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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海门市在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过程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海门”的实践破题,富有成效地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进行了积极探索。
敢于探索 不断实践
近年来,海门市突出以一个指标体系为引领,以“五大网络、十大工程、百千创建”为主线,走出了一条构建“和谐海门”的实践新路。
构建指标体系,强化目标引领。确立《和谐海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建设工程方案》,该体系包括社会发展、社会公平、社会保障、社会关爱、社会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六大类33项指标,使和谐社会建设由一种理念变为一系列可操作、可测评的实践载体。
构筑五大网络,覆盖整个社会。通过构筑安全网、协商网、诚信网、关爱网、可持续发展网五大网络,把和谐社会建设与本地区丰富的群众文化生活结合起来,从而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确保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
实施十大工程,打造新型载体。实施和谐机关、和谐新农村、和谐社区、和谐企业、和谐校园、和谐医患关系、和谐民间组织、和谐军地、和谐家庭、和谐生态等十大工程,全力打造和谐海门建设的载体和平台,在不断前进中实现预期的目标。
开展百千创建,践行和谐理论。大力开展百千创建活动,即创建100个样板单位、1000个示范点(岗位),通过社会先进分子的身体力行,为海门百万民众的价值行为作出榜样,让人们从现实生活中汲取示范者的价值理念,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
统筹兼顾 全面发展
把推进城乡统筹作为打造和谐海门的重要方略。城乡统筹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所面临的重要任务。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不解决,就谈不上社会的和谐。海门着力塑造城市新形象,充分发挥沿江城市的地理优势,强力推进城市重心南移,实现由“背向长江”向“面向长江”的历史性转变;着力展现农村新面貌,累计财政支农资金超过2.3亿元,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农村整体形象。
把“富民、惠民、为民”作为打造和谐海门的核心环节。富民、惠民、为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海门始终把富民、惠民、为民作为提升社会和谐程度的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富民、惠民、为民的措施。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136家,农民经纪人队伍壮大到3.2万人,967名村干部实现了自主创业,占村干部总数的90.4%;全市新增城镇就业岗位1.5万个,新增城镇就业人数7000人,帮助2000名城镇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
把关注民生作为打造和谐海门的关键。海门坚持从直接惠及百姓的大事、实事、好事抓起,真正让发展成果普惠于民。目前,全市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和农村“五保”供养率达到100%,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居南通六县(市)之首;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2%,受益群众超过1.8万人;全市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收学杂费,对1800多名家庭困难的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社会援助,并为139户城镇住房特困户职工提供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为1221人提供了慈善救助。
把优化人文环境作为打造和谐海门的有效保障。高度重视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以良好的人文环境为和谐海门发展提供“软实力”。提炼形成“海纳百川、强毅力行”的新时期海门精神,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社会新风尚在全市蔚然成风;全市社会矛盾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达到98.8%和95.7%,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到97.8%,并连续四年获得全省“社会治安安全县(市)”称号;全市的生态环境承载力和投资环境竞争力不断优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名列全省第一。
强化组织 有序推进
建立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挂帅的“和谐海门创建工程指挥部”,全面负责和谐社会创建工作。指挥部下设“和谐机关”、“和谐社区”、“和谐企业”等十大创建工程领导小组,分别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牵头负责各项创建活动的组织推进。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加大和谐海门创建工程推进力度,使之真正成为团结全市人民奋进的重要导向、考核各级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准。
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推进机制。一方面,围绕“我了解、我参与、我推动和谐”的主题,全方位、多角度、大容量地开展宣传,持续掀起声势浩大的构建和谐新海门的宣传热潮,努力形成和谐社会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另一方面,按照“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指导方针,注重从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事情做起,从而扎实有效地凝聚民心、聚集民力,全面激发广大人民群众构建和谐海门的内生动力。
形成付诸实施、务求实效的落实机制。注重典型引导,在率先建成一批“和谐乡镇”、“和谐社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各地、各部门达标时间表,确保整体推进,全面达标,努力建设一个不含水分、群众公认、老百姓得实惠的和谐社会。完善督查机制,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新闻媒体每月通报一次全市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创新工作举措,始终坚持以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人民需求为导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提高管理公共事务的能力,正确处理各种复杂矛盾,积极协调各方利益,努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海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探索和实践,成功地把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崭新理论,在实践中转化成可操作的机制,最后变成构建社会和谐的现实,展示了和谐社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鲜活模样,给人以深刻的启迪。
准确把握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和谐理论的实现,要靠实践去推进。海门在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突出把握三个方面:一是创建十大工程,把一个理论问题变为一个重大的现实举措;二是建立五大网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在实践中转化为现实;三是创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量化奋斗目标,促成实践的推进。由此可见,构建和谐社会,理论是指导,关键在实践。
在发展中积极关注民生。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海门的实践,立足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着眼于富民、惠民、为民,积极关注民生,在发展过程中让人民群众参与,以人民群众为主体,通过和谐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以疏导促改革。海门在实践中提出建立海门协商网,运用协商机制,解决改革中的利益冲突和利益矛盾,把协商这种民主形式运用到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创建活动中,使得改革中发生的矛盾得到较好的化解。特别是构建信访绿色通道,使老百姓的诉求能够及时表达出来,使党和政府的意见能及时让老百姓理解,确保了改革措施达到预期的目标。
充分体现社会和谐与个人幸福相统一的科学发展理念。海门市委、市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着重抓好四个方面,即以提升经济实力、发展社会事业给市民带来富裕感,以打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和舒适的生活环境给市民带来安全感,以多渠道解决就业、提供各种工作岗位给市民带来乐业感,以切实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贫有所济、住有所居等民生问题给市民带来可靠感,从而在实现社会和谐的同时,使得市民幸福感同步上升。□
责任编辑:丁和平
敢于探索 不断实践
近年来,海门市突出以一个指标体系为引领,以“五大网络、十大工程、百千创建”为主线,走出了一条构建“和谐海门”的实践新路。
构建指标体系,强化目标引领。确立《和谐海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建设工程方案》,该体系包括社会发展、社会公平、社会保障、社会关爱、社会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六大类33项指标,使和谐社会建设由一种理念变为一系列可操作、可测评的实践载体。
构筑五大网络,覆盖整个社会。通过构筑安全网、协商网、诚信网、关爱网、可持续发展网五大网络,把和谐社会建设与本地区丰富的群众文化生活结合起来,从而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确保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
实施十大工程,打造新型载体。实施和谐机关、和谐新农村、和谐社区、和谐企业、和谐校园、和谐医患关系、和谐民间组织、和谐军地、和谐家庭、和谐生态等十大工程,全力打造和谐海门建设的载体和平台,在不断前进中实现预期的目标。
开展百千创建,践行和谐理论。大力开展百千创建活动,即创建100个样板单位、1000个示范点(岗位),通过社会先进分子的身体力行,为海门百万民众的价值行为作出榜样,让人们从现实生活中汲取示范者的价值理念,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
统筹兼顾 全面发展
把推进城乡统筹作为打造和谐海门的重要方略。城乡统筹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所面临的重要任务。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不解决,就谈不上社会的和谐。海门着力塑造城市新形象,充分发挥沿江城市的地理优势,强力推进城市重心南移,实现由“背向长江”向“面向长江”的历史性转变;着力展现农村新面貌,累计财政支农资金超过2.3亿元,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农村整体形象。
把“富民、惠民、为民”作为打造和谐海门的核心环节。富民、惠民、为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海门始终把富民、惠民、为民作为提升社会和谐程度的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富民、惠民、为民的措施。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136家,农民经纪人队伍壮大到3.2万人,967名村干部实现了自主创业,占村干部总数的90.4%;全市新增城镇就业岗位1.5万个,新增城镇就业人数7000人,帮助2000名城镇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
把关注民生作为打造和谐海门的关键。海门坚持从直接惠及百姓的大事、实事、好事抓起,真正让发展成果普惠于民。目前,全市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和农村“五保”供养率达到100%,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居南通六县(市)之首;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2%,受益群众超过1.8万人;全市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收学杂费,对1800多名家庭困难的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社会援助,并为139户城镇住房特困户职工提供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为1221人提供了慈善救助。
把优化人文环境作为打造和谐海门的有效保障。高度重视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以良好的人文环境为和谐海门发展提供“软实力”。提炼形成“海纳百川、强毅力行”的新时期海门精神,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社会新风尚在全市蔚然成风;全市社会矛盾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达到98.8%和95.7%,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到97.8%,并连续四年获得全省“社会治安安全县(市)”称号;全市的生态环境承载力和投资环境竞争力不断优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名列全省第一。
强化组织 有序推进
建立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挂帅的“和谐海门创建工程指挥部”,全面负责和谐社会创建工作。指挥部下设“和谐机关”、“和谐社区”、“和谐企业”等十大创建工程领导小组,分别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牵头负责各项创建活动的组织推进。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加大和谐海门创建工程推进力度,使之真正成为团结全市人民奋进的重要导向、考核各级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准。
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推进机制。一方面,围绕“我了解、我参与、我推动和谐”的主题,全方位、多角度、大容量地开展宣传,持续掀起声势浩大的构建和谐新海门的宣传热潮,努力形成和谐社会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另一方面,按照“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指导方针,注重从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事情做起,从而扎实有效地凝聚民心、聚集民力,全面激发广大人民群众构建和谐海门的内生动力。
形成付诸实施、务求实效的落实机制。注重典型引导,在率先建成一批“和谐乡镇”、“和谐社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各地、各部门达标时间表,确保整体推进,全面达标,努力建设一个不含水分、群众公认、老百姓得实惠的和谐社会。完善督查机制,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新闻媒体每月通报一次全市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创新工作举措,始终坚持以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人民需求为导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提高管理公共事务的能力,正确处理各种复杂矛盾,积极协调各方利益,努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海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探索和实践,成功地把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崭新理论,在实践中转化成可操作的机制,最后变成构建社会和谐的现实,展示了和谐社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鲜活模样,给人以深刻的启迪。
准确把握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和谐理论的实现,要靠实践去推进。海门在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突出把握三个方面:一是创建十大工程,把一个理论问题变为一个重大的现实举措;二是建立五大网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在实践中转化为现实;三是创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量化奋斗目标,促成实践的推进。由此可见,构建和谐社会,理论是指导,关键在实践。
在发展中积极关注民生。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海门的实践,立足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着眼于富民、惠民、为民,积极关注民生,在发展过程中让人民群众参与,以人民群众为主体,通过和谐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以疏导促改革。海门在实践中提出建立海门协商网,运用协商机制,解决改革中的利益冲突和利益矛盾,把协商这种民主形式运用到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创建活动中,使得改革中发生的矛盾得到较好的化解。特别是构建信访绿色通道,使老百姓的诉求能够及时表达出来,使党和政府的意见能及时让老百姓理解,确保了改革措施达到预期的目标。
充分体现社会和谐与个人幸福相统一的科学发展理念。海门市委、市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着重抓好四个方面,即以提升经济实力、发展社会事业给市民带来富裕感,以打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和舒适的生活环境给市民带来安全感,以多渠道解决就业、提供各种工作岗位给市民带来乐业感,以切实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贫有所济、住有所居等民生问题给市民带来可靠感,从而在实现社会和谐的同时,使得市民幸福感同步上升。□
责任编辑:丁和平