“不偏不倚”的道德操守与处事原则。儒家文化的“中庸”具有协调融合之意蕴,体现了较为深刻的理性精神。
儒家文化不仅具有“重整体、重系统、重关系”的大局观,还具有“重实用、重国计民生”的实践观[2]14。儒家文化描绘了理想社会蓝图的同时,亦提供了具体实践的方法论指导。儒家文化比较平易合理,平和而有理性,不走向偏激和迷狂[2]170。儒家文化所倡导的“大同社会”并非空中楼阁,其主张个人与家国的积极实践以达到“天下大同”的理想蓝图。在社会政治领域,儒家文化致力于实现“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理想社会。国家内部提倡构建和谐社会,国家间通过“协和万邦”来达到“天下一家”的境界。在国家间交往时,儒家文化奉行“公道”而非“私道”,主张基于基本的道义并照顾他国利益需求,建构国家间友好关系。深受儒家文化“和合”思想影响的中国古代王朝实行适当的和亲政策以及边境互市政策促进国家和平与社会稳定,同时,不强迫周边国家接受中华文化,对于主动要求学习借鉴者,则采取积极帮助的方针策略。东北亚以及东南亚的古代王朝均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儒家文化影响。
(二)儒家文化在东南亚的传播
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山水相连、隔海相望,儒家文化在东南亚地区的传播历史悠久。儒家文化很早以前就已传入越南,再通过越南向东南亚其他地区扩散传播。古代越南民众通过在儒家书院学习、参加科举考试等方式,或是以官方使节往来的方式逐渐受到了儒家文化的影响。儒家文化与先进技术、贸易产品一道,经由打通的贸易通道,以及来往经商的华侨华人的使者作用,得以在东南亚地区得到传播。儒家文化对东南亚文化的形成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不仅体现在文字借鉴、衣食住行上,在东南亚民众的民族特性形成方面亦有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东南亚国家与新中国的关系被赋予了意识形态的面纱,儒家文化在东南亚地区的传播遭遇挫折。冷战结束后国际形势风云变幻,中国与东盟从建立对话关系到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再到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中国与东盟国家联系越来越密切。在当代,儒家文化在东南亚地区的传播途径更加多元化。随着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合作愈加紧密,以文化产品作为承载物的儒家文化随着经贸合作传播到东盟国家,使得东盟国家的民众以丰富新颖的方式领略儒家文化魅力。此外,随着中国影响力逐渐增强,中国也越来越重视对外文化交流,中国政府所实行的优惠留学政策也吸引众多东南亚地区留学生前往中国学习汉语与中国文化。孔子学院在东南亚地区的设立与发展,不仅提供了东南亚民众学习汉语的机会,也为促进儒家文化传播提供平台。在当代,儒家文化与东南亚文化之间互动,有利于促进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文化深入交流。
二、东盟方式及其发展
(一)灵活关切各方利益的东盟方式
学界并没有在嚴格理论框架内对东盟方式下完整定义,一般认为,东盟方式是东盟领导人或组织机构人员长期互动形成的共识,是东盟文化的组成部分。结合学界对东盟方式的既有经验并以建构主义的文化概念为逻辑起点,笔者认为,东盟方式是东南亚国家在认同东盟原则的基础上在国家间交往中采取非正式运作方式的合作文化。
东盟方式以灵活协调与处理各方矛盾为核心,其外在表现为非正式的一系列安排。东盟方式作为东盟的合作文化,其形成符合东盟共同关切。东南亚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民族独立运动中形成维护国家主权独立、维护地区和平环境的共同观念,这为早期东盟地区意识的酝酿与形成具有重要意义。东南亚众多国家虽取得了国家独立,但该地区人种、族群、宗教、政治体制复杂而多元,地区矛盾仍比较突出。因此,东盟建立之初就具有维护主权、维护本地区和平以使东南亚地区免于卷入大国漩涡的共同关切,这种关切逐渐发展为包括相互尊重主权平等、互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争端等在内的东盟原则。东盟方式是东盟原则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的灵活性运用,有利于维护东盟成员国的政治安全以及东南亚地区和平稳定。至20世纪八九十年代,区域经济合作逐渐成为东盟国家合作新引擎。东盟成员国具有发展本国经济,促进东盟内部经济要素流通、协调内部经济发展的共同需求。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促进了东盟内部投资、劳动力以及产品流通,并有利于服务业旅游业等行业发展。区域与次区域合作机制相继建立与开展,东盟成员国的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同时,东盟方式亦在和平、自由和中立区以及无核区倡议的提出,和平解决柬埔寨问题、成立东盟地区论坛以及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等政治安全合作方面发挥了重要角色。因此,东盟方式符合东盟成员国的共同关切,东盟方式与东盟发展相互促进。 东盟方式基于东盟成员国的互动形成了利于国家利益基础上的、加强区域协调与维护地区和平的共有意识,并在此共识上增强其地区意识及东盟成员身份意识,进而促进了东盟加强一致对外、促进东盟务实化发展以推进东盟一体化进程。
(二)东盟方式与东盟同步发展
东盟方式源于1967年东南亚五国政府部长的“高尔夫休闲”。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以及泰国的部长们以早晨打高尔夫、下午开会、晚上举行非正式晚宴的方式达成了建立东南亚国家联盟以应对内外威胁的共识[3]。东盟早期决策人之一的印度尼西亚将军阿里·莫尔托波(Ali Moertupo)首先使用东盟方式作为特定术语,其认为东盟方式以协商为特征,且成为东盟成功之关键[4]。随着东盟系列原则的确立,东盟方式亦得以在成员国交往中实践。从缓解马来西亚与印度尼西亚冲突,到清除马来西亚与菲律宾的沙巴争端,再到和平解决柬埔寨问题,东盟从五国扩员为十国,到如今的东盟一体化进程不断推进,再到提出东亚一体化,东盟方式都具有重要影响力。区内国家的系列争端考验着东盟作为地区组织的治理能力,东盟方式作为东盟原则的具体运作方式也在实践中得到丰富。
东盟方式不仅在协调域内国家的相关利益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在东盟与域外大国建设自由贸易区、区域与次区域合作平台中亦作为国家间合作的默契与共同规范。此外,东盟方式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区域合作实践模式,符合东盟作为发展中国家居多的地区区情,因此一定程度上东盟方式的“柔性合作”成为诸多发展中国家区域合作实践的借鉴方案。东盟方式随着东盟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并致力于提升东盟整体国际影响力。
三、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的契合
(一)安“序”求“和”:由现实秩序到价值追求
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都重视对和谐的追求。儒家文化不仅注重在人际交往中践行“仁”的标准,且在国与国交往中亦强调“和为贵”的天下观,儒家思想和谐论包括天人和谐、社会和谐、家庭和谐、群己和谐[5], 群己和谐亦包涵了国与国间相处和谐。儒家文化强调“以和为贵”,强调治国需要以和作为价值标准。 “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成为了后世中国人处理国际关系的指导性方针。儒家文化主张以德治教化来影响周边诸族,不赞成凭借武力征伐,如子夏提出“四海之内皆兄弟也”的观点,荀子亦提出“四海之内若一家”,强调国与国之间友好相通,安定和平[6]。儒家文化倡导的“大同社会”以肯定差别为前提,强调“和而不同”。“和”要求主体间相互理解、沟通,以化解紧张、抑制冲突以及主体间的协力合作。中国不仅以“和而不同”对待中华民族的多元文化,也以“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和合观对待其他国家与地区的文化。习近平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开幕式上强调,文明因多样而交流,因交流而互鉴,因互鉴而发展。要深化不同文明的交流互鉴,共建亚洲命运共同体[7]。
和谐需要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生态多领域的可持续合作与发展,因而保障地区和平是实现终极和谐的初步目标。东盟强调要建构东盟政治安全、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文化共同体则印证与凸显了其对区域和谐的追求。但和谐毕竟难以一蹴而就,往往存在诸多阻碍因素。因而通过追求和平的稳定秩序来逐步实现多方位和谐就显得尤为重要。
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都强调维系秩序来逐渐实现终极和谐。儒家文化推崇“大一统”,希望拥有强大执行力的中央保障政治清明与社会秩序稳定。儒家文化亦重视礼乐教化在社会秩序建构中的作用,通过守礼来实现守序,守序来实现终极和谐。同时儒家也认为法是社会稳定和谐的最后保障,因而儒家文化强调“隆礼重法”,通过礼法来践行“仁”,实现“和谐”的终极价值。以东盟方式作为区域合作实践模式的东盟亦十分重视营造和平安全的地区环境。菲律宾与马来西亚存在沙巴州的主权争议,经过东盟其他成员国从中协调,双方搁置了争议。东盟区域论坛给区域国家提供了一个开展安全对话的平台,减少猜忌、化解冲突[8]。《东盟宪章》确定的主要目标就包括维护和促进地区和平、安全和稳定,进一步强化以和平为导向的价值观[9]。对于其他国家发生的事件,东盟运用灵活的东盟方式采取具体策略。例如东盟最初对反对马科斯政权事件仅仅表现了温和的关切,东盟也没有对泰国军事镇压亲民主示威者做出回应,东盟在接受越南和缅甸作为其成员国时也不管越南的政治体制以及缅甸的政权合法性问题[10]。这些都释放出东盟在地区事务中采取严格中立态度的信号。东盟通过运用东盟方式有原则地处理地区争端与冲突,进而达到维护地区和平秩序的目的。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都强调求同存异,具有合作而非对抗的和合文化基因。
(二)崇尚理性:以协调包容促进大局发展
儒家文化蕴含“天人和谐”的宇宙观与家国观,体现了儒家文化丰富的大局观。“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舍小家,保大家”等,亦充分凸显了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仁人义士为民族与国家的发展而奉献自己的整体大局思维。东盟方式亦强调集体决策、协商一致、对外一致,这种大局观、整体观致使东盟在具体实践中不采取极端方式对待东盟成员国间纠纷与矛盾,如在马来西亚与印度尼西亚之间的领海争端以及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之间的马六甲海峡通航权等问题上,东盟都发挥了极力调和矛盾的作用,使得事态不向极端化发展。东盟在实践中采取在会议召开轮值国制度以及采取按照字母排序进行人员选派的方式,也采取集体表决的方式。东盟的组织机构具有联系松散、缺乏决策核心的特点,这从制度上保证了成员国的绝对平等地位[11]239,既尊重了各国主权与话语权,也能制衡各国力量,同时亦能维护弱小国家基本关切。面对域外大国在东南亚的政治博弈,东盟成员国不是清一色的“选边站”,而是采取大国间实力制衡的策略,东盟认为这能达到东盟成员国的利益效益最大化目的。
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都推崇“不极端”的理性思维,协调一致是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实现“不极端不偏激”的重要手段。处理事务时儒家文化奉行中庸之道。“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君子处于公心,居中调和各种矛盾,寻找各方皆可接受的中间道路,这就叫做行中庸之道[2]79。同樣,协调一致原则也贯穿东盟成员国互动的始终。处理国家间争端时,东盟方式起到灵活协商、团结成员的作用,对于成员国间的主权领土争端,东盟不采取极端化方式而是呼吁双方保持冷静克制并倡议协商解决。“东盟的成立使成员国之间原来存在的或新产生的紧张关系得以缓解,从而未发展成冲突”[11]3。对于国家间的合作议题,东盟主张以私下交流协商等非正式模式而非经过严格投票程序以现场表决的手段进行裁决。东盟没有建立具体的决策制度,协议的达成多是由东盟各国的领导人事先进行私下的磋商。东盟方式对差异给予包容协调的态度,进而促进成员国之间和平共处、一致对外。 (三)积极有为:多方互动促进务实合作
儒家文化推崇“积极作为”的价值观,主张发挥个体积极作用建构美好理想社会。东盟颇具灵活性的诸多非正式安排体现了东盟对积极参与地区整合与构建东南亚安全秩序的实际努力。东盟成立之初即作为东盟成员国在面对域外大国博弈时维持地区安全和平秩序的屏障。东盟成员国的扩员反映东盟影响力日益增强的同时也体现了东盟对地区秩序的积极作为。随着区域一体化浪潮对东盟经济影响逐渐加深,东盟积极设立东盟自由贸易区,囊括投资、共同关税等优惠政策的合作框架也纷纷达成。东盟积极发展与域外大国的关系,东盟提出的“东南亚地区论坛”“亚欧会议”等合作模式得到域外大国的广泛响应,中国与日本等东亚国家亦支持在东盟主导的合作框架下提高东亚一体化水平。东盟在美国与中国之间推行的“大国平衡”看似是不作为的表现,实际上却因符合现阶段东盟成员国的利益需求,为东盟带来巨大现实利益。
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均重视发挥个体的作用。儒家文化强调人的能动性作用,主张个体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修身齐家治国”实现“内圣外王”之理想理念,强调个体在各自岗位上“各得其所”,维系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东盟方式主要通过东盟领导人之间的互动得以开展,东盟的成立与发展离不开东盟成员国领导人的积极付出与参与。东盟国家领导人保持着良好的私人关系,东盟最初的成立即是五国外长通过“高尔夫外交”努力的结果。东盟的私人外交有利于建立信任、加强互动,促进协议达成与会议顺利开展。
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均强调国家间互动。儒家文化注重国家间礼尚往来,主张“和合”的儒家内涵代之以武力讨伐方式的互动,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中国古代王朝以“朝贡体系”来实现地区秩序和平管理。儒家文化强调对国家使节往来实行高规格礼遇,推崇国家间的友好相处并主张积极帮助弱小国家。在“海上丝绸之路”贸易通道拓展过程中,中国古代王朝与东南亚古国不仅经济贸易互通有无,且在文化与先进科技交流方面也展现了儒家文化兼收并蓄的理念。东盟方式的形成与发展是东盟成员国间积极互动参与之结果。经济合作成为东盟开展合作的最重要领域,而近年来政治安全与文化交流方面合作发展势头迅猛。东盟成员国不仅积极参与区域内合作机制与次区域合作机制,亦积极尝试构建自身的(不包含域外国家)次区域合作机制。东盟在国际上“广交好友”亦促使东盟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
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均强调地方与民间的互动交流。“国之交在于民相亲”,儒家文化具有浓烈的“以民为本”意识,强调人际和谐对国家间交往的重要影响,其倡导民众增强交流互动进而推动国家间交往,实现“天下大同”的理想社会。东盟共同体目标的实现离不开成员国民众普遍参与。东盟通过实行系列优惠政策促进成员国间的投资便利化、签证便利化。东盟成员国间通过政府间以及民间的良性互动,使得东盟成员国间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以及民族差异上有了更为包容的认知,也促使东盟在政治安全、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人文交流等方面取得长足的进展。
梳理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的契合、深挖其契合的内在机理、凝练其文化契合的价值内核,对推动中国与东盟合作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以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的契合推动中国与东盟合作
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建构离不开共有意识的培育,共有意识的培育则需回归文化领域寻找两者的共同元素。笔者从建构主义解读双方契合,并以身份——利益——行动逻辑展望中国与东盟的合作。
(一)以求同存异的和合观建构中国与东盟共同身份
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都具有包容差异、追求和而不同的理念,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中国与深受东盟方式影响的东盟可以此建构具有共同价值追求的共有文化。这种共有的和合文化有利于中国与东盟国家建构朋友关系。
中国在国土面积和人口数量上是东盟十国之和的两倍之多,幅员辽阔的中国是东盟国家搬不走的邻居。中国的各式武器装备更多以自主研发为主,而东盟国家的武器装备基本依靠进口。因此东盟国家最为忌惮中国强大之后实行霸权主义进而威胁东盟国家安全。历史上东盟国家也对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中国存在偏见,视中国为敌人。冷战结束后,中国与东盟的联系逐渐密切,双方的合作也逐渐增多。不同于苏联后期的沙文主义,中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这促使东盟国家进一步了解社会主义中国。1997年金融危机席卷东南亚地区,中国及时伸出援手,同时中国在迈入现代化过程中并没有宣称霸权,而是帮助东盟国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兴修水电、修建铁路与高铁、建立学校等一系列工程,东盟也充分认识到中国的诚意。
东盟对中国的认知随着中国与东盟联系愈加紧密而得到改观。东盟对中国的评价也越来越客观正面。如今,东盟在多个场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认同中国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称赞中国是负责任的大国,中国与东盟的朋友与伙伴关系得到双方确认与深化。新时期,中国与东盟可在追求和平发展的“和合观”基础上寻求更多的利益契合。
(二)以灵活协调的大局观建构中国与东盟共同利益
儒家文化与东盟方式都十分注重通过协调来兼顾各方利益。中国与东盟可在多个场合重申共同主张,把共有意识上升为共有文化,并在此共有文化基础上协调各方利益,促进各方利益关切的最大化实现。无论在政治合作、经济合作还是社会人文合作领域,中国与东盟都可以以灵活协调的大局思维建构共有利益。
在政治安全领域,维护地区安全与世界和平是中国与东盟共同的利益需求。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多个场合强调依据国际法相互尊重彼此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及不干涉他國内政原则。中国在积极建构与维护热爱和平的大国形象,表示维护东盟在不断演变的区域架构中的中心地位[12]。然而,政治安全领域的具体合作过程纷繁复杂,牵涉多方敏感利益,这就需要中国与东盟加强相互协调,以理性思维方式处理事务。中国与东盟以追求和平和谐作为共识,坚持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化解争端,减少分歧,共同商讨制定南海行为准则,不仅有利于地区和平发展进程,也有利于构建处理争端的和平典范。中国与东盟可充分利用维系地区稳定和平秩序与实现和谐发展的共同需求推动双方开展更深层次的政治安全领域合作交流。 在经济合作领域,中国与东盟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促进经济互利共赢。中国与东盟关系已成为东盟同对话伙伴关系中最富内涵、最具活力的一组关系,发展前景广阔。中国—东盟自贸区深度发展、中国与东盟战略伙伴关系的不断深化都需要双方协商合作。一方面,中国与东盟在区域合作与次区域合作可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继续增进共识。中国与东盟以务实合作、互利共赢为出发点,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促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蓝图的落实。中国可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以及民心相通五大内容上与东盟开展多层次、多渠道沟通。中国在加强与东盟各国发展规划有效对接时,也需注意照顾当地风俗文化习惯,兼顾各方利益关切。另一方面,中国与东盟可对成功举办的活动项目予以进一步肯定,积极协商进而推广其项目模式。中国—东盟系列活动年的制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创新活动的策划都在寻求利益契合点和最大公约数。当双方在诸如知识产权、关税等问题存在纠纷时,也可以灵活协商的共有意识把双方的分歧置于合理区间商讨,防止演变为过于极端的贸易争端。
在社会人文交流领域,中国与东盟可通过协商交流促进文明互鉴。在日新月异的信息化时代,人们的交流需求早已超出一国或地区范围。东盟以包容差异来促进东盟的文化一体化。东盟的社会文化一体化进程在近年来快速推进,东盟国家也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以及地区发展中愈加开放。东盟在促进东盟成员国文化交流同时,也致力于加强同域外国家的文化交流。儒家文化在东盟国家华侨华人的信仰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而华人则在东盟国家的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东盟国家的儒商发扬立己立人、达己达人的精神艰苦奋斗、诚信经营,为东盟国家创造了巨大的经济财富。东盟国家很多民众与中国民众在思维方式、风俗习惯方面具有趋同性。因此中国与东盟的合作交流有一定的文化基础,众多中国公民前往东盟国家经商旅游,中国也成为东盟国家留学生的心仪目的地。增进文化交流是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共同利益。然而,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文化异彩纷呈,在双方文化交流过程中需要以文化包容互鉴的大局观充分理解尊重各自文化与风俗。中国与东盟可以以灵活协商原则作为合作基础,实现不同文明间的交流互鉴,促进文化交流。
(三)以积极参与的务实观促进中国与东盟共同行动
中国与东盟可在诸多共同利益基础上加强务实合作。一方面,在政府间交往中,中国可明确表明立场,坚决贯彻和平发展路线,尊重东盟在东南亚地区发展之中心地位,更加务实地展开与东盟国家的合作,东盟也可给予中国更多信任与支持。另一方面,在民间交往中,中国与东盟可加强地方高校、地方城市单位、民间团体以及民众多维互动。充分调动多主体参与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之积极性,促进“国交民更亲”真正实现。
在政府间互动方面。在政治安全合作领域,东盟积极推进东盟政治一体化进程,中国可通过与东盟的机制性合作以及非正式领导人外交与东盟国家进行政策沟通,争取东盟理解、支持中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与东盟国家坚持政治互信推动经济互信与文化互信,妥善管控、处理双方在政治、经济领域的分歧。当前“南海行为准则”的磋商与制定驶入快车道,在共同维护南海稳定和开展海上合作过程中,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相互信任明显增强,对彼此关系的预期也更为积极正面[13]。在经济合作领域,促进中国与东盟向更紧密关系迈进。可加强互联网经济在联动中国与东盟国家中的作用,以电子商务的数字化模式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在第一产业的合作升级。同时,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合作,促进中国优质的基础设施在东盟国家落地,促进高新技术特别是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共享。在社会文化合作领域,逐步把政府主导的文化交流项目转为民间主体主导的多元多渠道文化交流。
在民间互动方面。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南宁渠道”的优势与广西、云南、海南以及广东等地区面向西南、东南的“战略支点”地位,积极发展与东盟国家的关系。充分发挥南宁领事馆区、孔子学院、华侨华人商会、中国驻东盟各国文化中心的优势,促进中国与东盟的务实合作。在经济合作领域,抓紧旅游城市合作与中国—东盟旅游数字平台的有机衔接,建设有创新力与精神内涵的文化旅游项目,提升旅游城市智能化以及资源便利化水平;实现签证、出游、互联网购物的真正便利化,提高文化旅游的体验值与满意度;扩大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与文化产业的合作交流,创新文化产品。在社会文化合作领域,促进卫生领域务实合作、促进医药助民,充分重视民心相通的力量;加强人才交流,坚定落实已有良好机制,为中国与东盟在相关领域人才培训提供政策、资金支持;支持与鼓励中国与东盟高校学生与学者进行互动式调研、考察、访学以及留学,培养综合型的跨国交流人才以及复合型的跨语言跨文化研究人才;建设中国—东盟学术资源共享与智能数字化平台,实现网络公开课共享,坚持学术常态化、多元化;此外,可创造一批喜闻乐见的大众文化产品,提高文化产品宣传效应,促进优质影视、资源共享;推动媒体网的建设,紧跟时代脉搏,推出与时俱进的传媒产品,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信息交流务实化与便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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