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司为他人代办信用卡收取手续费是否构成犯罪

来源 :天津检察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ranranwenwe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陈某伙同他人从北京来到天津设立为他人代办信用卡的公司,以无抵押、无担保、免息贷款为诱饵在报纸上发布广告吸引客户,在接待客户时向客户承诺,可为客户办理国内十余家银行的信用卡,每张信用卡透支额度1万元至5万元不等,利用信用卡存在的免息期,以循环使用信用卡的方式实现免息使用银行资金之目的,每张信用卡收取手续费200元左右。
其他文献
2004年我院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一起某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人私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的案件。该村支部书记伙同村主任、会计,从镇政府领回高速公路征用土地补偿款入账后,仅向村民
一、非法言词证据的范围如何界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通过列举的方法对非法言词证据进行了细化,明确指出了非法言词证据
“被告人刘中玲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陈宝国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随着一声庄
时过三年,我才将这个案例写成办案札记,是因为我和一个孩子用心达成的约定,他是一名犯罪嫌疑人的儿子,某大学的高才生。我相信三年的时间,已慢慢抹去案件给他的成长留下的痕迹,因为
刑事责任年龄事关犯罪的主体是否适格,以及应当如何适用刑罚,在十四岁、十六岁、十八岁三个关键的年龄点上,一天的差别就是罪与非罪、罪重与罪轻的区别,所以刑事责任年龄成为审查
期刊
王某,系某国税局干部。2006年1月至2008年5月,王某在任税管科科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某公司经理刘某等人给予的人民币18万元,违规为其办理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增值
党中央作出进一步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大决策带给了大港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发展需要稳定,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大港和平安天津是我们义
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建于1953年10月16日。1957年8月被撤销,1981年12月14日恢复重建,1982年5月1日正式办案。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所辖区域位于华北北部,铁路线分布在天津市、北京
伴随着滨海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施,2010年,新区平安创建工作也取得新的进展。仅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天津港保税区为例:去年,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提请批准逮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