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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高校是社会的有机结合体,高校依法治校,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水平离不开辅导员工作的法治化。目前在辅导员工作中存在许多违背法治精神的地方,加强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迫在眉睫。本文分析了当前的法治化现状并提出了相应对策,阐述了辅导员工作法治化对于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所起到的重要促进作用。
关键词:全面依法治国;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02-0035-02
作者简介:李忠伟(1972-),男,满族,辽宁营口人,博士,西南石油大学,副研究员,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孙晓光(1991-),男,汉族,山东德州人,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一、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辅导员工作法治化的必要性
高校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贯彻党中央决策中四个全面之一的全面依法治国就要求高校要全面实施依法治校。全面实施依法治校也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是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制度更加规范,不但可以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效率,还可以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避免工作过程中的弊端和随意化倾向,更好地发挥育人作用,推进依法治校的实现从而实现全面依法治国。
二、辅导员工作法治化的实施现状
(一)立法水平不高,缺乏可操作性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法治化在我国尚属于较为新颖的思想政治工作原则,主要体现为立法水平不高,缺乏可操作性。《高等教育法》与《教育法》与是宣言性立法,条文规定较为笼统,造成了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中某些过程的随意化。主要表现为:程序性的规范较少,可实施性不强,在实施过程中实用性较少,学校自主权过大。以《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为例,其中“情节严重”、“重大损失”等来决定学生命运的处理时的做法偏于主观的判断,随意性很大,这样容易造成辅导员在工作的过程中难以把控具体事件发生后的定性和定量问题,很容易出现不同的辅导员老师处理相同的事件标准不一,侵犯学生的相关权利。
(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行为不注重程序规范
辅导员管理过程中的程序问题也是辅导员工作法治化的一个重要问题。没有正当程序就很难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更不利于执行决策和处理事后的问题。例如当前在学生奖惩上程序失范问题较为明显,部分奖惩内容与标准未在奖惩期限前公布,某些本科甚至研究生院系综合素质测评表的制定与修改在评定前一周公布。导致学生在奖励期限内未能按照综合测评的引导去规范自身的行为。
有些奖惩的内容与标准没能做到事前及时公布导致教育对象的知晓度偏低。导致奖学金及其他荣誉评选过程与结果的可信度与公平性大大降低。同样在惩罚、处理违纪学生时,未能做到全过程法治化。所谓全过程法治化,即事前法治化、事中法治化和事后法治化。首先,事前的教育与引导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法治的理想境界在于法制强制力的最少限度运用,因此事前预警与预防显得尤为关键,在管理实践中,辅导员普遍缺乏预警意识,对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在一些问题中未能及时提醒学生,导致一些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此外,在对相关违纪同学进行处理时,未能做到公开透明,导致处理结果有失公允,辅导员老师未能转变观念,主管判断事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没有更好地去倾听学生的声音给他们更多申辩的机会。调查处理此类事件时证据意识不足。忽略了时候的疏导、教育、感化等工作。容易导致受处分的学生产生自卑等心理问题的产生更有甚者产生报复性心理,造成事态扩大化。
(三)学生管理过程中容易出现侵权行为
学生寝室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突击检查寝室时收缴学生的电热棒、电热毯、热水壶等学校规定的“违禁物品”;要求学生办理某银行的银行卡;以学生的综合排名或学习成绩来评定各类助学金;强迫学生购买商业保险等行为都构成侵犯学生的财产权。辅导员老师突击检查寝室导致学生受到惊吓;公开批评和处分学生,发布处分学生的文件;公布学生的学习成绩名次等行为都将侵犯学生的人身权。辅导员在工作过程中需要掌握学生的大量私人信息,容易不经意间造成侵犯学生隐私的行为,比如学生的心理问题、家庭状况、感情问题等;部分学生委托老师修改文章,老师觉得好的地方加以引用进行发表构成侵犯学生的知识产权。这些都是在处理繁杂的事物时容易出现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三、提高辅导员工作法治化水平的对策
(一)辅导员工作中应具备的基本法治意识
高校辅导员作为学生管理和服务的一线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要时刻树立法治意识,注意规范管理过程,正确处理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在公民法律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提高辅导员依法管理的水平是必要而又紧迫的。辅导员在学生管理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管理制度。在实施管理的过程中首先应当考虑的是国家的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其次考虑学校为了维护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而制定的相关制度。这些问题的思考都需要辅导员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来避免因处理方式与法律法规相背所产生的一系列纠纷。
(二)遵循规范的管理程序
辅导员在遵循法律的前提下应当使整个管理过程的程序更加规范。规范的程序也是法治的最基本原则,更是基本要求。没有规范的程序会导致在工作的过程中难以实现公开、公平、公正。也难以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机会均等”。尤其是涉及到学生切身利益的行为,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的要求,特别是在处理的过程中要符合法定步骤。例如:处分学生时要收集相应的依据,给学生申辩和陈述的权利,学生对违纪事实认可的情况下再按照法定的方式来完成。在工作中还要注意保留证据,及时填写辅导员工作手册以便记录工作内容,注意记录和保存与学生以及家长的谈话记录,在涉及安全问题等重要事项的确认时有必要保存通话或短信记录。
在规范管理程序的过程中也要注重与学生建立互相信任的感情,及时发现并充分肯定学生身上的闪光点,更要有意识给每个学生能够出彩的机会。做到用心、用情、用智慧。
(三)积极优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法治环境
良好的法治意识离不开良好环境的影响,所以,实现法治化必须要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以笔者所在的学校为例多次开办辅导员法律知识讲座、设立法律进校园专项项目鼓励辅导员进行法治化研究,这些做法都将推进学校的法治化进程。
辅导员作为与学生接触最多的一线工作者需在日常教育管理中需要做到身体力行、言传身教、加强法治教育之外还要结合有关案例通过主题实践活动、主题班会团会、专题讲座等途径加强宣传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其在学校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在教育中的平等主体地位。营造出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辅导员工作法治化对于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有着重要意义
辅导员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主体,辅导员工作的法治化也就成为了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的重要支点,也是提高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的重要支点。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是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措施。依法治国的视域下推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能够避免传统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高校作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阵地,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提高大学生依法办事的能力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对于今后人才走上工作岗位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有着积极作用。提高大学生法律修养,增强公民基本法律素质,无疑将对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祁菲.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的必要性[J].老区建设,2014.16.
[2]刘洋.浅析思想政治教育法制化的内在价值与基本思路[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2.04.
[3]张耀灿.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4]庞轶芳.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探究[J].法制与社会,2013.12.
关键词:全面依法治国;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02-0035-02
作者简介:李忠伟(1972-),男,满族,辽宁营口人,博士,西南石油大学,副研究员,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孙晓光(1991-),男,汉族,山东德州人,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一、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辅导员工作法治化的必要性
高校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贯彻党中央决策中四个全面之一的全面依法治国就要求高校要全面实施依法治校。全面实施依法治校也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是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制度更加规范,不但可以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效率,还可以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避免工作过程中的弊端和随意化倾向,更好地发挥育人作用,推进依法治校的实现从而实现全面依法治国。
二、辅导员工作法治化的实施现状
(一)立法水平不高,缺乏可操作性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法治化在我国尚属于较为新颖的思想政治工作原则,主要体现为立法水平不高,缺乏可操作性。《高等教育法》与《教育法》与是宣言性立法,条文规定较为笼统,造成了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中某些过程的随意化。主要表现为:程序性的规范较少,可实施性不强,在实施过程中实用性较少,学校自主权过大。以《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为例,其中“情节严重”、“重大损失”等来决定学生命运的处理时的做法偏于主观的判断,随意性很大,这样容易造成辅导员在工作的过程中难以把控具体事件发生后的定性和定量问题,很容易出现不同的辅导员老师处理相同的事件标准不一,侵犯学生的相关权利。
(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行为不注重程序规范
辅导员管理过程中的程序问题也是辅导员工作法治化的一个重要问题。没有正当程序就很难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更不利于执行决策和处理事后的问题。例如当前在学生奖惩上程序失范问题较为明显,部分奖惩内容与标准未在奖惩期限前公布,某些本科甚至研究生院系综合素质测评表的制定与修改在评定前一周公布。导致学生在奖励期限内未能按照综合测评的引导去规范自身的行为。
有些奖惩的内容与标准没能做到事前及时公布导致教育对象的知晓度偏低。导致奖学金及其他荣誉评选过程与结果的可信度与公平性大大降低。同样在惩罚、处理违纪学生时,未能做到全过程法治化。所谓全过程法治化,即事前法治化、事中法治化和事后法治化。首先,事前的教育与引导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法治的理想境界在于法制强制力的最少限度运用,因此事前预警与预防显得尤为关键,在管理实践中,辅导员普遍缺乏预警意识,对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在一些问题中未能及时提醒学生,导致一些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此外,在对相关违纪同学进行处理时,未能做到公开透明,导致处理结果有失公允,辅导员老师未能转变观念,主管判断事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没有更好地去倾听学生的声音给他们更多申辩的机会。调查处理此类事件时证据意识不足。忽略了时候的疏导、教育、感化等工作。容易导致受处分的学生产生自卑等心理问题的产生更有甚者产生报复性心理,造成事态扩大化。
(三)学生管理过程中容易出现侵权行为
学生寝室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突击检查寝室时收缴学生的电热棒、电热毯、热水壶等学校规定的“违禁物品”;要求学生办理某银行的银行卡;以学生的综合排名或学习成绩来评定各类助学金;强迫学生购买商业保险等行为都构成侵犯学生的财产权。辅导员老师突击检查寝室导致学生受到惊吓;公开批评和处分学生,发布处分学生的文件;公布学生的学习成绩名次等行为都将侵犯学生的人身权。辅导员在工作过程中需要掌握学生的大量私人信息,容易不经意间造成侵犯学生隐私的行为,比如学生的心理问题、家庭状况、感情问题等;部分学生委托老师修改文章,老师觉得好的地方加以引用进行发表构成侵犯学生的知识产权。这些都是在处理繁杂的事物时容易出现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三、提高辅导员工作法治化水平的对策
(一)辅导员工作中应具备的基本法治意识
高校辅导员作为学生管理和服务的一线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要时刻树立法治意识,注意规范管理过程,正确处理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在公民法律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提高辅导员依法管理的水平是必要而又紧迫的。辅导员在学生管理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管理制度。在实施管理的过程中首先应当考虑的是国家的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其次考虑学校为了维护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而制定的相关制度。这些问题的思考都需要辅导员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来避免因处理方式与法律法规相背所产生的一系列纠纷。
(二)遵循规范的管理程序
辅导员在遵循法律的前提下应当使整个管理过程的程序更加规范。规范的程序也是法治的最基本原则,更是基本要求。没有规范的程序会导致在工作的过程中难以实现公开、公平、公正。也难以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机会均等”。尤其是涉及到学生切身利益的行为,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的要求,特别是在处理的过程中要符合法定步骤。例如:处分学生时要收集相应的依据,给学生申辩和陈述的权利,学生对违纪事实认可的情况下再按照法定的方式来完成。在工作中还要注意保留证据,及时填写辅导员工作手册以便记录工作内容,注意记录和保存与学生以及家长的谈话记录,在涉及安全问题等重要事项的确认时有必要保存通话或短信记录。
在规范管理程序的过程中也要注重与学生建立互相信任的感情,及时发现并充分肯定学生身上的闪光点,更要有意识给每个学生能够出彩的机会。做到用心、用情、用智慧。
(三)积极优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法治环境
良好的法治意识离不开良好环境的影响,所以,实现法治化必须要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以笔者所在的学校为例多次开办辅导员法律知识讲座、设立法律进校园专项项目鼓励辅导员进行法治化研究,这些做法都将推进学校的法治化进程。
辅导员作为与学生接触最多的一线工作者需在日常教育管理中需要做到身体力行、言传身教、加强法治教育之外还要结合有关案例通过主题实践活动、主题班会团会、专题讲座等途径加强宣传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其在学校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在教育中的平等主体地位。营造出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辅导员工作法治化对于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有着重要意义
辅导员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主体,辅导员工作的法治化也就成为了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的重要支点,也是提高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的重要支点。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是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措施。依法治国的视域下推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能够避免传统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高校作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阵地,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提高大学生依法办事的能力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对于今后人才走上工作岗位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有着积极作用。提高大学生法律修养,增强公民基本法律素质,无疑将对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祁菲.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的必要性[J].老区建设,2014.16.
[2]刘洋.浅析思想政治教育法制化的内在价值与基本思路[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2.04.
[3]张耀灿.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4]庞轶芳.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探究[J].法制与社会,20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